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崇新“字”解詩經:桃夭

古詩 詩經 婚姻 文化傳習 文化傳習 2017-10-03

馬崇新“字”解詩經: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于歸,宜其室家。(魚部-a)

桃之夭夭,有蕡其實。之子于歸,宜其家室。(質部-et)

桃之夭夭,其葉蓁蓁。之子于歸,宜其家人。(真部-en)

馬崇新“字”解詩經:桃夭

解字註釋:

夭夭,一說為少好貌。毛傳:“夭夭,其少壯也。”《正義》:“夭夭言桃之少,灼灼言華之盛。桃或少而未華,或華而不少。此詩夭夭、灼灼並言之,則是少而有華者,故辨之。言桃有華之盛者,由桃少故華盛,以喻女少而色盛也。”林錫齡《詩經審鵠要解》雲:“夭夭訓少好,重在少上,可以稚弱衰老作襯,以桃少則華盛,興女賢則家宜。”桃樹先開花後長葉,桃少時滿樹都是粉嫩的花朵,層層疊疊,嬌豔無比。若桃少之時的女子,該是如何的嬌豔!另一說為曲伸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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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屈也。從大,象形。”本義是彎曲、虯曲。聞一多《通義》:“凡木初生則柔韌而易屈,故謂之夭。”《說文·夭部》朱駿聲通訓定聲:“凡草木既生枝葉,其秒有旁出側附之形,故曰夭。”桃枝疏密有度,桃花盛開之時,婀娜多姿。女子以有曲線為美,曲線婀娜亦暗示著好生養,而子嗣對於古人是最為重要的。

灼灼,鮮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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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炙也。從火勺聲。”本義為燒、炙。由燒引申為照亮,又引申為鮮明的樣子。毛傳:“灼灼,華之盛也。”桃花如燃燒的火焰,可見其美盛豔麗。孔穎達疏:“毛以為少壯之桃夭夭然,復有灼灼然。此桃之盛華,以興有十五至十九少壯之女亦夭夭然,復有灼灼之美色,正於秋冬行嫁然。是此行嫁之子,往歸嫁於夫,正得善時,宜其為室家矣。”

,繁體作“華”,是會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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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華huā,榮也。從艸從。”本義為花朵。huā,《說文》:“,艸木華也。從虧聲。”金文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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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一樹玉蘭垂花朵形。草木開花為華,故訓“榮”,為草木之華,故“華”從艸從會意。段玉裁、王筠等以為“、華、花”本一字。

之子,出嫁的這位姑娘。毛傳:“嫁子也。”之,這。子,《儀禮.喪服》:“故子生三月則父名之。”鄭玄注:“凡言子者,可以兼男女。”古代兼指兒女,現在專指兒子,詩中指女性。

于歸,於,虛詞,無實義。歸(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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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女嫁也。從止,從婦省,聲。㱕,籒文省。”止(

),示動義符,古時女子待字閨中,只有出嫁才出遠門。《易.漸》:“女歸,吉。”孔穎達疏: “女人生有外成之義。以夫為家,故謂嫁曰歸也。”歸字本義為出嫁,由嫁義引申為往、歸依義,進一步引申為歸宿。有往必有還,引申出返回義,由返回又引申為歸還義。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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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是會意兼形聲字,又作宐。《說文》:“宜,所安也。從宀之下,一之上,多省聲。”本義為得其所而安然之義,物品(肉塊)放在房屋裡面是安全的,故“宜”從宀之下一之上有多物之意,且從多省聲。甲骨文從且(俎)上有二肉會意,王國維認為“俎、宜”本是一字,“宜”的本義為“餚”,室內有肉吃,自然適宜居住生活了。女子嫁到夫家,夫家殷實,於女子為宜;女子德容兼備,會給夫家帶來子孫興旺,於夫家亦為宜。(毛傳:宜,以有室家無逾時者。箋雲:宜者,謂男女年時俱當。)

室家,家庭、夫婦。孔穎達疏:“《左傳》曰:‘女有家,男有室。’室家,謂夫婦也。”

朱熹集傳:“室謂夫婦所居,家謂一門之內。”此指夫家,下文的“家室”“家人”均指夫家。”另一說的範圍更廣,西周、春秋時期的“家”和“室”為血緣宗法家族,大的家族長或室主均為卿大夫一級的貴族。“室家”不僅包括了血緣家族中的人口,還包括屬於這個家族的土地等全部物質財產。後文中“家室”“家人”皆與此同。毛傳:“家室,猶室家也。”箋雲:“家人,猶室家也。”詩集傳認為“家人”為“一家之人盡以為宜”,而一家之人含括上至舅姑下娣姒妾媵皆在其中。

