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一男子建房第二天牆就裂了!法院判決:水泥廠賠償9.8萬元

廣西 河池 宜州 法律 技術 農村 南國早報 2019-05-14

農村自建房,最重要的當然是住的舒心和踏實,可有位李大哥卻遇上了糟心事,才倒好的樓面第二天就裂開滲水,這究竟怎麼回事呢?

原來一切問題的根源就在於“不合格水泥”,不甘心成為劣質水泥受害者,李大哥開始了自己的維權之路!

案情回顧

2018年1月26日,李大哥到張某在宜州區某鄉鎮經營銷售的水泥店購買水泥8噸,該水泥為某水泥廠生產的產品。

廣西一男子建房第二天牆就裂了!法院判決:水泥廠賠償9.8萬元

很快,李大哥就用這批水泥開始建造房屋三樓,可當倒完三樓天面的第二天,糟心事來了!樓面出現多處裂縫並有漏水情況。

廣西一男子建房第二天牆就裂了!法院判決:水泥廠賠償9.8萬元

李大哥意識到這水泥質量不對頭,找到水泥廠將情況反饋並協商賠償事宜,但無果而終。

同年3月,李大哥向河池市宜州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投訴。河池市宜州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對該批水泥進行抽樣,並委託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進行檢驗。

檢驗結果顯示,燒失量不合格,抗折強度不合格,抗壓強度不合格。

經宜州某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評估,李大哥房屋三樓樓面拆除費用為28350元,重建費用為70209元,共需98559元。同年7月,李大哥向宜州區法院提起訴訟。

水泥廠認為,一方檢驗報告結果無效,是李水泥使用操作不當,才造成的房屋樓面出現裂痕。

法院認為,檢驗報告真實、合法,與本案有關聯性,法院予以採信。

被告某水泥廠辯稱,原告在使用該批次水泥過程中操作不當造成原告房屋樓面出現裂痕,無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採納。

經評估,原告李某房屋三樓樓面的拆除、重建損失為98559元,原告請求被告賠償,法院應予以支持。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某水泥廠賠償給原告經濟損失98559元。

法官提醒,遇到商品質量問題,消費者要有維權意識。

編輯丨賴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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