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酒駕撞死人,竟把同桌聚餐9位同事都告了,法院判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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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朋友、同事一起喝酒,開心之餘也要注意安全,因為一不小心就會被告上法庭,讓你知道什麼叫“躺著中槍”。

今年2月的一天,剛剛下班的小章想著一幫好同事好久沒聚了,便在微信群裡喊大家一起搓一頓。群裡9個同事都積極響應,其中老何等三人坐小章的車一起前往城區某飯店。

觥籌交錯中,大家興致高昂,老何也好幾杯下肚。酒席接近尾聲,小章要去KTV唱歌便讓沒喝酒的同事開車順帶下,老何也搭了一段順風車。到達目的地後,眾人散去,同事囑咐老何打車回家。

沒想到,老何沒有打車回家,而是去找了自己的車子並且開車回家。結果,在回家的途中,老何駕駛的小轎車與騎電動車的李某發生碰撞,造成李某受傷,李某經送醫搶救無效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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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朋友、同事一起喝酒,開心之餘也要注意安全,因為一不小心就會被告上法庭,讓你知道什麼叫“躺著中槍”。

今年2月的一天,剛剛下班的小章想著一幫好同事好久沒聚了,便在微信群裡喊大家一起搓一頓。群裡9個同事都積極響應,其中老何等三人坐小章的車一起前往城區某飯店。

觥籌交錯中,大家興致高昂,老何也好幾杯下肚。酒席接近尾聲,小章要去KTV唱歌便讓沒喝酒的同事開車順帶下,老何也搭了一段順風車。到達目的地後,眾人散去,同事囑咐老何打車回家。

沒想到,老何沒有打車回家,而是去找了自己的車子並且開車回家。結果,在回家的途中,老何駕駛的小轎車與騎電動車的李某發生碰撞,造成李某受傷,李某經送醫搶救無效後死亡。

浙江一男子酒駕撞死人,竟把同桌聚餐9位同事都告了,法院判無責

交警部門認定,老何負事故全部責任,李某沒有責任。事後,老何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協議。隨後,老何將9名共同聚餐者起訴至蘭溪市人民法院,認為他們與自己一起共同飲酒,應承擔40%的事故賠償責任。

不過日前,浙江蘭溪市人民法院對此糾紛進行判決,法院判聚餐其他人不承擔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共飲行為是共飲者之間組織的集體性活動,同飲者相互之間負有適當的提醒、照顧、保護、通知等注意義務。不過本案中,被告將原告老何送至指定地點後囑咐其回家的時候要打車回家,並且原告老何赴宴時並未開車,被告並不知道原告有車輛停在何處,也未聽說原告老何要開車回家,9名被告已經盡到相應的提醒、照顧、保護、通知等注意義務,因此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法官認為這樣判是為了維護盡到照顧提醒義務的共飲者的合法權益,駁回的是飲酒駕車者轉嫁逃避責任的訴求。

雖然在此次事件中,共同飲酒的同事沒有被判有責,但是酒後出意外,參與聚會的人都被判“埋單”的案例卻並不少見。

9名小夥伴喝酒 1人酒駕身亡

小陳買了一輛新車,就召集朋友們一起到海滄一家小炒店喝酒慶祝。席間,大家舉杯暢飲,喝了不少白酒和啤酒。飯局一直到晚上10點左右結束,喝得醉醺醺的小吳(化名)騎摩托車離開了,酒友們也無人勸阻。

隨後,小吳開車回家,途中突然撞上因道路施工設置的水馬,撞擊後,小吳連人帶車摔倒在地,當場身亡。悲劇發生後,死者母親將事發路段施工單位以及8名喝酒的朋友一起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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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朋友、同事一起喝酒,開心之餘也要注意安全,因為一不小心就會被告上法庭,讓你知道什麼叫“躺著中槍”。

今年2月的一天,剛剛下班的小章想著一幫好同事好久沒聚了,便在微信群裡喊大家一起搓一頓。群裡9個同事都積極響應,其中老何等三人坐小章的車一起前往城區某飯店。

觥籌交錯中,大家興致高昂,老何也好幾杯下肚。酒席接近尾聲,小章要去KTV唱歌便讓沒喝酒的同事開車順帶下,老何也搭了一段順風車。到達目的地後,眾人散去,同事囑咐老何打車回家。

沒想到,老何沒有打車回家,而是去找了自己的車子並且開車回家。結果,在回家的途中,老何駕駛的小轎車與騎電動車的李某發生碰撞,造成李某受傷,李某經送醫搶救無效後死亡。

