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葛優躺”違法,保健品公司賠償葛優8000'

葛優 文章 保健品 人生第一份工作 經濟 南方都市報 2019-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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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訊 記者麻樂廣州市康力士保健品有限公司未經授權,在官方微信公眾號發佈的文章中擅自使用“葛優躺”照片進行商業宣傳,演員葛優將該公司訴至法院。近日,海淀法院審結了此案,一審判決康力士公司賠償葛優經濟損失6000元及維權合理支出費用2000元。

葛優以原告身份訴稱,康力士公司於2016年7月18日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中推送了標題為“一上班你就想葛優躺?趕走疲勞有神招!”的配圖文章。康力士公司在未經授權許可的前提下,擅自在該文章中使用多張葛優的肖像圖片,並植入“康力士,恆力片”、“對抗疲勞,恆力做男人”等廣告詞及產品宣傳圖、聯繫電話等商業宣傳信息。

葛優認為此舉具有非常明顯的商業屬性,極易使眾多瀏覽者及消費者誤認為葛優與康力士公司存在某種合作關係,然而這與事實嚴重不符,使葛優蒙受公眾的諸多誤解。

所以葛優起訴,要求康力士公司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向葛優公開賠禮道歉,並要求康力士公司賠償葛優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220000元。

而法院最終做出判決,認為葛優主張的經濟損失,其未提交證據證實因人身權益受侵害造成的財產損失或者康力士公司因此獲得的利益,考慮到葛優為社會公眾人物,關注度較高,康力士公司的行為意圖更多凸顯在保持公眾號推送文章形式上的風趣活潑以及公眾號推送的時效性,從文章內容以及含有葛優肖像的圖片本身來分析,一般的公眾並不會認為康力士公司利用葛優的知名度為其企業經營做廣告宣傳,也不會將葛優視為康力士公司的商業代言人。

法院綜合考慮康力士公司對葛優肖像的具體使用方式、範圍、時間和影響酌情判定,判令康力士公司賠償葛優經濟損失6000元及維權合理支出費用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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