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發佈通告整治露天娛樂健身活動噪聲擾民'

哈爾濱市 環境保護 廣場舞 設計 中國發展網 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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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文明健身,優化城市環境秩序,改善居民生活環境,爭創全國文明城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哈爾濱市居民居住環境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哈爾濱市文明辦、哈爾濱市城管局、哈爾濱市公安局、哈爾濱市生態環境局決定對露天娛樂健身活動噪聲擾民問題進行整治,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舉辦、參加全民娛樂健身活動,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做到文明健身、守規娛樂。

二、在本市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廣場舞等娛樂健身活動,使用音響器材要控制音量,不得產生噪聲汙染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三、按照《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要求,在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等區域,晝間6時至22時之間時段環境噪聲不超過55分貝,夜間22時至次日6時之間時段環境噪聲不超過45分貝。對組織露天娛樂健身活動使用音響器材音量過大、產生噪聲汙染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由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對拒不改正或者屢改屢犯的予以取締。

四、整治工作由哈爾濱市城市管理局牽頭推進,由各區政府負責具體落實,組織城管執法、公安、生態環境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嚴格查處違反本通告的行為。

五、廣大市民要加強自律,增強社會責任感,從我做起,規範自身行為,開展文明健身活動,自覺維護良好城市生活環境,爭做文明守約的表率。同時主動勸導、制止不良現象,及時舉報違法違規行為,攜手共建文明幸福美好家園。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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