浙江一男子酒駕撞死人,竟把同桌聚餐9位同事都告了,法院判無責

交警部門認定,老何負事故全部責任,李某沒有責任。事後,老何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協議。隨後,老何將9名共同聚餐者起訴至蘭溪市人民法院,認為他們與自己一起共同飲酒,應承擔40%的事故賠償責任。

不過日前,浙江蘭溪市人民法院對此糾紛進行判決,法院判聚餐其他人不承擔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共飲行為是共飲者之間組織的集體性活動,同飲者相互之間負有適當的提醒、照顧、保護、通知等注意義務。不過本案中,被告將原告老何送至指定地點後囑咐其回家的時候要打車回家,並且原告老何赴宴時並未開車,被告並不知道原告有車輛停在何處,也未聽說原告老何要開車回家,9名被告已經盡到相應的提醒、照顧、保護、通知等注意義務,因此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法官認為這樣判是為了維護盡到照顧提醒義務的共飲者的合法權益,駁回的是飲酒駕車者轉嫁逃避責任的訴求。

雖然在此次事件中,共同飲酒的同事沒有被判有責,但是酒後出意外,參與聚會的人都被判“埋單”的案例卻並不少見。

9名小夥伴喝酒 1人酒駕身亡

小陳買了一輛新車,就召集朋友們一起到海滄一家小炒店喝酒慶祝。席間,大家舉杯暢飲,喝了不少白酒和啤酒。飯局一直到晚上10點左右結束,喝得醉醺醺的小吳(化名)騎摩托車離開了,酒友們也無人勸阻。

隨後,小吳開車回家,途中突然撞上因道路施工設置的水馬,撞擊後,小吳連人帶車摔倒在地,當場身亡。悲劇發生後,死者母親將事發路段施工單位以及8名喝酒的朋友一起告上法庭。

浙江一男子酒駕撞死人,竟把同桌聚餐9位同事都告了,法院判無責

海滄法院審理後認為,根據交警部門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小吳在這起事故中負主要責任。施工單位未按規定設置安全警告標誌和防護措施,負次要責任。因此,酌定小吳自己承擔70%的責任,施工單位承擔20%的責任。

另外,和小吳一同喝酒的小陳等8人,在明知小吳已經大量飲酒的情形下,對其駕車的行為未盡到及時、有效的勸阻,主觀上存在疏忽大意過失,也存在一定過錯,酌情認定10%的賠償責任。因此,法院一審判決施工單位向小吳的母親賠償19萬餘元,小陳等8人各賠償1萬餘元。

河南40年老友一起喝酒,轉身就被告上法庭!

50多歲的封丘縣荊宮鄉農民張蓮將丈夫荊某的兩個同鄉好友告上了法庭。2017年4月3日上午,荊某正在打牌時,劉田夫婦將其接走到張喜家喝酒。下午兩三點,劉田夫婦將荊某送回家時荊某已經不省人事,四人將其抬到屋內。後來家人發現受害人有異樣,隨撥打了急救電話,醫務人員趕到時受害人已無生命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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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朋友、同事一起喝酒,開心之餘也要注意安全,因為一不小心就會被告上法庭,讓你知道什麼叫“躺著中槍”。

今年2月的一天,剛剛下班的小章想著一幫好同事好久沒聚了,便在微信群裡喊大家一起搓一頓。群裡9個同事都積極響應,其中老何等三人坐小章的車一起前往城區某飯店。

觥籌交錯中,大家興致高昂,老何也好幾杯下肚。酒席接近尾聲,小章要去KTV唱歌便讓沒喝酒的同事開車順帶下,老何也搭了一段順風車。到達目的地後,眾人散去,同事囑咐老何打車回家。

沒想到,老何沒有打車回家,而是去找了自己的車子並且開車回家。結果,在回家的途中,老何駕駛的小轎車與騎電動車的李某發生碰撞,造成李某受傷,李某經送醫搶救無效後死亡。

浙江一男子酒駕撞死人,竟把同桌聚餐9位同事都告了,法院判無責

交警部門認定,老何負事故全部責任,李某沒有責任。事後,老何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協議。隨後,老何將9名共同聚餐者起訴至蘭溪市人民法院,認為他們與自己一起共同飲酒,應承擔40%的事故賠償責任。

不過日前,浙江蘭溪市人民法院對此糾紛進行判決,法院判聚餐其他人不承擔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共飲行為是共飲者之間組織的集體性活動,同飲者相互之間負有適當的提醒、照顧、保護、通知等注意義務。不過本案中,被告將原告老何送至指定地點後囑咐其回家的時候要打車回家,並且原告老何赴宴時並未開車,被告並不知道原告有車輛停在何處,也未聽說原告老何要開車回家,9名被告已經盡到相應的提醒、照顧、保護、通知等注意義務,因此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法官認為這樣判是為了維護盡到照顧提醒義務的共飲者的合法權益,駁回的是飲酒駕車者轉嫁逃避責任的訴求。

