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5/22(812)湖北漢川:成功化解一起在辦案件重大風險

漢川 湖北 刑法 漢川市人民檢察院 2019-05-23

近日,湖北省漢川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一起因農民工討薪引發的故意傷害案犯罪嫌疑人韓某冬作出不起訴決定,同時在案件辦理期間及時化解矛盾並幫韓某冬等農民工拿到了全部欠薪57萬元。至此,一起在辦案件存在的重大風險得到了及時、有效的化解。

2017年11月13日11時許,被不起訴人韓某冬組織20餘名農民工在漢川市某產業園1棟住宅樓天台上以討要工錢為由拉扯橫幅,產業園保安聶某義將橫幅燒燬,雙方發生互毆,韓某冬等人持鋼管將聶某義打傷至輕傷二級。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後以韓某冬涉嫌故意傷害罪於2019年3月21日向漢川市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該院從主體特徵、案件類型、行為特徵、後果特徵等方面,對該案進行了全面、精準的綜合評判,認為這是一起因農民工討薪引發的故意傷害案,存在重大辦案風險。原來,韓某冬等農民工認為賠償了本案被害人、產業園保安聶某義8萬元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等一切費用後,產業園所欠他們的57萬元勞務費卻沒有完全落實,還要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追究他的刑事責任,因而憤憤不平,四處上訪,其中韓某冬在取保候審期間到湖北省人民檢察院上訪,不服公安機關刑事立案相關處理的決定。湖北省檢察院要求漢川檢察院慎重辦理此案,切實防止引發農民工群體上訪、長期越級信訪、纏訪鬧訪甚至造成更為嚴重的後果。

對此,該院迅速召開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工作領導小組專題會議,研究該案重大風險化解措施和辦法。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尚方成親自擔任案件包保人督辦指導。分管副檢察長阮碧柳具體指導案件辦理。來自控告申訴、公訴、案管等相關部門的專班領導小組成員樊銀祥、胡昌瓊、蔡向陽等檢察官按照會議制定的措施,充分發揮各自部門職能作用,分工協作,積極推動該案的風險化解。

該案辦理中,承辦人依法訊問了犯罪嫌疑人韓某冬,審閱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實了案件事實與證據,認定該案屬於“依法快速辦理輕微刑事案件”,適用快速辦理機制。同時向韓某冬宣講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告知書》,給予韓某冬認罪認罰從而減輕處罰的機會。2019年4月18日,犯罪嫌疑人韓某冬與被害人聶某義在該院主持下籤定了和解協議書,達成刑事和解。2019年4月26日,漢川市院依法對韓某冬作出不起訴決定。期間,專班人員積極開展釋法說理、情緒疏導等矛盾化解工作,不激化和擴大矛盾,切實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同時多次與當地政府、產業園聯繫和溝通,促使產業園付清了所欠韓某冬等農民工全部勞務費。韓某冬等農民工隨後明確表示息訴罷訪。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