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較於洋務派的“形而下者為器,此外夷之所擅長也;形而上者為道,此中華郅治之隆也”,中國首任英國公使郭嵩燾認為,“西洋立國有本有末,其本在朝廷政教”。一種以文明丈量中西對抗的新認知由此形成。

記者/劉暢

郭嵩燾:孤獨的“異類”

郭嵩燾(1818~1891)

出使英國

1876年12月底,在海上顛簸20餘日,58歲的郭嵩燾只覺得苦。作為大清國出使英國的欽差大臣,他需乘坐輪船前往南安普敦港。自12月2日從上海登船以後,他的身體每況愈下。風高浪急,不能起坐,從登船時的眼珠疼、鼻隼疼,直至牙隱痛、耳痛、苦心痛。他不知能否順利就任。

身體的折磨一如內心的煎熬,此番出使英國是苦差。郭嵩燾出使兩年前,發生了著名的“滇案”,也稱“馬嘉理案”。1874年,英國與清政府商定,從緬甸派一支勘測隊,勘測緬甸到中國雲南的陸路交通。英國駐華公使館特派書記翻譯官馬嘉理次年便攜帶清政府頒發的入境護照,進入雲南緬甸邊境,準備與英國探險隊會合。因英國探險隊出發前沒有先行知會地方官,時任騰越鎮左營都司的李珍國組織當地軍民阻攔。在馬嘉理出來交涉的過程中發生衝突,馬嘉理及其4名中國隨員被擊斃。英國要求清政府派人“登門賠罪”,朝廷便想到在廣州任巡撫時,屢屢與洋人打交道的郭嵩燾。

滇案發生後,李珍國的上司雲南巡撫岑毓英將殺人之責歸於當地土著,令英國無從追責,國人對此一片誇讚,唯有郭嵩燾提出岑毓英的做法實屬未以禮對待外國,應該嚴懲,引得同僚側目。而他剛赴福建任按察使不滿三個月便被急召回京。在當時看來,派去公使猶如送去“質子”,是莫大的侮辱。郭嵩燾一邊面對英國駐華公使威妥瑪逼問行期,一邊忍受家鄉父老的侮辱。出使前兩個月,他湖南老家的鄉試諸生聚集在玉泉山,揚言搗毀郭家。

郭嵩燾經歷50天的行程,途經各英國殖民地,見到香港、新加坡高大的西式建築,穿越蘇伊士運河,又領略“夕陽返照,見山色紅紫輝映,如胭脂圖畫”的紅海奇景,出直布羅陀海峽入大西洋,於1877年1月21日抵達英國,目睹“燈燭輝煌,光耀如晝”的盛況,令本就對西方不存芥蒂的他大開眼界。

當時正值英國最鼎盛時期,郭嵩燾抵達的那年元旦,維多利亞女王在印度首都德里加冕,獲“印度皇帝”的稱號,“大英帝國”(British Empire)的名號正式訴諸公文。郭嵩燾身處倫敦,在日記裡記載見聞,“輪船火車,電報信局,自來水、火、電氣等公司之設,實闢天地未有之奇,而裨益於民生日用甚巨……其人嗜利無厭,發若鷙鳥猛獸,然居官無貪墨,好善樂施,往往學館監牢,養老恤孤之屬,率由富紳捐集,爭相推廣,略無倦容,亦不為子孫計劃,儼然物與民胞。每禮拜日上下休息,舉國嬉遊,浩浩蕩蕩,實有一種王者氣象”。

郭嵩燾:孤獨的“異類”

清廷出使外國的名臣如劉錫鴻、張德彝、郭嵩燾都到過香港,見證殖民地法治

他受命向英國女王遞交了“致歉”的國書,在倫敦建立駐英大使館,處理中英外交事務。次年,他兼任駐法公使。在歐洲出使三年,他頻頻參與歐洲上流階層的社交,出席茶會、宴會、化裝舞會,與英國女皇、法國總統乃至巴西皇帝、波斯國王共席酬酢。

在郭嵩燾看來,自己於倫敦、巴黎上流圈裡的應酬是“於無意中探國人之口氣,察國中之政治”。而在國內,直隸總督、北洋通商大臣李鴻章正主持洋務運動,興建軍工廠、參用西法訓練軍隊、購買歐洲的先進武器。郭嵩燾27歲時便同小他5歲的李鴻章相識,二人在兩年後雙雙考取進士,有同年之誼。二人也共抗太平軍。郭嵩燾出使英國亦由李鴻章力薦。郭嵩燾到英國後,李鴻章寄給他長函,託他購買鐵甲船、水雷、馬提尼槍,以備海防之需。