雖然在此次事件中,共同飲酒的同事沒有被判有責,但是酒後出意外,參與聚會的人都被判“埋單”的案例卻並不少見。

9名小夥伴喝酒 1人酒駕身亡

小陳買了一輛新車,就召集朋友們一起到海滄一家小炒店喝酒慶祝。席間,大家舉杯暢飲,喝了不少白酒和啤酒。飯局一直到晚上10點左右結束,喝得醉醺醺的小吳(化名)騎摩托車離開了,酒友們也無人勸阻。

隨後,小吳開車回家,途中突然撞上因道路施工設置的水馬,撞擊後,小吳連人帶車摔倒在地,當場身亡。悲劇發生後,死者母親將事發路段施工單位以及8名喝酒的朋友一起告上法庭。

浙江一男子酒駕撞死人,竟把同桌聚餐9位同事都告了,法院判無責

海滄法院審理後認為,根據交警部門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小吳在這起事故中負主要責任。施工單位未按規定設置安全警告標誌和防護措施,負次要責任。因此,酌定小吳自己承擔70%的責任,施工單位承擔20%的責任。

另外,和小吳一同喝酒的小陳等8人,在明知小吳已經大量飲酒的情形下,對其駕車的行為未盡到及時、有效的勸阻,主觀上存在疏忽大意過失,也存在一定過錯,酌情認定10%的賠償責任。因此,法院一審判決施工單位向小吳的母親賠償19萬餘元,小陳等8人各賠償1萬餘元。

河南40年老友一起喝酒,轉身就被告上法庭!

50多歲的封丘縣荊宮鄉農民張蓮將丈夫荊某的兩個同鄉好友告上了法庭。2017年4月3日上午,荊某正在打牌時,劉田夫婦將其接走到張喜家喝酒。下午兩三點,劉田夫婦將荊某送回家時荊某已經不省人事,四人將其抬到屋內。後來家人發現受害人有異樣,隨撥打了急救電話,醫務人員趕到時受害人已無生命特徵。

浙江一男子酒駕撞死人,竟把同桌聚餐9位同事都告了,法院判無責

封丘法院審理後認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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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朋友、同事一起喝酒,開心之餘也要注意安全,因為一不小心就會被告上法庭,讓你知道什麼叫“躺著中槍”。

今年2月的一天,剛剛下班的小章想著一幫好同事好久沒聚了,便在微信群裡喊大家一起搓一頓。群裡9個同事都積極響應,其中老何等三人坐小章的車一起前往城區某飯店。

觥籌交錯中,大家興致高昂,老何也好幾杯下肚。酒席接近尾聲,小章要去KTV唱歌便讓沒喝酒的同事開車順帶下,老何也搭了一段順風車。到達目的地後,眾人散去,同事囑咐老何打車回家。

沒想到,老何沒有打車回家,而是去找了自己的車子並且開車回家。結果,在回家的途中,老何駕駛的小轎車與騎電動車的李某發生碰撞,造成李某受傷,李某經送醫搶救無效後死亡。

浙江一男子酒駕撞死人,竟把同桌聚餐9位同事都告了,法院判無責

交警部門認定,老何負事故全部責任,李某沒有責任。事後,老何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協議。隨後,老何將9名共同聚餐者起訴至蘭溪市人民法院,認為他們與自己一起共同飲酒,應承擔40%的事故賠償責任。

不過日前,浙江蘭溪市人民法院對此糾紛進行判決,法院判聚餐其他人不承擔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共飲行為是共飲者之間組織的集體性活動,同飲者相互之間負有適當的提醒、照顧、保護、通知等注意義務。不過本案中,被告將原告老何送至指定地點後囑咐其回家的時候要打車回家,並且原告老何赴宴時並未開車,被告並不知道原告有車輛停在何處,也未聽說原告老何要開車回家,9名被告已經盡到相應的提醒、照顧、保護、通知等注意義務,因此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法官認為這樣判是為了維護盡到照顧提醒義務的共飲者的合法權益,駁回的是飲酒駕車者轉嫁逃避責任的訴求。

雖然在此次事件中,共同飲酒的同事沒有被判有責,但是酒後出意外,參與聚會的人都被判“埋單”的案例卻並不少見。

9名小夥伴喝酒 1人酒駕身亡

小陳買了一輛新車,就召集朋友們一起到海滄一家小炒店喝酒慶祝。席間,大家舉杯暢飲,喝了不少白酒和啤酒。飯局一直到晚上10點左右結束,喝得醉醺醺的小吳(化名)騎摩托車離開了,酒友們也無人勸阻。

