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有法不依甘做幫凶 開“暴徒專列”港鐵激民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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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日報網8月23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暴力衝擊持續兩個多月,暴徒多次癱瘓港鐵運作:阻礙列車關門,更“跳閘”搭霸王車,大肆利用列車作為快速流竄各區搞事的免費交通工具。暴徒又瘋狂破壞車站設施,在站內燃點易燃物、挪用滅火器亂噴等,驚嚇場面十足“廝殺列車”!大公報記者統計出至少暴徒“十宗罪”(違反港鐵附例),然而這兩個多月以來,港鐵公司不但未有嚴正執法,更多次“配合”暴徒,安排列車讓暴徒逃逸。有立法會議員及工會批評,港鐵公司管理層態度軟弱,縱容暴徒惡行,前線員工被迫“執手尾”,飽受壓力。

亂港分子多次發起所謂不合作行動,繁忙時間阻礙列車關門,慘害打工仔遲到,激起民憤。暴徒更將“戰場”移師港鐵站,次數愈趨頻密,太古、葵芳、元朗站等被搞得烏煙瘴氣。以元朗站為例,前夜站內隨處被塗鴉,滅火設施周圍噴。暴徒甚至使出“陰溼招”,傾倒生油或洗潔精在地上,意圖跣倒警員。

遊行每每暴力收場,大公報記者多次目擊,有人在遊行前於港鐵站大堂,公然分發頭盔、口罩、索帶等物資。當警方執法清場,暴徒即乘搭列車逃走,港鐵站大堂便出現大量單程車票、衣物等任取,方便暴徒不留線索逃走,或流竄到其他區搗亂,就如8月10日,暴徒沿港鐵路線,先後於大埔、大圍、紅磡、尖沙咀等地快閃突擊。

前晚元朗站暴亂後又開“專列”

暴徒為快速移動,在港鐵跳閘拒付車費,明目張膽搭霸王車。8月11日,暴徒在深水埗站及尖沙咀站“跳閘”進入港鐵站;8月17日,大量暴徒在港鐵車站按著閘門,讓同行共犯通過。前晚(21日)暴徒在元朗站大肆破壞後,港鐵安排特別列車由元朗站開出,疏散車站內的人。

數十名戴口罩黑衣人昨晚到港鐵葵芳站搞事,有人打開入閘機,叫乘客免費乘車。有港鐵職員到場,要求他們不要干擾站內運作。事件擾攘至今日凌晨一時許仍未平息。

大公報記者翻查港鐵附例,發現暴徒干犯最少10項港鐵附例,包括:不當進入或離開列車、不恰當使用緊急設備、對乘客造成滋擾、損壞鐵路處所、機械裝備以及設備等,按罪行嚴重性質,最高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不過,港鐵至今未有執法。

“港鐵公司態度軟弱,簡直縱容暴徒!”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副主席陸頌雄批評,港鐵對逃票、亂按緊急掣、損毀車站設施,通通無依例執法,“最起碼有個姿態,暴徒跳過閘,電視新聞畫面也見到,縱容大量逃票,港鐵附例等同廢咗!”

工會:公司對暴徒招呼周到

“(港鐵)公司對暴徒,簡直招呼周到!由第一日開始,只是抱著‘斬腳趾避沙蟲’心態,希望暴徒不要再來,態度已經出問題。”香港鐵路工會聯合會主席林偉強透露,港鐵公司向員工下達指引,以同事安全為首要,更明言“攔截違例者並非最重要,以免觸發正面衝突”。

林偉強質問,前晚元朗站遭破壞,暴徒午夜12時許四散,公司抽調其他車站員工往協助維修清潔,但公司內部規定,員工須在清晨五時前完成搶修,導致前線員工壓力很大,士氣低落。他認為,公司仍可聘請外判保安,甚至要求警員協助執法,否則破壞只會更頻密激進。

大公報先後兩日查詢港鐵公司,獲回覆稱車站職員一直適當處理,維持正常運作,避免其他乘客受影響;至於車廂幕門貼示威標語,發言人稱會“呼籲乘客保持車廂和車站整潔,切勿在港鐵範圍內張貼任何物品”。

列車禁攜樂器 卻準暴徒帶武器

港鐵前身是香港地鐵,2007年與九廣鐵路合併後,改名為港鐵,並設立港鐵附例,當中備受爭議的條例,包括限制乘客攜帶超出指定尺寸的樂器進入車站範圍,但近日暴徒帶備竹枝和易燃物品等武器,竟視若無睹,出現雙重標準。

“搗亂完,仲有列車接送暴徒返屋企,有冇搞錯?”網民對暴徒搞亂香港,紛紛咬牙切齒,更有人質疑,港鐵以列車接走乘客,成為亂港幫凶。有港鐵員工向《大公報》記者表示,不明白公司立場,多次提供額外的列車服務予暴徒離開,員工也敢怒不敢言。

有熟悉本港公共交通運輸歷史人士質疑,港鐵多年來沿用英式管治,聘請一批英國籍管理層,只懂唯利是圖,在今次暴衝事件上,進一步將其管理上的無能表露無遺。

暴徒違反港鐵附例十宗罪

第1宗罪:示威請願叫口號

涉及附例(條次):

乘客造成滋擾(25)

