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狗,咬死狗
人打狗,被刑拘”
近日,佛山順德發生的
金毛犬咬死貴賓犬後
被貴賓犬主人打死的事件
持續發酵
事件回顧
6月24日早上,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龍江鎮保利上城小區內,一條未拴繩子的貴賓犬突然衝向一隻金毛犬,金毛犬將貴賓犬咬死。
事件發生後,貴賓犬的主人何某民先後用扳手、木棍等將金毛犬“毆打致死”。金毛犬主人的父母也在此過程中受傷住院。
據金毛犬主人王先生此前介紹,他飼養這隻金毛的7年時間裡花費了30萬元左右,對此有網友質疑其報出此花費價格是為了獲得更多賠償。
對此,王先生稱,根本沒有提出任何賠償要求,對於之後的索賠會全部捐給“中國小動物保護協會”。
6月29日凌晨,順德公安發佈通報:經初步調查,何某民交代因自家貴賓犬被同小區的金毛犬咬死,而動手將金毛犬打死的事實。
目前,何某民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正對該案加緊調查處理中。
責任如何劃分?
一、貴賓犬被金毛犬咬死,如何擔責?
(摘自微博法律博主@殷清利律師)
有網友提出這樣的問題“自己的貴賓犬被對方的金毛咬死,自己再將金毛打死,不就持平了嗎?”
貴賓犬被金毛犬咬死,絕非是金毛犬主人所故意追求的結果,所以如果排除蓄意借狗報復的情況,金毛犬主人應不涉嫌犯罪。
面對貴賓犬被咬死,其主人完全可以依據《侵權責任法》第78條的規定,以對方狗主人為被告提起侵權訴訟解決。
《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的一般規定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二、打死金毛犬涉嫌刑責?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年表示,結合本案情況,涉案男子可能單獨或同時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傷害罪。
▲若該男子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則依據相關規定,本案中被打死的金毛犬價值應達到5000元以上,方可由公安機關進行立案追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 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該男子涉嫌故意傷害罪,則依據《刑法》規定,被打老人的受傷程度應達到輕傷及以上標準。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中國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的一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律師認為,倘若經公安機關偵查後發現涉案男子不構成刑事犯罪,那麼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涉案男子的行為也涉嫌治安違法,應承擔行政責任。
同時,被打老人以及“金毛犬”主人均有權依據《侵權責任法》規定,要求涉案男子就侵權行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養狗之患仍待解決
近兩年隨著養狗人士的增加,無論是“狗傷人”還是“因狗傷人”的事件屢見不鮮,而絕大部分都是因為未按《文明養犬條例》的要求給寵物狗佩戴牽引繩造成的。
▲2019年6月19日下午,青浦區鳳堅塘路某小區一棟居民樓內,狗主人進入電梯後不知是何原因鬆掉狗繩,薩摩耶掙脫束縛,造成一名3歲男童臉部受傷;
▲2018年,成都市龍泉驛的雷女士家人在出門遛狗時不拴狗繩,導致迎面走來的謝老太倒地受傷,雙方協商賠償不成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經審理後判決雷女士賠償謝老太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14萬餘元;
……
不使用牽引繩在給遛狗人帶來方便的同時,也給其他人埋下了隱患,尤其是兒童和老人這些弱勢群體。
近年來,犬吠擾民、寵物犬隨地排洩、咬傷路人問題日益嚴重,凡此種種,折射出的是國內養犬管理相對鬆懈和養犬人文明素質堪憂的現實。
拒絕網絡暴力!
事發後,貴賓犬女主及打狗者遭網友“人肉”搜索,而金毛犬主的朋友也被部分網友誤指為貴賓犬主,半夜被電話辱罵和恐嚇。
對此,金毛犬主王先生表示,很感謝網友對此事的關注,同時他也呼籲,希望網友能剋制住自己,不要採取以暴制暴的方式,從而造成對他人的傷害。
廣東順恆律師事務所律師黃澤義表示,人肉搜索行為是違法的,將根據違法情節及後果承擔行政、民事、刑事責任。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行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而《侵權責任法》第二條、第十五條也規定,侵害隱私權等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而根據《刑法》規定,如果網絡“人肉”行為構成侮辱、誹謗罪,最多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毋庸置疑,對待動物的態度代表著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但是對秩序和法律的尊重則是一個社會不容踐踏的底線。
何某民打死金毛犬的行為固然可恨,但是打著愛護動物的名義繼續網絡暴力,既超越了個人權利的邊界,更嚴重背離法治社會的基本底線,非但無助於事情的解決,只會給當事人帶來二次傷害,這是我們更不願看到的結局。
從這起事件來看
兩隻狗的悲劇
恐怕還是源於人的疏忽和衝動
槐軒君呼籲:
遇事應冷靜剋制,依法文明處置
切勿一時衝動,以身試法!
你對此事怎麼看?
來源 | 中國之聲、南方都市報、微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