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舞大媽遇上神通廣大的“刑警隊長” 兩個月被騙了20萬

廣場舞 蘇州 儀徵檢察 2019-04-05

揚子晚報網(通訊員 王金豔 記者 劉瀏)人脈廣,關係多,可以帶著你賺大錢,大媽跳跳廣場舞還能結識如此“神人”。本以為遇到了貴人,不想只是一場精心策劃的騙局。2018年9月至11月間,男子虛構自己曾任公職人員,社會關係多,詐騙被害人劉女士、陳師傅20萬元人民幣。3月28日,男子宋某因涉嫌詐騙罪被蘇州市相城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2018年10月的一天,在蘇州相城區的一處商業區,愛跳廣場舞的劉女士和往常一樣跳起了舞,這時,走近一名保安,以廣場舞擾民為由,讓劉女士等人趕緊離開。一來二去,劉女士認識了這名保安隊長,雙方互加了微信。在之後的聊天中,這名保安隊長宋某告訴劉女士自己曾是公安刑警大隊大隊長,自己的妻子、舅舅等人也分別是機關公職人員。宋某說自己出差時搶被搶走了,打死一個警察,打傷一名犯人,本來要被開除,但因為自己人脈廣,只是被停職。宋某的關係多,人脈廣,讓劉女士非常仰慕。尤其是聽說宋某手上有一個投資路橋工程的機會,劉女士心動不已。劉女士找來陳師傅一起投資,宋某說可以合夥,賺了錢平分,而拿下這個工程可以賺3000萬,每人可以分到1000萬。劉女士和陳師傅聽後欣然同意。

10月23日,宋某在微信上對劉女士說自己老丈人要過60歲生日。想到宋某的老丈人是村書記,以後做生意可以幫助他們,劉女士便通過微信向宋某轉賬2000元,表示心意。宋某收了錢。到了11月,宋某告訴劉女士、陳師傅這個工程中有一個管道搬遷項目需要先拿下,而拿下這個項目還差20萬元的“打點費”。宋某一再說這個錢比較急,如果近期拿不到,這個工程就會黃掉。而自己先期已投入了近60萬元的公關費用,沒有錢了,暗示劉女士、陳師傅出這個20萬。為了一起拿下這個工程,劉女士考慮再三,將自己的奔馳轎車拿去作抵押,貸到了16萬元,自己又湊了4萬元。但宋某說自己還在停職期間,不能接受支付寶或微信轉賬,只能收取現金,劉女士開始猶豫了起來,畢竟現金交易沒有記錄。當天晚上,劉女士和宋某一起吃飯,見宋某喝多了,劉女士並沒有把20萬元現金給宋某。

第二天一早,宋某發來一張微信圖片,意思是別人已經給了他20萬元了,不需要劉女士的了,劉女士覺得這是要撇下自己賺錢啊,一下子急了。眼看賺錢機會要丟,劉女士趕緊約見宋某給了他20萬元現金。一個月過後,工程並沒有任何進展,劉女士開始覺得宋某不靠譜。她瞭解到宋某隻是個保安,根本不存在他自己所說關係。劉女士開始向宋某催要20萬元 ,但宋某再三推脫遲遲不還,劉女士確認自己被騙了,向警方報警。很快,警方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將宋某抓獲。到案後的宋某交代自己只是個保安,所謂曾是刑警隊長,親屬是公職人員等都是自己虛構。承辦檢察官介紹:“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他人貪圖便宜,急於發財等心理特點,採用各種手段實施欺詐。其中,謊稱有工程資源需要前期公關投入是詐騙的‘套路’之一。提醒市民朋友不要相信有賺錢的捷徑,注意核實信息的真偽,牢記天上不會掉餡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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