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娃小區玩耍,為護孩子遭40多斤大狗撕咬,狗傷人主人是否同罪?

浙江麗水一小區內,一名寶媽抱著娃在樓下經過。突然,一隻40多斤的大狗向寶媽奔來,寶媽本能的將孩子交給旁人,準備往樓道里跑。不慎在通往樓道的臺階處摔倒,這隻大狗猛的撲了上來,咬住寶媽的右手臂,進行撕咬。

帶娃小區玩耍,為護孩子遭40多斤大狗撕咬,狗傷人主人是否同罪?

寶媽大聲呼喊救命,小區鄰居見狀趕緊上前幫忙,將狗拉開。沒想到這隻狗奮力掙脫開,再次奔向寶媽。最終致寶媽手上有大面積撕傷,傷口長約5公分。目前這隻狗已經被執法部門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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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網友評論,咬人的狗應該被打死。也有愛狗人士說,“支持這種傷人瘋狗合理抓捕處死。”那麼,咬人的狗會被處死嗎?

不同的城市,養犬規定市不一樣的,但大體內容相差不大。《麗水市區犬類管理規定》第三條規定,對於患有狂犬病的犬隻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撲殺。另外,第十八條規定,未經審批登記擅自飼養犬隻或者飼養犬隻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依照有關規定,沒收、捕殺犬隻,並可處以罰款。

可見,麗水市的養犬規定明確了對於患有狂犬病,或者未經審批登記擅自飼養的犬隻以及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犬隻,會被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捕殺。本案中,如果咬傷寶媽的狗,被鑑定為患有狂犬病,會被處死。另外,本法第十八條雖未明確規定,咬人的狗一律被處死,但也為相關執法部門開了口子,只要根據相關規定被認定為影響市容或者環境衛生,該犬隻可被處死。

還有網友評論“國家應該立法,狗傷人主人同罪”。那麼,狗咬人,狗主人是否有罪呢?

《麗水市區犬類管理規定》屬於地方性法規。根據該法規規定,申請飼養犬隻,應按程序辦理審批登記。對於未經審批登記的犬隻,可由市政管理行政執法部門進行沒收、撲殺處理。如果犬隻主人拒絕或者阻礙管理人員執行公務的,根據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將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對於狗咬人,狗主人是不構成犯罪的。只有狗主人阻礙執法,才有可能構成犯罪。

對於狗咬人事件,狗主人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呢?

《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據此,對於狗咬人的情況,狗主人將承擔侵權責任,對受傷者進行民事賠償。

那麼,民事賠償具體包括哪些項目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上述為一般賠償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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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如果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應賠償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當然,如果給受害人造成了精神損害,還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回到本案,咬人的狗已經被執法機關帶走,如鑑定結果為患有狂犬病,或屬於未經審批登記擅自飼養的情況,咬人的狗將被處死。而狗主人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對寶媽進行民事賠償。

本期觀點律師

帶娃小區玩耍,為護孩子遭40多斤大狗撕咬,狗傷人主人是否同罪?

北京衡寧律師事務所 鞏志芳律師

養狗就要愛狗,愛狗最好的方式就是按規定飼養,出門應束犬鏈,避免傷害他人,更是避免自己受損,避免愛犬被強制捕殺。小編在小區裡也經常碰到大型犬隻出門不束犬鏈,每每都怕到給狗讓路。我們在此呼籲這些養狗愛狗的朋友們,規矩您一人,方便千萬人,請自覺遵守法規。否則,發生像本案這種情況,實在讓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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