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航空新規7月15日起實施,這些乘客權利您一定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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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景鴻集團原創,文字、圖片版權歸景鴻集團所有。

加拿大保障航空乘客權益的新條例從2019年7月15日開始生效。新條例適用於所有往返加拿大的航空公司,要求承運人向乘客提供一定標準的待遇或賠償,而無需乘客先向加拿大運輸部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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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保障航空乘客權益的新條例從2019年7月15日開始生效。新條例適用於所有往返加拿大的航空公司,要求承運人向乘客提供一定標準的待遇或賠償,而無需乘客先向加拿大運輸部投訴。

加拿大航空新規7月15日起實施,這些乘客權利您一定要知道

這個新條例將分兩個階段實行,首先在2019年7月15日開始實施的內容包括:

1、航班延誤或取消

一旦發生航班延誤或取消,航空公司必須在登機前告知乘客任何航班中斷的信息。包括:航班取消、超額預定、航空管制等原因,並以廣播公報、屏幕信息公告、乘客選擇可通信方式如電子郵件或短信這三種方式告知乘客。航空公司必須每30分鐘更新航班狀態,直到確認新的出發時間。

如果在乘客登機後、在停機坪出現延誤,航空公司要確保機上有適量的食物飲料、通風以及保溫、所有洗手間也要正常運作;如果延誤持續超過三個小時,乘客必須被允許離開飛機,除非即將起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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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保障航空乘客權益的新條例從2019年7月15日開始生效。新條例適用於所有往返加拿大的航空公司,要求承運人向乘客提供一定標準的待遇或賠償,而無需乘客先向加拿大運輸部投訴。

加拿大航空新規7月15日起實施,這些乘客權利您一定要知道

這個新條例將分兩個階段實行,首先在2019年7月15日開始實施的內容包括:

1、航班延誤或取消

一旦發生航班延誤或取消,航空公司必須在登機前告知乘客任何航班中斷的信息。包括:航班取消、超額預定、航空管制等原因,並以廣播公報、屏幕信息公告、乘客選擇可通信方式如電子郵件或短信這三種方式告知乘客。航空公司必須每30分鐘更新航班狀態,直到確認新的出發時間。

如果在乘客登機後、在停機坪出現延誤,航空公司要確保機上有適量的食物飲料、通風以及保溫、所有洗手間也要正常運作;如果延誤持續超過三個小時,乘客必須被允許離開飛機,除非即將起飛。

加拿大航空新規7月15日起實施,這些乘客權利您一定要知道

2、超額預定

若超額售票,航空公司需在拒絕乘客上飛機前找到志願者,即自願下飛機的乘客。志願者需與航空公司以書面形式達成協議,表明他們願意以福利換取他們的座位。

由於超額售票或飛機定期維修等航空公司的商業決定而被拒絕登機的,航空公司應對此提供賠償,金額取決於飛機延誤的時間長短。

若延遲0-6小時:賠償900加幣

若延遲6-9小時:賠償賠償1,800加幣

若超過9小時:賠償2,400加幣

3、行李丟失或延誤

根據最新規定,任何乘客如果在國際或國內航班上丟失行李,最高可獲得2,100加幣的賠償。如果行李延誤,航空公司必須退還行李費。

新條例的第二階段將會在2019年12月15日開始實施,航空公司必須為可控制但與安全無關的航班延誤和取消提供響應的賠償。如果航班在當天無法起飛,航空公司必須向乘客提供免費酒店住宿及交通服務。

大型航空公司:

延遲3-6小時:400加幣

延遲6-9小時:700加幣

超過9小時:1,000加幣

(以上金額都是最低賠償金額)

小型航空公司:

延誤3-6小時:125加幣

延誤6-9小時:250加幣

超過9小時:500加幣

若監管部門發現航空公司未按規定履行,最高可受到25,000加幣的罰款。如果您近期要乘坐加拿大航空,不妨注意一下相關的乘客權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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