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澄城縣檢察院引導偵查一起汙染環境案

環境保護 環境汙染 法律 刑法 梨樹區人民檢察院 2017-05-04

為牟利無視生態環保,將百噸鉛渣廢物隨意傾倒,造成嚴重環境汙染。日前,陝西省澄城縣檢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快速批捕了涉嫌汙染環境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和劉某。

李某和劉某系渭南人。2016年6月,李某在未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與彭某(在逃)合夥在澄城縣一個廢舊的廠子裡,僱傭了10餘名工作人員,用簡易的鍋爐從廢舊電瓶中提取鉛,將剩下的鉛渣等廢物不進行任何防護處理,就地傾倒在露天的廠子內。

2017年3月,環保部門在檢查時發現,並快速移交司法機關,公安機關立案並提請該院提前介入。該院積極引導警方調查取證,收集固定證據,先後兩次與公安、環保部門舉辦案情研討會,多次赴現場實地勘察,對李某和劉某刑事拘留,保證了案件快速偵破和批准逮捕。

現查明,劉某長期從事廢舊電瓶的收購,在明知李某沒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長期供應李某廢舊電瓶,並進行拆解,從2016年6月至案發,交易金額高達1500萬元。經環保和司法鑑定和稱重,危險廢物高達百噸,嚴重汙染了周邊環境。

據瞭解,該案是在《刑法修正案(九)》頒佈以來,陝西省渭南市辦理的首例汙染環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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