“船寬八丈二尺,長三十六丈,重一萬三千噸,載八十噸大炮四尊。據稱船上飛橋、煙筒及艙房盡為敵人大炮衝擊無存,而炮房厚鐵無恙,猶可縱橫馳擊。”身處歐洲的中心,郭嵩燾不僅見到最先進的武器,更是見識了英國女王大閱水師和法國陸軍閱兵。“君主(維多利亞女王)及太子船出江口,廿六兵船並聲炮,君主船從中道直上,兵船人皆升立文桅端。各船從之,徑上數裡,又折而下。君主船每過一次船,左右皆升炮送之。”

軍隊雄壯如此,郭嵩燾卻認為,“徒能考求洋人末務而忘其本也?”最令他印象深刻的“本”,其一來自牛津大學。

1877年11月28日、29日,郭嵩燾應邀赴牛津訪問兩日,悉知牛津大學有學館21個,住讀生2091人。他了解到學生可修天文、地理、數學、律法、科學等學科,需考試合格方能錄取,各科有專師督導。他又觀摩學士、碩士、博士考試,視升學考試如考翰林,將博士前三名比諸鼎甲。在他看來,英國的大學制度“實中國三代學校遺制”。而藉由學校制度,郭嵩燾看到堅船利炮的成因在於西學。他發現雖有船機、槍炮、建造等專業學堂,入學前均需先入格致算術學堂打下基礎,“此邦術事愈出愈奇,而一意學問思辨得之”。

郭嵩燾關心學校制度,源於士人在中國傳統內對教化的關注。沿著同樣的思路,郭嵩燾由此“擬西國於三代”,把西方文明與中國的“三代”理想相連接,將西方視為比中國更為有道的文明。他把出使英國的見聞和觀點記在日記裡。其中自上海至英國旅程的部分,到達倫敦後即經編輯,寄送總理衙門,由總理衙門將其出版,書名《使西紀程》。西方的先進文明而非器物之利,經他記述,呈現在中國人面前。

郭嵩燾:孤獨的“異類”

19世紀劍橋學生辯論會

“道”之別

《使西紀程》在國內出版後,卻引起舉國譁然,“殆已中洋毒,無可採者”。不但郭嵩燾遭到彈劾,書也奉旨毀版。所幸原書仍有幸存,後世才能流傳。

這樣的結局或許令郭嵩燾始料未及。清華大學歷史系講師李欣然博士專門研究郭嵩燾的思想,他比較《使西紀程》和《郭嵩燾日記》後發現,郭嵩燾在編寫《使西紀程》時,已在表述上有所取捨,“比如日記裡記述了去英國途中的一次差之毫釐的碰撞事故,郭嵩燾模擬漢代經說的口說問答體,同船主一問一答,展現西人行船、與人交談時的彬彬有禮,最後不忘加上一句‘中國之不能及,遠矣’。而在《使西紀程》中,這個觸時人忌諱的表述便不見了。”

而郭嵩燾將書稿呈給總理衙門,原本是認為《使西紀程》只在太后、皇帝和部分上層官員間小範圍流傳。他希望以自己的見聞和議論說服朝廷上層官員。郭嵩燾途經新加坡和錫蘭的時候曾看到西文報紙,其中討論滇案,申明“洋情、國勢、事理,三者均有關係”。李欣然在研究中發現,相比日記中“環顧京師,知者掩飾,不知者狂迷”的感嘆,郭嵩燾在《使西紀程》稿本里,把牢騷換成了一大段關於中西關係的敘述。他認為當前面對的西方各國,與歷史上一時興盛又一時衰敗的遼金等“夷狄”決然不同,“西洋立國二千年,政教修明,具有本末……其至中國,惟務通商而已……所以應付處理之方,豈能不一講求,並不得以和論”。他說,正因為西方只為通商,又有堅船利炮維護,不但自南宋以來與夷狄言和為恥的觀念必須轉變,甚至古代言和依靠的歲幣之等差,聘使之禮節,稱號之崇卑也不再有效,必須自求富強,向西方學習。

