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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發於《中國經濟週刊》2018年第48期)
因為一封責令KTV下架歌曲的通知,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簡稱音集協)這個陌生的組織進入大眾視野。本以為這是一起官方嚴格執法,制止無良KTV侵權的事件,卻迅速反轉。英皇娛樂等版權方發聲,音集協並無版權人授權且多年來未支付版權人版稅。隨之而來的是大眾對音集協這一組織不透明、不規範操作的層層質疑。
《中國經濟週刊》對此刊發《KTV版權爭議中的音集協》一文,引發網友對版權保護、行業協會設立等話題的熱議。
焦點一
是真的在維護版權嗎?
@進無止境:交了十年的錢,十年沒有給人家正版的曲目,音集協居然還敢指責KTV涉嫌侵權?他們發這份聲明的時候心裡不虛嗎?還是如學者曾指出的,面對暴利,就會有人鋌而走險!
@臨床藥研:貪心不足蛇吞象。音集協這是自己給自己挖坑,本想對KTV耀武揚威一番,不想卻引火燒身!
@世界級:你沒有歌曲版權,KTV憑啥繳費?難道只要膽子夠大,空氣也可以收錢!
@自在:不能打著維護版權的旗號坑上下游,有些協會也沒誰了!尊重知識產權,打擊盜版是全社會的責任,音集協也不能例外!
焦點二
音集協是什麼機構?
@春風過柳綠如繰:有關部門好好查一查,把賺到的賠償金都弄到哪裡去了?還有音集協收了錢真的交版權費了嗎?
@熊餑餑:音集協到底代表誰的利益?誰給你這麼大的權力呢?行政部門還是消費者?
@柯柯憲法:拿個雞毛當令箭,當初又是誰給你這根雞毛?
@KIN.Y:為什麼一些人說應當對音集協進行調查?要查清楚收上來的版稅是如何分配的?如果發現違法犯罪行為一定要嚴懲!國家一輪輪嚴查、嚴治各類協會,還會有不透明、不規範的組織嗎?
焦點三
保護版權,要有合法、透明機制
@山下人家:以此為契機理順保護音樂知識產權的機制!
@宅男:這種事要做可以,但必須是一個完全獨立的第三方機構,你一個從業者做是不是完全沒有公信力啊!
@夜幕中的閃光:大家對於收版權費的問題這麼反抗其實也是法治化社會演變過程中的陣痛,是社會走向正規化的必然過程。收集歌曲的版權費本來就是製作者應有的權利,這在國外都是再正常不過的事。《西遊記》“敢問路在何方”的作詞作曲者就是因為當年沒有這個法律概念,直到現在都沒有拿到多少版權費,過著很普通的生活,否則以這首歌的商業傳唱量,老人家早就幾輩子衣食無憂了。音集協這個概念和初衷是好的,為眾多歌手和音樂創作人當管家,打擊盜版,收取版權費,否則音樂人自己是很難做到全市場監督跟蹤的。只可惜,這個音集協屬於初衷是好的,但後期沒有做好服務,規範自己的服務。
@櫻花雨:支持收費,保護版權,但要公開,公平,公正。現在去KTV唱歌都是DJ版的,感覺就不對。
文字編輯:鄒鬆霖
新媒體編輯:王新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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