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德宏州公安局原副局長楊剛被逮捕

黑社會 隴川 雲南 曲靖 法律 政治 掌上春城 2019-04-29

掌上春城訊4月26日,記者從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瞭解到,日前,雲南曲靖市人民檢察院經依法審查以涉嫌受賄罪、貪汙罪對雲南德宏州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楊剛作出逮捕決定。該案目前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此前,該案由雲南省曲靖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楊剛,何許人也?

從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公安局後勤處副處長、治安支隊副支隊長、警衛處副處長、裝備財務科科長、警衛處處長,到隴川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再到州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隨著職務的升遷,他的防線逐漸被擊破。

去年10月中旬,德宏州公安局黨委委員、原副局長楊剛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函詢之後仍不收斂

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

“早在2015年8月,州紀委就對楊剛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進行初核,2017年9月、2018年2月分別對他進行函詢。”據德宏州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相關負責人介紹,在組織對楊剛進行初核函詢時,他不僅沒有如實向組織說明情況,還一再保證自己沒有問題。

經查,楊剛在函詢之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繼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指使他人作偽證,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甚至掩蓋其違紀違法犯罪事實,對抗組織審查。

辦案人員迎難而上,楊剛違紀違法事實逐漸浮出水面……

身為一名黨員領導幹部,楊剛本應模範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但其在擔任隴川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德宏州公安局副局長期間,理想信念喪失,背離黨的宗旨,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涉案人員串供,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向組織報告個人建房情況;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他人禮金;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司法機關的執法活動,為涉黑涉惡人員說情打招呼,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非法收受他人送給的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且涉嫌犯罪。

干預和插手司法機關執法

充當涉黑涉惡人員的“保護傘”

德宏州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相關負責人介紹,他們在審查調查中發現,楊剛自己收受賄賂尚不滿足,還長期進行權力尋租和利益輸送,安排家人親屬參與商人經營合夥分利潤,甚至還干預和插手司法機關執法活動,為涉黑涉惡人員說情打招呼,充當“保護傘”。

根據問題線索,德宏州紀委監委立即精準發力、深挖嚴查。

“為涉黑涉惡人員在境外開設經營賭場提供幫助,放鬆查緝非法出境賭博人員工作力度,幫助涉黑涉惡人員逃避處罰、解凍賬本和銀行賬戶……”2010年至2018年,楊剛利用職務便利,在公安機關查處賭博、引誘容留介紹賣淫、木材走私等案件中,為多名涉嫌涉黑涉惡人員說情、打招呼,並收受賄賂。

辦案人員說,楊剛在接受涉黑涉惡勢力給予的“好處”和利益後,利用職務便利,為涉黑涉惡勢力橫行鄉里甚至逃避紀律法律制裁提供方便,是部分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典型形式。

“楊剛明知自己手握重權,別人給自己送錢送物圖的是自己手中的權力,卻還是拿人民賦予的權力尋租,對幹部、商人的‘圍獵’甘之如飴,心甘情願成為‘溫水青蛙’,淪為別人的‘甕中之鱉’。在金錢利誘下,楊剛執法犯法,助紂為虐,與一些犯罪分子沆瀣一氣,上演了一幕幕踐踏法律的鬧劇。”

反腐敗永遠在路上。

在楊剛落馬4個月後,他的同事,即德宏州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從品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在今年2月的最後一天被宣佈落馬。

4月7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發通訊員文章稱,深挖徹查 “關係網”“保護傘”。其中,提及德宏州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從品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正是得益於州紀委監委對正在查辦的重要案件開展專項排查,主動從案件中查找利益關聯,“摸瓜捋藤”深挖背後的“保護傘”。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