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男子醉酒“接力” 誤取他人銀行卡報警求助

工商銀行 法律 刑法 白石江 雲南警方 2017-03-29

倆男子醉酒“接力” 誤取他人銀行卡報警求助

倆男子醉酒“接力” 誤取他人銀行卡報警求助

近日,男子朱某某醉酒後到曲靖市麒麟區某工商銀行ATM機前取款,其將卡插入卡槽輸入密碼後誤以為已取款,沒有取卡便離開。真是無巧不成書,正當此時,另一名酩酊大醉的男子楊某同樣拿著銀行卡來到該臺ATM機前取款,當其欲插卡時,看到顯示界面可操作,誤以為自己已經將銀行卡插入,便點擊取款5000元,隨即拿著5000元現金和退出的銀行卡離開。隨後不久,楊某發現自己手裡竟有兩張銀行卡,酒都被嚇醒了。楊某隨即撥打110報警求助……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白石江派出所民警隨後找到朱某某,並將銀行卡及5000元現金歸還。


微辣評:

楊某最終選擇報警的做法很明智,否則他的行為將構成非法侵佔罪;《刑法》條文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該條第二款還規定:“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楊某的行為不僅合法,同時也體現了其拾金不昧的中華傳統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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