總理衙門起初決定刊印這本書,說明他們認可郭嵩燾的觀點。但正是“不得以和論”的觀點使郭嵩燾遭到彈劾。當時的士大夫群體對郭嵩燾的出使有著迥然不同的期待。

主張攘夷的清議派,認為西人仍是無“道”之夷狄,反對學習西方;以總理衙門為代表的洋務派,則認為需要效仿西人,以機器致富強。而學習洋務首先基於《易經》“形而下者謂之器,形而上者謂之道”,對技術與政教、文化區分,認為西方“器”勝,中國“道”盛,學西方的技術不會觸及中國的根本;同時許多人認為,因為西人只重“器”而沒有“道”,所以恃強凌弱,若他們接觸到中國的聖道,便能“改過自新”。在他們看來,郭嵩燾的出使,便是一個傳道的機會,“誠得通人開其蔽誤,告以聖道,然後教之以入世之大法”。

郭嵩燾卻不但不傳聖教,反而在西方看到了和中國聖人之道相通的地方,因而主張在引進技術的洋務之上,更進一步地學習西方的政教。但他有此觀點,並非單純因為其出使的經歷,根源在於郭嵩燾“中西同理”觀念所帶來的根本差異。他的副使劉錫鴻與他的齟齬,便是最鮮明的例證。

劉錫鴻認為,“西洋與英國之自強,即是以養民為先務”,西方的強大也源於他們的政教,與西人打交道,可以平心靜氣,以情理對待他們。但在劉錫鴻眼中,西人的“道”與中國的“道”截然不同,因而他在英國期間,面對西方先進的科技時,看到的是與郭嵩燾截然不同的圖景,個人做派也與郭嵩燾大相徑庭。

“西方人忌諱紅色,而劉錫鴻在正式拜會中堅持用大紅帖子。”李欣然介紹,當郭、劉二人蔘觀西人的電學、熱學等實驗後,郭嵩燾認識到“器”背後的“學”,將“器”的地位提高,劉錫鴻則始終堅持“器”不如“道”的邏輯,認為“皆雜技之小者”。而在“道”的層面,他對“外邦”與“天朝”的差別始終保持敏感,並往往對“天朝”的風度有反常堅持。《清稗類鈔》中有一則趣聞:“劉錫鴻使法時,往往敝衣趿鞋,衣帶飄舞,徒步出外。常立於最高橋樑之上,周望四處。其隨員諫之,劉怒曰:‘予欲使外邦人瞻仰天朝人物耳。’”

郭嵩燾則入鄉隨俗,他與外國元首酬酢,甚至按西洋的方式舉辦宴會的做法,在劉錫鴻看來是卑躬屈膝的表現。1877年8月,中國使團原本計劃周遊英國,首先到了英國南部的甲敦炮臺。因天氣寒冷,陪遊的英國提督將隨身攜帶的披風披在郭嵩燾身上,這個在郭嵩燾看來極其普通的行為,劉錫鴻卻極度反感,當眾與郭嵩燾爭吵。在他看來,“堂堂中華大使,怎可著異族之服?”兩人交惡自此公開化,互相參劾、攻訐,終生不相原諒。

“對西方瞭解越深入,劉錫鴻越從更根本的地方感受到西方的威脅。他對中西的差異比郭嵩燾更加敏感,所以嗅到了其中和聖人之教相沖突之處。為此,他感到對聖人之教重新梳理的必要。由這條路走下去,是一種‘道出於二’的景象。”李欣然告訴本刊,劉錫鴻並非盲目排外,但他與郭嵩燾的決裂,使郭嵩燾成為徹底的“孤家寡人”。郭嵩燾的孤獨在於,他認為既是聖人之道,便應無中西之別,將“道”視為中國獨有的看法,是把普遍性加上了不應有的限制,所以“只有先改變人們對西方的賤視,才能重新找回那個超越中西的道”。

郭嵩燾:孤獨的“異類”

19世紀倫敦的液壓鏈條試驗機工廠

“循理”的異類

任英國公使期間,郭嵩燾處理過一樁鎮江躉船事件。1873年,英國太古洋行的“加底斯號”躉船停泊於鎮江,以一浮橋與英租界連接。當年夏天,停泊處河堤崩壞,中國海關責令該船移位,遭到拒絕。中國政府照會英國領事,又轉稟英國駐華大使,飭令移泊,皆未成功。事情延宕兩年,郭嵩燾抵英後,接到總理衙門公文,要他為移泊一事諮會英國外交部。英國外交部官員威妥瑪認為,躉船停泊時曾獲得由鎮江海關發放的準單,在海關飭令移位遭拒後,準單被收回的舉動違反了領事裁判權。而對於中國海關總稅務司司長赫德而言,批准停泊和調整泊位是中國的主權。

