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當年插隊下鄉時,我們打過狼,捉過黃皮子,甚至吃過水耗子肉

我插隊的地方,四周有不高的小山環抱,山裡有狼。村裡每戶人家都在自己家的豬圈牆上用白灰水畫了個大大的圓圈,他們說這樣狼就不敢來了,也不知是否有效,不過經常有豬被狼掏了的消息。知青們都是從城裡來的,根本沒有見過狼,所以當時都不敢走夜道,擔心路上碰到狼。

小說:當年插隊下鄉時,我們打過狼,捉過黃皮子,甚至吃過水耗子肉

現在提起幾十年前那場聲勢浩大的內蒙古打狼運行,很多年輕的孩子對此完全不能理解。他們有知識,有文化,從生態平衡的角度出發,擺出狼死光了,羊會大量繁殖,而羊多了,草就漸漸少了;草少了,羊又會餓死,最後,羊、草、狼都會從這個世界上消失……所以,要保護自然,保護各種動物,不主動攻擊和獵殺他們,要有人性的關懷。

誠然,這種觀點在當下是對的。我也是支持的。但是在那個年代,國情與現在不同,狼肆虐成災,會瘋狂地捕殺村民的羊和豬,甚至將小孩咬死。本來肚皮都吃不飽,好不容易養大的牲畜被咬死,可想而知,村民們會有多麼憎恨狼,就別提家中小孩被狼咬死的了。

戰爭年代,獸性被推到了極致。

困難年代,人的求生欲是第強的。

只有和平年代,才講人性。

小說:當年插隊下鄉時,我們打過狼,捉過黃皮子,甚至吃過水耗子肉

四十年多年前,我們插隊的那個年代,沒有人同情狼,或是可憐狼,一提起狼這個詞,每個人的心中不免都有一種恐怖之感。最恐怖的時候,狼在光天化日之下,就會闖進村裡,叼走豬仔或是羊羔。

對於傷人害命,或罪大惡極的狼,常常也會成為當地政府懸賞通緝的對象,就像現在通緝罪犯一樣,政府文告中會詳細說明被通緝的狼的特徵,如臉上有疤、腳趾缺失、尾巴斷尖等等。有人將此罪犯生擒或擊斃,可以到政府領取獎金。

狼是很聰明的,可以把體重超過自身幾倍的肥豬拖走,辦法是用嘴叼住豬的耳朵,用尾巴抽豬的屁股。豬在這種武力的重壓下,除了俯首聽命就別無選擇了。那時臨村常發生過幾只狼合夥把生產隊羊圈裡幾百只羊趕到十幾裡外深山的事。這樣的事兒,除了專業牧羊人之外,其他人是難以做到的,但狼就有這個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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