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男子因家庭瑣事與妻子、丈母孃發生衝突,被老丈人捅死!老丈人被判無期

廣西 防城港 法律 刑法 南國今報 2019-06-06

近日,備受關注的防城港市某小區老丈人捅死女婿案件依法宣判,被告人劉某某被判處無期徒刑。

廣西男子因家庭瑣事與妻子、丈母孃發生衝突,被老丈人捅死!老丈人被判無期

檢察機關指控,2018年5月某日晚,被害人石某回到家中,因給小孩喂藥的事情與其岳母高某、妻子劉某發生爭執,隨後產生肢體衝突。劉某某在房間聽到爭執,出來看到被推倒在一旁的高某,內心生氣,從廚房拿起一把水果刀衝向被害人,在衝突中,被告人劉某某右手持水果刀刺中石某的左腳大腿內側和左手手肘部,石某倒地。隨後120醫生趕到現場對石某進行搶救,但未能搶救過來。經鑑定,被害人符合被他人用銳器刺傷左大腿致股動脈破裂大出血死亡。

在審查起訴以及庭審期間,檢、法兩院多次主持被害人父母以及劉某、高某進行調解,希望能從被害人兩個年幼的小孩(案發時分別是4歲及1個月大)考慮,但被害人父母強烈要求嚴懲,最終未能達成賠償及諒解協議。2019年5月30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被告人劉某某構成故意傷害罪,劉某某不能正確處理家庭矛盾糾紛,一時衝動,斷送了被害人年輕的生命,讓被害人父母失去了唯一的兒子,給兩個家庭造成重大創傷,雖然有自首情節,但未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社會影響惡劣。綜合犯罪事實及相關量刑情節,依法判處劉某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律鏈接

【故意傷害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完)

▍內容來源: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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