隨後,小吳開車回家,途中突然撞上因道路施工設置的水馬,撞擊後,小吳連人帶車摔倒在地,當場身亡。悲劇發生後,死者母親將事發路段施工單位以及8名喝酒的朋友一起告上法庭。

浙江一男子酒駕撞死人,竟把同桌聚餐9位同事都告了,法院判無責

海滄法院審理後認為,根據交警部門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小吳在這起事故中負主要責任。施工單位未按規定設置安全警告標誌和防護措施,負次要責任。因此,酌定小吳自己承擔70%的責任,施工單位承擔20%的責任。

另外,和小吳一同喝酒的小陳等8人,在明知小吳已經大量飲酒的情形下,對其駕車的行為未盡到及時、有效的勸阻,主觀上存在疏忽大意過失,也存在一定過錯,酌情認定10%的賠償責任。因此,法院一審判決施工單位向小吳的母親賠償19萬餘元,小陳等8人各賠償1萬餘元。

河南40年老友一起喝酒,轉身就被告上法庭!

50多歲的封丘縣荊宮鄉農民張蓮將丈夫荊某的兩個同鄉好友告上了法庭。2017年4月3日上午,荊某正在打牌時,劉田夫婦將其接走到張喜家喝酒。下午兩三點,劉田夫婦將荊某送回家時荊某已經不省人事,四人將其抬到屋內。後來家人發現受害人有異樣,隨撥打了急救電話,醫務人員趕到時受害人已無生命特徵。

浙江一男子酒駕撞死人,竟把同桌聚餐9位同事都告了,法院判無責

封丘法院審理後認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浙江一男子酒駕撞死人,竟把同桌聚餐9位同事都告了,法院判無責

最後法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劉田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賠償原告張蓮四原告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各項費用共計26549元。

二、被告張喜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賠償張蓮四原告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各項費用共計26549元。

紅河一男子酒後駕車致死,跟他喝酒的人被告上法庭

2018年7月,張某與其朋友四人相約吃飯喝酒,席間五人推杯換盞相談甚歡,飯後張某雖已醉酒但仍自行騎摩托車回家。

張某在回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死亡,經交警大隊作出交通事故認定張某已構成醉駕。事故發生後,張某家屬以張某死亡與同桌飲酒人員勸酒有關為由多次找相關人員協商賠償,並請求相關部門組織調解但均未達成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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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朋友、同事一起喝酒,開心之餘也要注意安全,因為一不小心就會被告上法庭,讓你知道什麼叫“躺著中槍”。

今年2月的一天,剛剛下班的小章想著一幫好同事好久沒聚了,便在微信群裡喊大家一起搓一頓。群裡9個同事都積極響應,其中老何等三人坐小章的車一起前往城區某飯店。

觥籌交錯中,大家興致高昂,老何也好幾杯下肚。酒席接近尾聲,小章要去KTV唱歌便讓沒喝酒的同事開車順帶下,老何也搭了一段順風車。到達目的地後,眾人散去,同事囑咐老何打車回家。

沒想到,老何沒有打車回家,而是去找了自己的車子並且開車回家。結果,在回家的途中,老何駕駛的小轎車與騎電動車的李某發生碰撞,造成李某受傷,李某經送醫搶救無效後死亡。

浙江一男子酒駕撞死人,竟把同桌聚餐9位同事都告了,法院判無責

交警部門認定,老何負事故全部責任,李某沒有責任。事後,老何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協議。隨後,老何將9名共同聚餐者起訴至蘭溪市人民法院,認為他們與自己一起共同飲酒,應承擔40%的事故賠償責任。

不過日前,浙江蘭溪市人民法院對此糾紛進行判決,法院判聚餐其他人不承擔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共飲行為是共飲者之間組織的集體性活動,同飲者相互之間負有適當的提醒、照顧、保護、通知等注意義務。不過本案中,被告將原告老何送至指定地點後囑咐其回家的時候要打車回家,並且原告老何赴宴時並未開車,被告並不知道原告有車輛停在何處,也未聽說原告老何要開車回家,9名被告已經盡到相應的提醒、照顧、保護、通知等注意義務,因此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法官認為這樣判是為了維護盡到照顧提醒義務的共飲者的合法權益,駁回的是飲酒駕車者轉嫁逃避責任的訴求。