當赫德的英國下屬告知郭嵩燾,中國政府可以堅持“他們擁有對自己領水的控制權”時,郭嵩燾認為把這個原則明確地寫在文件上有好處。因為他本人乃至當時的中國政府始終面臨的問題是,基於主權法理上的規定,由於領事裁判權的存在而不能在中國實施,“中國與西商交涉事宜,惟能按照條約辦理,不得援引西洋律法”。李欣然告訴本刊:“主權對郭嵩燾來說是新鮮的概念,在他看來,既然不能與西方人在法理上達成共識,那麼把船移開,總能看到客觀的事實。而即便這種觀點,也需要同英國人費盡脣舌談判,才能獲得認可。”

但郭嵩燾的應對之法恰恰說明,他相信道理是普遍的,中西可以通過講道理達成共識。這種“循理”的觀念,既是“勢不足而別無所恃,尤恃理以折之”的無可奈何,又是他自青年時期經歷鴉片戰爭後形成的態度。

1840年,落榜的郭嵩燾進入浙江學政羅文俊的幕府,在紹興看到戰後的滿目瘡痍。回到湖南老家後,他仍不忘浙東的慘敗,“為何海疆數百年無戰事,今日忽有夷人侵擾”的問題始終縈繞在他心頭。直到次年,他與曾在登州做事的山東人張曉峰交談,張曉峰向他講述禁菸的本末,以及英人販煙的意圖,他恍然醒悟,“自古邊患之興,皆由措理失宜,無可易者”。

“以理相待,本是儒生待人接物的基本態度,但郭嵩燾的想法在當時極其大膽。”李欣然說,在當時的朝野,面對夷人不需要講理才是普遍的態度。

“吾嘗謂中國之於夷人,可以明目張膽與之劃定章程,而中國一味怕。夷人斷不可欺,而中國一味詐……彼有情可以揣度,有理可以制伏,而中國一味蠢。真乃無可如何!”北京被英法聯軍侵入期間,郭嵩燾在日記中的激憤之語並未給他帶來災禍。同治新政後,他得以在45歲至48歲之間任廣州巡撫,與西人交涉,踐行自己“循理”的理念。

太平天國起事末期,金陵被清政府攻下後,森王侯玉田逃到香港,行劫掠之事。郭嵩燾沒有向香港領事直接要人,而是派人邀集曾被侯玉田劫掠的人,向英方控告。英方便把他當作尋常海盜,押解給郭嵩燾。“他明白由於中外法律不同,常會出現‘地方官求之愈急,洋人護之亦愈堅’的情形,所以他從民間下手。”李欣然分析,郭嵩燾由此找到可以與洋人溝通的竅門,“凡洋人所要求,皆可以理格之,其所抗阻,又皆可以禮通之”。

正是郭嵩燾在廣州的經驗,堅定了他可循理與外國人相處的看法,但他的思想卻始終沒有為同僚認同,甚至他在國外有心記述的見聞也未能打開國人眼界。1879年5月5日歸國後,他乘坐由小火輪拖帶的輪船駛歸湘地,甚至引起當地士紳的驚慌,企圖阻止輪船駛入省河。郭嵩燾執著如故,一如他晚年的詩中所言:“流傳百代千齡後,定識人間有此人。”

後 記

1879年,完成出使任務後,因劉錫鴻的參劾,郭嵩燾拒絕進京,辭病還鄉,定居長沙,興辦思賢講舍。1891年郭嵩燾病逝,李鴻章等人上疏,請求朝廷將他的學行政績宣付國史館立傳,並予賜諡。卻得聖旨:“郭嵩燾出使外洋,所著書籍,頗滋物議,所請著不準行。”

直到甲午戰爭後,譚嗣同以郭嵩燾反襯湖南人對洋務之懵懂,梁啟超則將郭嵩燾受“萬般排擠,侘傺以死”作為一般士大夫“極端輕蔑排斥”西學的“心理寫照”。郭嵩燾的思想從當時的異類,變為“超時代”的典範。

參考書目:《郭嵩燾日記》,郭嵩燾著;《走向世界的挫折》,汪榮祖著;《處變觀通——郭嵩燾與近代文明競爭思路的開端》,李欣然著。感謝王豪對本文的大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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