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友和前夫繼續同居,河池一男子洞穴殺人被判死刑

不滿女友和前夫繼續同居,河池一男子洞穴殺人被判死刑

2019年7月12日,廣西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黃樹生洞穴內故意殺人一案一審宣判。


不滿女友和前夫繼續同居,河池一男子洞穴殺人被判死刑


圖為2018年7月23日,被告人在庭上受審

法院審理查明

不甘女方與前夫生活,萌生殺意

2015年8月份,被告人黃樹生通過手機微信認識周某芳併發生婚外情。2016年10月份,周某芳與被害人蒙某科離婚,因子女的撫養問題,離婚後周某芳與蒙某科仍共同生活在一起。黃樹生為了讓周某芳安心地與自己在一起生活,擺脫蒙某科的糾纏,遂計劃殺害蒙某科。

以僱請修墳為由,試探被害人心意

2016年12月1日,黃樹生聯繫蒙某科,以幫老闆修墳為由,每天支付300元的價錢租用蒙某科的車子,並叫蒙某科代買六塊瓷磚、柴刀等物品,誘騙其帶這些物品到宜州區慶遠鎮宜畔村巖口屯“冷洞口”的一山洞墳墓邊,後又以每天200元的工錢叫蒙某科幫忙開路修墳,並藉機打探蒙某科和周某芳之間的關係。

修墳的第二天,黃樹生與蒙某科在墳前閒聊,在瞭解到蒙某科有繼續與周某芳在一起的想法後,黃樹生認為如果不殺死蒙某科,蒙某科將會不停騷擾其與周某芳的生活,便下定決心殺害蒙某科。

趁其不備,黃樹生洞穴殺人

蒙某科以為洞內藏有寶貝,就拿柴刀到洞內去挖土,並喊黃樹生到洞內取暖,後二人進入“冷洞口”的山洞內,黃樹生趁蒙某科蹲在洞內用柴刀挖土不備之時,撿起洞內的一塊石頭猛砸向蒙某科的頭部,蒙某科隨即撲倒在地,其上前用洞中的石塊朝蒙某科的頭部猛砸,後又用柴刀砍擊蒙某科頭部數下。見蒙某科倒地不動彈後,黃樹生草草掩蓋蒙某科的屍體,駕駛蒙某科的車輛離開現場。

外出打工,偽造被害人生存假象

12月3日,黃樹生與周某芳駕車離開宜州,途徑融安縣,前往桂林永福縣五里大橋工地打工。黃樹生為了製造蒙某科活著的假象,使用蒙某科的手機通過微信、短信發信息給周某芳等人。2017年4月7日,被害人屍體在他人掃墓時被發現。經DNA比對,確認該屍體系被害人蒙某科。經鑑定,蒙某科系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法院認為

被告人黃樹生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而且,被告人黃樹生在明知周某芳有家庭、孩子的情況下,與周某芳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為讓周某芳安心地跟自己生活,遂誘騙蒙某科至一處隱蔽的山洞內,用石頭、柴刀擊打、砍擊蒙某科致死。作案後,黃樹生為掩飾自己的罪行,用蒙某科的手機向外界發信息,製造蒙某科還活著的假象,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可見,黃樹生的作案動機十分卑劣,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極大,作案手段隱蔽、殘忍,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為惡劣,犯罪後沒有任何悔罪表現,應依法予以嚴懲。

法院判決

被告人黃樹生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來源:河池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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