(fén),本義為雜草的香氣,果實芬芳,此處指果實繁多肥大之貌。《玉篇.艸部》:“蕡,草木多實。”方玉潤《原始》引朱氏道行曰:“凡華豔者鮮實,桃夭不然,春開夏結,其實多而味美,故曰‘有蕡其實’,彼于歸者之有子似之。”

蓁(zhēn)蓁,葉盛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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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艸盛皃。從艸秦聲。”本義為草葉茂盛,泛指植物茂盛。毛傳:“蓁蓁,至盛貌。”朱熹集傳:“蓁蓁,葉之盛也。”

譯文

桃花怒放千萬朵,色彩鮮豔紅似火。這位姑娘要出嫁,喜氣洋洋歸夫家。

桃花怒放千萬朵,果實累累大又甜。這位姑娘要出嫁,早生貴子後嗣旺。

桃花怒放千萬朵,綠葉茂盛隨風展。這位姑娘要出嫁,夫家康樂又平安。

解題講析:

毛傳:“《桃夭》,后妃之所致也。不妒忌,則男女以正,婚姻以時,國無鰥民也。”

朱熹《詩集傳》:“文王之化,自家而國,男女以正,婚姻以時。故詩人因所見,以起興而嘆其女子之賢,知其必有以宜其室家也”。

方玉潤:“喜之子能宜室家也。”

現代學者一般認為這是一首賀年青姑娘出嫁的詩。

之前曾討論過,《詩經》的意義不僅在於詩本身的價值,也在於兩千多年以來歷代學者對於它的闡釋,因此不能簡單的認為前人的解說就是迂腐的、牽強附會的。《詩經》是禮樂教化的重要載體,《葛覃》解題曾言夫婦對社會的重要性,《桃夭》承載著“文王之化,自家而國”是極容易理解的事情,正如《大學》所云“宜其家人而後可以教國人”。再說“男女以正,婚姻以時”,後人對於此句的否定來源於對詩意的不解。

後人在闡述“桃之夭夭”之時,除了認同“夭夭”形容女子的美貌,還常會說“在桃花盛開的時候”甚至是“在桃花盛開的地方”,認為“桃夭”指的是結婚的時間。《傳》雲“無踰時”,與《序》稱“昏姻以時”,皆謂男女盛壯之時。關於此問題黃焯《毛詩鄭箋平議》有詳細論述,認為《箋》雲年時之時指仲春嫁娶時言為誤說,以《傳》《序》之說為佳,具體論述請見附一。

《桃夭》主詠男女年盛得時之美,婚姻以時,也是有其歷史背景的。當是時也,如《孟子》所言“內無怨女,外無曠夫”。首先周族人數少,不管是武王克商以前還是周公制禮作樂之時,婚姻對於周的發展與統治都是極其重要的。婚姻以結兩姓之好,姻親以為兄弟,當時的妾媵制度亦是便於結盟。“同姓不婚”、“六禮”、婚姻以時都是當時規定的,可見婚姻夫婦之重要。呂思勉《先秦史.昏制》雲:“男三十,女二十,自係為之限極,使不可過。其可以嫁娶之年,則為男十六,女十四。古以男八歲而齔,二八十六而精通;女七歲而齔,二七十四而精通。”只有婚姻以時才能更好的孕育後代,種族的繁衍為第一要務。於國,人口是國力強盛之基礎,於家,後代是祭祀香火之傳承。如《先秦史》雲:“人類摶結之方,必隨其生計之情形而變。古者交易未盛,生活所資,率由一族之人,通力合作,人口愈多,生利之力愈大,故其人率能摶結”, “古無今所謂國家,摶結之道,惟在於族,故治理之權,亦操諸族”。子孫是否興旺,關係一族之興衰。

以上,我們應該不難看出男女婚姻以時、女子開枝散葉是極其重要的,先賢以《詩》“經夫婦,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桃夭》用以鼓勵婚育亦是理所當然。

當然,從詩的角度要欣賞,《桃夭》亦是極其動人的。三章,章四句,亦是《國風》常見的三章疊詠式。“夭夭”狀桃花之少盛,“灼灼”狀桃花之鮮麗,妙不可言。且開以花喻美女姿色之先河,“人面桃花”成中國詩詞的經典意象。桃樹先開花再結果,果實累累之時,亦是桃葉榮榮之際。“綠葉成陰子滿枝”,是對一個女子和一個家族最美好的祝福。



作者簡介:馬崇新;山東人;文化產業策劃人、人文學者、傳統文化踐行與推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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