山東年底前全面實行河長制 落實六大任務35項具體任務

環境保護 水汙染 環境汙染 王隨蓮 中國環境新聞 2017-06-03

◆中國環境報記者周雁凌 季英德 王學鵬 見習記者王文碩

山東省日前召開全省全面實行河長制工作動員部署電視會議,明確提出今年年底前要全面實行河長制。

這是一次動員會、部署會,山東省委書記、總河長劉家義專門做出批示,省長、總河長龔正安排部署,副省長、省級河長王隨蓮,副省長、副總河長季緗綺一同參會,規格之高,涉及面之廣,充分展現了省委、省政府全面實行河長制的決心和態度。

龔正在部署河長制工作時強調,全省全面實行河長制,要聚焦重點、抓住關鍵,堅持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積極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

分級設立河長,明確目標聯合發力

山東省河湖眾多,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1049條,常年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及以上湖泊8個,各類水庫6424座。山東也是全國北方水資源嚴重短缺的省份之一,全省人均水資源佔有量相當於全國的1/7,相當於世界的1/25。

山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今年3月31日印發了《山東省全面實行河長制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分別明確了2017年、2020年、2030年的工作總體目標。2017年年底前,全面實行河長制,建立起省、市、縣、鄉四級河長體系以及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體制和良性運行機制。到2020年,全省重要河湖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82.5%。到2030年,進一步提高至95.9%。

在河長設置方面,省級總河長由省委書記、省長擔任,負責組織領導全省河湖管理保護和全省河長制工作;副總河長由省委副書記、常務副省長、分管農業農村工作副省長擔任;各市、縣(市、區)在本行政區域內設立總河長,由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全省在黃河、大汶河等16條骨幹河道幹流及南四湖、東平湖分別設立省級河長,由10名省級領導擔任河長。各河湖所在市、縣(市、區)、鄉鎮(街道)均分級分段設立河長,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將河長制延伸到村,並鼓勵設立民間(義務)河長。縣級以上設置河長制辦公室,省河長制辦公室成員單位包括省委組織部、省水利廳、省環保廳等26個部門(單位)。

立足解決山東複雜水問題,《方案》提出了加強水資源保護、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管理保護、加強水汙染防治、加強水環境治理、加強水生態修復、加強執法監督六大任務35項具體任務,並細化分解到具體牽頭部門和參與部門。其中,省環保廳、省農業廳等單位牽頭負責水汙染防治,嚴格落實《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控制工礦企業、農業面源汙染。

建立制度體系,全面排查綜合整治

為規範河長制工作開展,山東省水利廳起草了河長會議、部門聯動、信息報送、工作督察督辦、河長制工作考核等制度初稿。全面開展河湖問題排查工作,摸清底數,一河一策制定綜合整治方案。圍繞規範岸線利用管理,啟動了全省河湖岸線利用管理規劃編制工作。

山東省環保廳以規劃實施、重點任務落實、嚴格環境監管為抓手,推進落實河長制。高標準編制河流湖泊底泥重金屬汙染防治等4個專項行動計劃,構架全省“十三五”水汙染防治規劃體系。將《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確定的10條、238項任務逐一分解,落實到17個市政府和35個省直部門。組織開展河湖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依法清理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排汙口,定期排查沿河湖環境風險隱患。

山東省環保廳副廳長葛為硯對記者說:“下一步,將對落實河長制及‘水十條’重點任務進展情況實行半月一調度、一月一通報,對標年度計劃和時間節點,跟進督辦、跟蹤問效。借力省委、省政府開展的環境保護督察,推動各級河長落實主體責任。以省級重點河湖為重點,開展流域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

強化督導落實,聚焦重點逐步推開

龔正在會上指出,一方面,實行河長制是發展所需。要深刻認識到全面實行河長制是落實五大發展理念,特別是綠色發展理念,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的內在要求。加強河湖管理保護,實現河暢、水清、岸綠、景美,是加快生態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實行河長制也是形勢所迫。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加快推進,水短缺、水汙染、水災害等水問題困擾加劇,全面實行河長制是解決全省複雜水問題、完善水治理體系的關鍵舉措。

龔正強調,各級各部門要按照《方案》的安排,堅持全面排查、系統整治、鞏固提高的思路,逐步把河長制工作推開。要切實抓好水資源保護,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深入推進節水護水。切實抓好河湖水域岸線管理保護,嚴格水生態空間管控,塑造健康自然的河湖岸線。切實抓好水汙染防治,實行陸水統籌,全面落實《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切實抓好水環境治理,加大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力度,加強河湖水質監管,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加快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切實抓好水生態修復,統籌實施“山水林田湖”一體化治理,推進建立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會議提出,堅決落實河長制重大責任,強化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地,強化協調聯動,強化督導落實,重視做好群防群治、“民間河長”工作,發揮好輿論監督的作用,著力構建“黨政領導、部門協調、社會聯動、群眾參與”齊抓共管大格局,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和監督河湖管理保護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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