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5.17家暴案”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鶴山 刑法 環球網 2019-05-27

5月25日,鶴山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陳某文。

經查,2019年5月17日凌晨,犯罪嫌疑人陳某文因生活瑣事與其妻子姚某發生口角,後用拳腳對姚某實施毆打。經法醫鑑定,被害人姚某傷情達到輕傷一級。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早前報道

鶴山市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一宗故意傷害案件

廣東省鶴山市人民檢察微信公號5月23日消息,5月17日14時許,鶴山市公安局接事主姚某報警稱:其被丈夫毆打致傷。接報後,公安民警立即到場處置。

經警方初步瞭解,姚某(女)於17日凌晨與丈夫陳某文(男,43歲,廣東汕頭人)因瑣事發生口角,期間陳某文對姚某進行了毆打。民警立即將陳某文傳喚至派出所進行調查,後經法醫鑑定,姚某的傷情達輕傷程度。18日,犯罪嫌疑人陳某文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鶴山市人民檢察院已指派檢察官提前介入該案,引導偵查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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