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教師:比職稱擁堵更扎心的,是崗位梗阻,你有同感嗎

工作這一年 人力資源 黃岡物理微課堂 2019-04-05
基層教師:比職稱擁堵更扎心的,是崗位梗阻,你有同感嗎

對於基層學校評職稱難、職稱評審通道不暢的問題,小編深有體會。

小編參加工作12後,直到2013年底才評上“中教一級”職稱,至於追求再進一步評上高級,小編完全不敢心存奢望。因為前面正“擁堵在路上”待評高級的有近40人,而學校每年分配的名額僅1或2人。事實上,小編熟悉的不少老師直到退休還堵在去“高級”的路上,最後只能帶著遺憾離開。而且,自2014年“崗位設置”改革後,還出現了一種比職稱“擁堵”更扎心的現象,那就是崗位“梗阻”。

小編2013年6月參加“中一”職稱評審,2013年底獲通過,2014年5月才拿到“中一”職稱證(顯示發證日期為2013年12月30日)。如果按照以往的政策,拿到職稱證後就可以從發證日期起領“中一”工資,升職即加薪,順理成章,一個月多出幾百塊,想想都開心。不巧的是,2014年3月底,本地開始推行“教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改革,由於當時沒有領到 “中一”職稱證(上面說是沒辦下來),因此小編沒有資格進入中一職級的崗位聘任,而是依然被聘為中二職級對應的十一級崗位。

基層教師:比職稱擁堵更扎心的,是崗位梗阻,你有同感嗎

而且自2014年首次崗位設置以來再沒有重新調整過崗位,故此,小編儘管2013年底評上了中一職稱,卻一直被崗位設置“梗阻”在中二職級上,幾年來依然是拿中二工資。與小編情況相似,還有一些老年教師好不容易在退休前評上了高級職稱,但因為崗位“ 梗阻”,他們手裡拿著高級職稱證卻仍然在中級崗位上退休,退休後的待遇一個月相差近400元。

對於崗位“ 梗阻”現象,上面給出的解釋叫做“評聘分開”、“高評低聘”,咋一聽似乎合理,不應有什麼怨言才對。但是仔細研究一下崗位“梗阻”現象,不難發現是由兩方面原因造成的。

一、遭遇人為拖延,造成沉積性崗位“梗阻”

依據文件《教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有“現有人員的結構比例已經超過核准的崗位結構比例的,應競聘上崗。未能競聘到相應較高等級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應過渡性聘任到相應職級專業技術崗位的最低等級,過渡期一般為三年,最長不超過五年,過渡期滿後參加下一輪競聘”。

小編的中一職稱證發證日期為2013年12月30日,依據文件,至少可以聘為中一職級崗位的最低等級,即十級崗位,但職稱證在相關部門手裡拖延了五個月,遲遲不發,錯過了首次崗位設置,最後因為這次人為拖延,小編就被“梗阻”在中二職級崗位上,誰之過?

關於《意見》中崗位調整的過渡期“一般為三年,最長不超過五年”一說,小編覺得十分欠妥。一則即便崗位是三年一調整,但職稱評審卻是年年進行,易造成沉積性崗位“梗阻”,如果改為一年一調整的動態管理,就不會出現這類情況了。二則在實際執行中,易出現三年被人為拖延為五年、打政策“擦邊球”的現象。本地自首次崗位設置以來快五年了,一直沒有重新調整過崗位,這難道不是在等《意見》中的那個“五年”嗎?如此,則沉積性崗位“梗阻”愈加嚴重。

小編所在學校這四年來沉積下來的“高評低聘”教師達到50多人。人數一多,牢騷話、怪論、甚至陰謀論迭起。有的說“評了職稱不調崗位,不如不評”,還有的說“升職不加薪,純屬耍流氓,只會更扎心”。凡此論調種種,不知政策制定者作何感想?

基層教師:比職稱擁堵更扎心的,是崗位梗阻,你有同感嗎

二、制度設計缺陷,造成佔位性崗位“梗阻”

《意見》中還有“事業單位在首次進行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時,崗位結構比例不得突破現有人員的結構比例,現有人員的結構比例已經超過核准的崗位結構比例的,應通過自然減員、調出、低聘、解聘等辦法,逐步達到規定的崗位結構比例”。依據這一條,小編心裡產生了更大的疑問——五年後重新進行崗位設置,我能順利地被聘為中一職稱的“相應較高等級”崗位嗎?很難說!想通過“調出”和“解聘”來擠上去完全不靠譜,只能是“自然減員”,可理解為等前面的人退休、離職或死亡等騰出“蘿蔔坑”,但這個比例太小,“蘿蔔坑”讓不出來,是否就意味著將再次遭遇佔位性崗位“梗阻”、只能繼續被“低聘”?那麼“被低聘”的命運究竟會持續多久?說到這裡,小編有兩點質疑:

第一、“被低聘”的法理依據是什麼?難道僅僅是一紙《意見》嗎?同樣都是中一職稱,做著同樣的工作,為什麼我比他少拿工資?這是否涉嫌違反《勞動法》同等條件下的“同工同酬”?

基層教師:比職稱擁堵更扎心的,是崗位梗阻,你有同感嗎

第二、“評聘分開”的本意就是“高評低聘”嗎?小編查閱了《關於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5〕79號)的文件,其中提到“按照有關規定將通過職稱評審的教師聘用到相應教師崗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行政部門應及時兌現受聘教師的工資待遇,防止在有評審通過人選的情況下出現‘有崗不聘’的現象”,“實現中小學教師職務聘任和崗位聘用的統一,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強聘後管理,在崗位聘用中實現人員能上能下”。

從這裡可以讀出,職稱評審和崗位聘用並不能一味強調分開,二者之間的首要關係還是統一,評是聘的重要依據,聘是評的主要結果。“評聘分開”應該是指教師在通過職稱評審又聘上了高一級崗位,但在聘後管理的考核中不合格,而採取“低聘”,這樣“評聘分開”的意義在於對教師實現了動態管理,“人員能上能下”,能有效防止高聘後的惰性。但是,如果教師通過了職稱評審,又在實際考核中勝任相應職級的崗位,這種情況下采取“高評低聘”就不對了,顯然曲解了“評聘分開”的本意,這種做法在實際中也極大地挫傷了教師的積極性。

職稱“擁堵”現象由來已久,但過去只要評上了職稱,就能馬上享受相應的待遇,順利實現“升職加薪”的願望。而如今則是在你遭遇職稱“擁堵”後,再給你來一個崗位“梗阻”,讓你既便升了職稱也加不了薪。其實對於廣大普通教師而言,終其一生,極大可能就是在三尺講臺上平凡地度過,升職加薪,不過是他們平凡教育生涯裡最普通的願景和期待!但崗位“梗阻”卻讓這一願景就在伸手可及之時被活生生阻斷了,其殘酷性不言自明,其對相關教師產生的負面情緒之大可想而知。

基層教師:比職稱擁堵更扎心的,是崗位梗阻,你有同感嗎

小編撰此文,並非要對“崗位設置”政策說三道四,而是想借此發出一個基層教師的呼籲:請政策制定者一定要認識到政策在實踐中出現了崗位“梗阻”這一新問題,請針對問題積極做出政策修訂和完善!千萬莫要讓不完善的政策把廣大教師最普通的願景化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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