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鏟屎官”們請注意!遛狗不栓繩,狗將被暫扣'

安陽 動物 傳染病 檔案 攝影 安陽新聞網 2019-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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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關於印發《收容暫扣犬隻實施細則》的通知

安政城〔2019〕59號

各區城市管理局: 現將《收容暫扣犬隻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區實際,遵照執行。

2019年7月26日

收容暫扣犬隻實施細則為加強城區流浪犬管理,遏制流浪犬蔓延趨勢,消除流浪犬擾民、傷人、傳播狂犬疾病等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維護市容環境秩序,確保公共衛生安全。依據《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安陽市市區養犬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收容、暫扣範圍。安陽市區範圍內流浪犬、棄養犬、無主犬和因養犬人違規養犬(遛犬不牽繩)被暫扣的犬隻。

二、各機構職責。市城市管理局負責養犬管理工作的機構負責制定犬隻收容措施,充分履行組織、協調各項工作的職能,統一組織開展犬隻收容、處理等工作,負責組織相關動物診療機構的獸醫人員對犬隻進行收容、處置。各縣(區)城市管理部門要組成專業捕捉隊伍,配備專用捕犬車輛,負責實施流浪犬、棄養犬、無主犬和因養犬人違規養犬(遛犬不牽繩)被暫扣的犬隻收容處理工作。

三、收容中轉場所。市城市管理局依據各轄區動物醫院的申請進行現場審核,審核合格的動物醫院作為本轄區犬隻收容中轉場所。(見附件一)收容中轉場所對收容、暫扣的犬隻不得用於買賣。

四、違規養犬被依法暫扣的,養犬人應在十日內到犬隻收容所領取犬隻、接受處罰,並承擔犬隻收容期間的飼養及相關費用。

五、流浪犬隻、養犬人送交的犬隻、違規被暫扣逾期無人認領的犬隻,經相關部門檢驗免疫合格的,可由動物保護組織或交由符合條件的個人(單位)領養。領養犬隻的,犬隻領養人應當在犬隻收容所辦理認領(養)犬隻登記。

六、個人或單位需要認領被收容犬隻的,攜帶城管部門的相關手續進行認領。犬隻收容站實行市場化模式運作,認領犬隻時需繳納一定的飼養和防病免疫費用,收費標準具體參照當前寵物市場通行寄存標準。

七、收容的犬隻自被收容之日起十日內無人認領,且無人領養的,視為無主犬隻,由犬隻收容所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八、對單獨、群聚流竄的流浪犬、棄養犬及無主犬,採取捕獸網、套獸繩等專業設備工具網捕、套捕的捕捉方式,由專用捕犬車輛運送到犬隻收容站收容。

九、對捕捉過程中失控可能傷害人身和財產安全的流浪犬、棄養犬及無主犬,必要時可以採取麻醉槍射擊獵捕等其他可行性措施。

十、捕捉到的流浪犬、棄養犬及無主犬由犬隻收容站統一收容,認真核實犬隻數量,按照“一犬一檔”的原則,對捕捉的流浪犬先行登記,進行拍照並登記犬隻的毛色、種類、有無疾病等信息。

十一、捕捉收容的流浪犬、棄養犬及無主犬無論是健康犬還是病犬,集中隔離十五天,進行隔離檢疫後,健康犬根據體型大小、公母等分類豢養、消毒,患病犬送到隔離區單獨飼養,並由專業獸醫指導進行隔離治療。

十二、對無法認領的流浪犬、棄養犬及無主犬由犬隻收容站集中飼養,犬隻收容站應配備專門的飼養人員,並進行專業化培訓,負責無人認領流浪犬、棄養犬及無主犬的日常飼養管理,並做好登記記錄工作,建立流浪犬管理檔案。

十三、犬隻收容站的專業獸醫人員按要求填寫《安陽市犬隻收容登記表》(見附件二),並加蓋單位公章,最後由市城市管理局對上述表格統一編號。同時對收容的流浪犬、棄養犬及無主犬進行拍照,留存電子檔案。對於流浪犬、棄養犬及無主犬認領飼養人不願繼續飼養認領的還要由認領飼養人填寫《犬隻棄養聲明》(見附件三)。

十四、相關行業協會、動物保護組織等社會團體對收容的流浪犬、棄養犬、無主犬、因養犬人違規養犬被暫扣的犬隻實施檢疫,發現患有疫病的採取相應措施。

十五、除有證據證明收容的流浪犬、棄養犬及無主犬已經實施免疫外,對免疫狀況不清的流浪犬、棄養犬及無主犬全部按規定實施免疫,並實施絕育手術,做好記錄。

十六、犬隻收容站的專業獸醫人員作為防疫人員,負責日常防疫管理工作,如發現流浪犬、棄養犬及無主犬有異常死亡現象,要立即報告區城管局,嚴防流浪犬、棄養犬及無主犬傳染病和人畜共患病的發生。

十七、自願認領飼養流浪犬、棄養犬及無主犬的人員,應當持有本人身份證明和所在居(村)委會出具的認領證明,填寫《收容犬隻認領(養)表》(見附件四),並符合下列條件:

1. 有合法身份證明;

2. 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 長居本地並有固定住所;

4. 有固定收入;

5. 家中成員同意認領;

6. 無虐待動物傾向;

7. 能夠按要求反饋認領流浪犬的詳細情況。

十八、流浪犬、棄養犬及無主犬在收容飼養過程中因患病等原因出現死亡的,由收容站的專業獸醫人員出具《收容犬隻死亡證明》(見附件五),並由犬隻收容站負責對流浪犬、棄養犬及無主犬屍體進行深度掩埋等無害化處理,填寫《死亡犬隻無害化處理記錄》(見附件六)。 附件:1、安陽市犬隻收容中轉場所 2、安陽市犬隻收容登記表 3、犬隻棄養聲明 4、收容犬隻認領(養)表 5、收容、暫扣犬隻死亡證明 6、死亡犬隻無害化處理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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