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大股東成立營銷公司意欲何為

A股第一高價股貴州茅臺最近有點“煩”。 五一小長假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貴州茅臺集團營銷有限公司揭牌成立。資料顯示該公司是茅臺集團的全資子公司,新設立的集團營銷公司將重在“用好增量、管好存量、加強管控、統籌市場”,構建順應發展要求的營銷體系。但該公司的設立不僅遭到市場的質疑,上交所也因之下發了監管工作函。

在監管函中,上交所從四個方面提出了要求。包括在控股股東成立營銷公司並全資控股情況下,是否擬全盤直銷經營上市公司的茅臺酒配額,是否可能形成金額較大的關聯交易。就此請公司控股股東說明在集團層面成立營銷公司的主要考慮、擬開展的商業活動及具體經營模式、是否有經營上市公司茅臺酒的計劃等。

投資者質疑與上交所下發關注函的焦點,均在於成立集團營銷公司後,上市公司貴州茅臺是否會與集團營銷公司產生鉅額的關聯交易,是否會存在利益輸送的行為。如果存在關聯交易與利益輸送的行為,那麼將影響到上市公司的利益,影響到全體股東的利益。

實際上,上市公司貴州茅臺方面並非沒有營銷公司,即貴州茅臺酒銷售公司。該銷售公司上市公司方面持股95%實現控股,負責茅臺全國自營系統下的33家自營公司。而在此前,貴州茅臺在全國還有眾多的經銷商銷售貴州茅臺酒。

貴州茅臺酒近年來銷量看漲,某些時段甚至達到供不應求的程度。在此背景下,也催生出諸如銷售渠道不透明、尋租等亂象。此外,某些經銷商為了獲取最大的利益,像53度飛天茅臺等的價格,呈現出一個地方一個價的現象,也曾出現隨意漲價的現象。種種亂象表明,貴州茅臺有必要對經銷商系統進行改組。而自2018年下半年開始,貴州茅臺在逐漸減少經銷商的數量,截至今年一季度末,貴州茅臺全國經銷商數量已減少476個。

對於貴州茅臺而言,僅僅靠其自身控制的銷售公司銷售茅臺酒,顯然是遠遠不夠的。由於茅臺酒屬於緊俏商品,利用更多的渠道進行銷售,不僅有利於提升茅臺酒的市場份額,也有利於提升上市公司本身的業績。而在大幅減少全國經銷商數量後,如何彌補其中的缺口就成為貴州茅臺需要考慮的問題。

而在此時,貴州茅臺集團成立營銷公司,是否為了彌補經銷商減少而作出的決定,至少是值得懷疑的。雖然茅臺集團與上市公司董事長李保芳表示,今年茅臺酒重點是擴大直銷渠道,推進營銷扁平化,以減少中間環節,平衡利益,平衡終端價格,但如果貴州茅臺生產的部分產品由集團營銷公司進行銷售的話,那麼就難逃關聯交易與利益輸送的嫌疑。

實際上,在減少了數量眾多的經銷商後,上市公司方面大可通過自家的自營公司來銷售茅臺酒,而無須假手於集團營銷公司。一方面依託目前的自營公司,加強銷售管理,在全國各地增開更多的直銷分店,實現從廠家到分店的直銷,此舉可防止終端價格的亂象。另一方面可通過大舉招商的方式,通過向大型銷售集團、大型超市的招商,以擴大茅臺酒的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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