雖然在此次事件中,共同飲酒的同事沒有被判有責,但是酒後出意外,參與聚會的人都被判“埋單”的案例卻並不少見。

9名小夥伴喝酒 1人酒駕身亡

小陳買了一輛新車,就召集朋友們一起到海滄一家小炒店喝酒慶祝。席間,大家舉杯暢飲,喝了不少白酒和啤酒。飯局一直到晚上10點左右結束,喝得醉醺醺的小吳(化名)騎摩托車離開了,酒友們也無人勸阻。

隨後,小吳開車回家,途中突然撞上因道路施工設置的水馬,撞擊後,小吳連人帶車摔倒在地,當場身亡。悲劇發生後,死者母親將事發路段施工單位以及8名喝酒的朋友一起告上法庭。

浙江一男子酒駕撞死人,竟把同桌聚餐9位同事都告了,法院判無責

海滄法院審理後認為,根據交警部門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小吳在這起事故中負主要責任。施工單位未按規定設置安全警告標誌和防護措施,負次要責任。因此,酌定小吳自己承擔70%的責任,施工單位承擔20%的責任。

另外,和小吳一同喝酒的小陳等8人,在明知小吳已經大量飲酒的情形下,對其駕車的行為未盡到及時、有效的勸阻,主觀上存在疏忽大意過失,也存在一定過錯,酌情認定10%的賠償責任。因此,法院一審判決施工單位向小吳的母親賠償19萬餘元,小陳等8人各賠償1萬餘元。

河南40年老友一起喝酒,轉身就被告上法庭!

50多歲的封丘縣荊宮鄉農民張蓮將丈夫荊某的兩個同鄉好友告上了法庭。2017年4月3日上午,荊某正在打牌時,劉田夫婦將其接走到張喜家喝酒。下午兩三點,劉田夫婦將荊某送回家時荊某已經不省人事,四人將其抬到屋內。後來家人發現受害人有異樣,隨撥打了急救電話,醫務人員趕到時受害人已無生命特徵。

浙江一男子酒駕撞死人,竟把同桌聚餐9位同事都告了,法院判無責

封丘法院審理後認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浙江一男子酒駕撞死人,竟把同桌聚餐9位同事都告了,法院判無責

最後法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劉田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賠償原告張蓮四原告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各項費用共計26549元。

二、被告張喜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賠償張蓮四原告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各項費用共計26549元。

紅河一男子酒後駕車致死,跟他喝酒的人被告上法庭

2018年7月,張某與其朋友四人相約吃飯喝酒,席間五人推杯換盞相談甚歡,飯後張某雖已醉酒但仍自行騎摩托車回家。

張某在回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死亡,經交警大隊作出交通事故認定張某已構成醉駕。事故發生後,張某家屬以張某死亡與同桌飲酒人員勸酒有關為由多次找相關人員協商賠償,並請求相關部門組織調解但均未達成調解。

浙江一男子酒駕撞死人,竟把同桌聚餐9位同事都告了,法院判無責

隨後,王某(死者張某妻子)到河口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判令同桌飲酒四人承擔致張某死亡20%的賠償責任共計十四萬餘元。

庭審後,承辦法官多番走訪瞭解事發經過,並結合雙方提交的證據材料和辯論發言,到當事人居住地主持雙方進行調解。通過釋明法理、動情勸說後,雙方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四人給付原告王某補償款20000元(四被告每人給付5000元)。本案以調解結案。

好友在一起聚餐、喝酒本是一件高興的事,如果不小心釀成悲劇,對誰都沒有好處,甚至還會因為同桌喝酒引得官司上身。那麼,在喝酒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中,同桌一起喝酒過程中如何保護自己,避免擔責呢?

1、不強迫性勸酒,無論什麼場合,什麼情況,對方什麼身體狀況,均是不勸酒,隨意最好;

2、明知對方不能喝酒,在明知對方身體有疾病或者對方已經明確表示身體不適的情況下,勸對方不飲酒或者如對方自願要喝,要做到勸阻少飲,盡到提醒和照顧義務;

3、將醉酒者安全送達。對於酒友醉酒的,清醒酒友應當預見到醉酒者已經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在無人照顧的情況下存在危險的發生,因此,清醒酒友應當將醉酒者安全送達,避免擔責;

4、酒後駕車及時勸阻。對於醉酒的酒友要駕車駛離,其他人應當勸阻其不得駕車,如果未加勸阻則有可能承當相應責任,但是如果已盡到勸阻義務,而對方不聽勸阻的情況下,酒友是可以免責的。

其實,這不僅是保護自己、避免擔責的方式,也是文明飲酒、照顧他人的表現。喝酒助興不要貪杯,氣氛開心就好,最重要的是:酒後一定一定不要駕車!!!

來源/鳳凰網、錢江晚報、紅河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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