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中步步是“坑”,外貿人千萬當心

國內宏觀 宏觀經濟 財經 名客來 名客來 2017-08-26

“國際貿易中的不少環節都有陷阱,很多外貿人由於經驗不足或麻痺大意吃過虧上過當。今天給大家介紹一下國際貿易中常見的“坑”,希望大家多留意,避免受騙。”名客來國際貿易平臺(www.makeronly.com)的外貿託管教練王教練說。

王教練所說的“坑”都有哪些呢?

一、合同“坑”

1、名片主體

合同當事人一方不能提供營業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僅有個人名片(標有公司、職務、通信地址、電話等),且多以東南亞、港澳臺等地公司名片出現,並以中間商自居收取佣金。

2、變更條款

如變更合同運輸條款,改班輪運輸為租船運輸;變更支付條款,改信用證支付為託收或匯付;變更檢驗條款,要求改為外方檢驗機構。

3、利用條款

許多騙子都會利用條款不完善或製造不完善條款進行欺詐,主要表現在品質條款、索賠條款、擔保條款、違約金條款等。

二、信用證“坑”

信用證結算方式是國際貿易結算的主要方式。很多客戶常常以可開立信用證來獲取信任。有的外貿公司卻在不瞭解對方信譽的情況下欣然答應,而且沒有任何防範措施。

常見軟條款類型:

1、暫不生效信用證,待進口許可證簽發後通知生效或待貨樣經開證人確認後再通知信用證生效。

2、船公司、船名、目的港、起運港或驗貨人、裝船日期須待開證人通知或徵得開證人同意,開證行將以修改書的形式另行通知。

3、貨到目的港後通過進口商檢驗後才履行付款責任。

4、指定受益人必須提交國外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或由申請人指定代表出具的證書等,常發生於CFR/CIF合同。

國際貿易中步步是“坑”,外貿人千萬當心

三、單證“坑”

在國際貿易的各環節中,單證是主要依據和憑據。正因為如此,騙子才處心積慮的在單證上做文章。製假較多的是:出口報關單;外匯水單;合同;匯票、本票;提單。

還有的偽造全套單據和信用證要求相符,使銀行因表面上單證相符無條件付款,從而達到欺詐目的,這是一種常見的欺詐方式。

四、運輸“坑”

運輸環節的“坑”,更是防不勝防。由於海洋運輸和多式聯運環節多、週期長、手續繁雜,騙子多會勾結信譽不好的小船東或運輸代理商偽造運輸提單騙取國內貨款。此外,還有通過倒籤提單和預借提單欺詐、租船合同欺詐、轉航欺詐、船東濫用免責條款欺詐、海上保險欺詐等。

五、結算“坑”

騙子往往打著市場行情不好,需要時間推銷等幌子,並採用改證手法來拖延結算時間,如L/C出了幾批貨後改D/P、D/A,騙子往往會申請拒付。

還有的稱可開立信用證,但遲遲不開出,幾經催促,才告知證已開出,可先發貨,此時船期臨近,待收到信用證後又發現多處條款不符,只好改匯付(匯付僅屬商業信用),此時騙子收回未寄出的正本匯票,造成外貿公司錢、貨兩空。

六、退稅“坑”

退稅是設陷的高發環節。騙子喜歡抓住退稅率較高的出口商品,以不要退稅款為誘餌,矇蔽外貿公司,使不少外貿公司上當。還有的提出退稅要快或只要一半稅款,並要求外貿公司先墊付稅款,同時表示單據齊全沒有問題。由於騙子一般能提供增值稅發票(虛開的,卻使人難以識別)、繳款書等,外貿公司會降低防範意識。

名客來平臺王教練表示,再狡猾的狐狸也會露出尾巴,外貿人只要提高警惕,遇事多思忖一番,熟悉瞭解常見的陷阱,完全可以避免落入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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