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河市政府明確樓市限購限貸政策實施細則

購房 社會保險 房產 尚一網 2017-04-07

人民網訊 河北三河市政府近日出臺了當地樓市限購政策的實施細則,明確了包括商品住房開發企業、中介機構的責任以及購房人資格審核等諸多細節內容。

三河市政府明確要求,商品住房的申請由開發企業集中辦理。購房申請人向開發企業交納申請要件後,開發企業須對審核要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做出承諾並加蓋企業公章和法人代表章。存量房的申請由中介機構辦理,同時須對審核要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做出承諾並加蓋企業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三河市政府還明確了非本地戶籍家庭購房資格的認定標準。比如規定了非本地戶籍但屬於引進的外來人才、 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但取得了居住證且自申請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三河市累計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的購房申請人所需要的審核文件。

此外,實施細則要求,購房家庭成員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本地戶籍與非本地戶籍並存),以購房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為準。購房家庭成員身份證信息和戶口本信息不一致的,以戶口本信息為準。2017年3月22日零點以後,信息系統網籤購房合同與貸款合同所標明的貸款比例等信息不一致的,以信息系統網籤購房合同為準。

三河市此次出臺的政策實施細則是對上月廊坊市政府出臺的調控措施的具體落地指導。此前,廊坊市政府出臺樓市調控政策,包括廊坊市主城區(含廣陽區、安次區、廊坊開發區)、三河市、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固安縣和永清縣實行限購和限貸政策。

其中明確規定,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且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買第1套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對擁有1套住房的本地戶籍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