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通報6起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問責典型案例

環境保護 青海湖 經濟 時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2017-08-26

8月21日,青海省通報了6起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個別單位及領導幹部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典型案例,其中國土資源系統2家單位、6名幹部被問責。

西寧市大通縣國土資源局、東峽鎮政府在關停東峽鎮田家溝村違法沙土場中履職不力問題。針對田家溝村採沙土場亂採濫挖造成部分山體破壞、農田被毀問題,縣國土資源局、東峽鎮在整治工作中相互銜接不暢、執法工作滯後,造成工作遲緩。大通縣政府研究決定,對縣國土資源局、東峽鎮政府予以通報批評,對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王生彪等人進行誡勉談話。

海東市民和縣國土資源局、環境保護局、水務局、原安全生產監管局、農牧局、林業局在生態和環境保護領域履職不力,監管不嚴問題。民和縣在非煤礦山開發秩序專項整治督查中,發現17家非煤礦山和55家砂石料場不同程度存在無證照或證照不全、非法開採、亂採濫挖和破壞生態環境等問題。經查,民和縣國土資源局對礦產資源保護和開發監管不到位,導致非法開採、亂採濫挖等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經民和縣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對縣國土資源局原局長白相雲給予誡勉談話、副局長韓向東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並進行組織處理;對縣國土資源局普查中心主任燕永潔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行政記過處分。

海西州格爾木市測繪地理信息局副局長海彥勝履職不到位問題。青海皓龍公司在小乾溝以採代探,擅自使用危險化學品採選巖金礦,使礦產資源及周邊環境受到破壞,造成經濟損失36.81萬元。海彥勝在負責此項工作期間,對皓龍公司的日常巡查檢查、監管不到位,沒有早發現、早處置。經格爾木市國土資源局研究決定,給予海彥勝行政記過處分。

玉樹州治多縣相關單位在整改省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問題工作中履責不到位,使已經關閉的加吉礦業再度偷採,造成惡劣影響。治多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對縣國土資源局等在全縣範圍內通報批評;對縣國土資源局局長尼瑪扎西等人予以通報批評和誡勉談話處理,並向縣委縣政府做出深刻書面檢查。

其餘2起典型案例為:海南州共和縣部分鄉鎮黨委政府在處理青海湖景區南岸沿線私搭亂建、私設通道等問題中履職不到位問題,果洛州久治縣哇爾依鄉、縣農牧局、縣發改局在環境整治工作中履行職責不力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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