最高罰款5000港元

第2宗罪:亂拋垃圾

涉及附例(條次):棄置或拋棄垃圾等(7)

最高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

第3宗罪:燃點易燃物品

涉及附例(條次):不得將可能構成火災危險的東西,放置或拋棄在鐵路處所(23A)

最高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

第4宗罪:擅自挪用滅火器

涉及附例(條次):不恰當操作設備(28A)

最高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

第5宗罪:塗鴉、破壞車站設施

涉及附例(條次):損壞鐵路處所、機械裝備以及設備(5)

最高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

第6宗罪:列車門張貼標語

涉及附例(條次):張貼招貼(32)

最高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3個月

第7宗罪:跳閘不付車資

涉及附例(條次):沒有繳付車費(14A)

最高罰款5000港元

第8宗罪:亂按列車緊急掣

涉及附例(條次):不恰當使用緊急設備(8)

最高罰款5000港元

第9宗罪:擅自打開職員通道進出

涉及附例(條次):經由不恰當途徑進出(28C(1)及(2))

最高罰款3000港元

第10宗罪:阻礙列車關門

涉及附例(條次):不當進入或離開列車(9)

最高罰款2000港元

職員罷工開閘竟不追究

港鐵公司管理層對外縱容暴徒惡行,對內則就違規的員工,包括參與罷工、開閘助暴徒出入、車長公器私用在行車時廣播稱“麻煩大家代埋我去”等等,全部未予追究。

近月的遊行集會及衝擊中,部分港鐵職員的行為明顯已違反專業操守,包括6月16日港島區大遊行當日下午,當市民乘搭港鐵到維園參加遊行時,有車長竟透過廣播公器私用,自言不能去遊行,“麻煩大家代埋我去,堅持到底,香港人要加油。”

7月2日凌晨,暴徒衝擊立法會大樓後,竟然有港鐵職員知法犯法,打開金鐘港鐵站閘門,讓人直接進入閘內儘快乘車離開。

8月5日,亂港分子發起全港罷工罷課,有港鐵職員響應號召參與罷工,影響常規人手編配。此外,在多個衝擊港鐵站的日子,暴徒將頭盔、口罩、衣物、單程車票等物資放在站內,但沒有港鐵站職員阻止及處理。

總監蘇家碧辭職惹猜疑

《大公報》先後兩日向港鐵公司查詢,包括會否懲處違規員工,港鐵未有正面迴應,只表示“公司感謝員工在此嚴峻時刻秉持專業精神服務乘客、盡忠職守、緊守崗位”。

此外,港鐵公司事務總監蘇家碧早前以“迎接其他機遇”為由辭職,明年1月16日離任,由於她在現時社會紛亂的環境下退任,難免引起關注。港鐵公司迴應指她與公司董事局或執行總監會並無任何意見分歧。據瞭解,蘇家碧將加盟金融管理局擔任要職。

港鐵迴應:知衰急改口 漏夜才“譴責”

元朗站被暴徒大肆破壞,港鐵公司昨日早上只稱“非常遺憾”,晚上才改稱“強烈譴責”。

緊急時可即關閉車站

港鐵並宣佈採取特別安排,如車站內發生打鬥、破壞,及其他暴力事件,港鐵在緊急情況下,可能在沒預先通知下,即時停止有關車站運作及列車服務,甚至關閉車站。

《大公報》多次追問港鐵有關執行附例,以及車站遇到暴力衝擊時,列車會否繼續運作,接載暴徒離開,港鐵一直採用“擠牙膏”方式,選擇性迴應部分內容,至昨晚10時許,才作出新迴應。但港鐵公司仍未回覆,會否就近期已發生的違反港鐵附例行為,嚴格執法,對違例者提出檢控。

蔡樹文:港鐵縱暴損市民權益

自六月以來,香港發生多宗違法暴亂事件,港鐵對參與違法暴力示威的暴徒,採取不作為及縱容的手法,讓以高效高質而享譽全球的香港地鐵系統蒙羞。

前日深夜,一批蒙面黑衣暴徒再次在元朗西鐵站搞事,在站內四處破壞之後,暴徒竟然搭乘港鐵安排的“專用列車”,施然逃離現場。港鐵為何如此“善待”違法分子?作為公營部門,港鐵在對待違法事件時,盡了應盡的社會責任嗎?

總結近期多宗涉及港鐵,或在港鐵內發生的暴力事件,港鐵最少犯下縱容暴徒的六宗罪:

一.縱容暴徒在車站大肆破壞,港鐵竟安排“專列”送暴徒逃離現場,如同幫凶;

二.縱容暴徒參與違法暴力事件後,容許暴徒“跳閘”搭“霸王”車,嚴重損害股東利益;

三.縱容暴徒阻礙車門關閉,嚴重影響乘客出行,港鐵卻對違法行為聽之任之,對違法者不採取法律行動,損害乘客權益;

四.縱容暴徒肆意非法使用站內滅火設施襲擊警察,港鐵卻不採取適當法律行動;

五.縱容暴徒隨意關閉車站出入口鐵閘,嚴重危害乘客生命安全,港鐵卻不加干涉;

六.縱容暴徒控制車站大堂及列車開行,將管理鐵路運輸權力,拱手讓給暴徒。

港鐵是香港人的,港鐵必須就事件向港人作交代。

來源:中國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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