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你跟你老婆說下,我們和好,不要吵架了”“你自己說”

服裝 戀愛 工作這一年 懷孕 大學 聽雨文軒 2019-04-16

導語:“兒子,你跟你老婆說下,我們和好,不要吵架了”“你自己說”

作者:夜啼原創

凡是隱忍,並不會消失,而是會在內心積累,到了一定的程度,便會爆發出來。到時候情況是否會一直對自己有利,那就不一定了。

“兒子,你跟你老婆說下,我們和好,不要吵架了”“你自己說”

01

闞皓與妻子陸娟很相愛,兩人打從大學時代起就相戀,感情一直都很好。在戀愛期間,他媽媽表現倒還挺正常的,原因嘛,一來是看到自己兒子找的女朋友清清秀秀,家世也清白,又一路從十八歲起同窗在一起,覺得這個女孩子單純,兒子跟她在一起幸福快樂就行,沒有什麼值得反對的地方。

再者,兩人是在外地讀的大學,不過兒媳婦的家鄉就在鄰市,也算同鄉,讀書時他們回來得少,也沒有多少接觸的機會。待到他們畢業都回到這座城市工作之後,陸娟也只有週末或節假日會過來吃個飯,大家也就客客氣氣,相安無事。

“兒子,你跟你老婆說下,我們和好,不要吵架了”“你自己說”

02

不過在兩人結婚的時候,婆婆的想法變了。其實她早有此意了,只不過當時條件還不成熟而已。

“這個女孩子得調教一下才行。太嬌氣任性了,看她那個樣子,如果不管理管理,結婚以後會爬到自己老公頭上去。”她跟自己老伴說。她老頭子一聽,嫌她多事,說兒女們的事情隨他們折騰去,兒子這麼大了,假如不合適,早就散了,能結婚就是合得來,不用她跟著瞎操心,可她就是不聽。

想著給兒媳一個下馬威,立立威,於是打從兒媳婦過門後的第二天起,她就開始了調教對方的大計,結果,適得其反,從此婆媳矛盾一發不可收拾。記得第二天早上是她兒子先起床,兒媳婦還在睡,看到兒子洗漱去了,婆婆二話不說,拿起自己那部鈴聲大得如同牛吼的“老人機”給調了個只延遲一分鐘的鬧鈴,然後推開小倆口的臥室給放在兒媳婦的床頭上了。

“兒子,你跟你老婆說下,我們和好,不要吵架了”“你自己說”

03

隨著一陣刺耳的鈴聲,陸娟如裝了彈簧般跳了起來,伸手便去抓衣服,也許下意識還以為要去上班。直到看到自己的新娘裝之時才停下手來。再一回頭,就看到婆婆如同門神一般立於眼前。

接下來,就是一家人端坐在客廳沙發上,她開始對兒媳婦進行訓話。意思無外乎就是嫁過來以後要以自己婆家與丈夫為尊,每天得最早起來,負責給全家人做早飯,晚上下班回來得及時回家燒晚飯。

婚後不能穿短裙,在家不許與她兒子行為太親密。如果懷孕就得辭職回家當全職家庭主婦,照顧丈夫與孩子之類的,說了足足有大半個鐘頭。說實話,從她用鬧鐘將兒媳婦轟醒那一刻起,陸娟對於自己的婆婆,就已經很反感了。耐著性子聽完對方這一通長篇大論,她渾身已經開始發抖。

扭著望向自己老公,看著他輕輕向她搖頭,意思是讓她不要回嘴。她知道自己丈夫很孝順自己母親,出於愛屋及烏,擔心他夾在中間很難做,出於愛烏及屋,對於婆婆的各種挑刺,她選擇了忍。

“兒子,你跟你老婆說下,我們和好,不要吵架了”“你自己說”

04

可忍耐並不等同於欣然接受,這兩者之間有著巨大的區別。她本來只是出於對丈夫的愛而暫時選擇委屈而已,並不是真正想要屈從。

可她越是忍,她婆婆就更加得勢不饒人,步步緊逼,將家裡所有事情全扔給她不說,還擺出一副婆婆的派頭指手劃腳。那時候還有公公在其中打圓場,看到自己老伴過分,老人就會將她拉開,然後讓兒媳不要管,該做什麼做什麼去。可是嫁過來一年多之後,公公去世了,家裡只剩下婆婆一個人,她心情更加不好,便將所有注意力全都放在了調教兒媳婦的身上了。所有的忍耐最終都會一種爆發的形式渲洩出來,婚後第三年,她生下了兒子。

打從月子期間開始,陸娟開始反抗。不過相對自己婆婆的那種無理取鬧與刻意找茬,她的態度就要溫和得多了。她也並不是不尊重對方,而是在合理的上面講道理而已。水太冷,奶太熱,這些都還是小問題,直到她婆婆給她吃有辣椒的食物,她便直接拒絕了。

“兒子,你跟你老婆說下,我們和好,不要吵架了”“你自己說”

05

她婆婆說她愛吃不吃,然後便出門打牌去了,甩手沒管她跟孩子。陸娟一個電話叫來了自己的母親,當天帶著孩子就一起回孃家去了,之後隨她老公如何說,她死活不肯回來。出了月子之後,她堅持要帶著自己兒子老公搬出去住,說不管平時如何她都能忍,可婆婆在月子裡面能這樣對她,就已經踩了底線了,無論如何也無法接受。

婆婆直到這時候才意識到了自己所做的一切真的有些不太穩妥,她也害怕這所房子只剩下自己一個人。她不想與兒子還有孫子分開,希望兒子能勸和她與兒媳。“兒子,你跟你老婆說下,我們和好,不要吵架了。”她有些哀求自己兒子的味道,“你自己說”她兒子這次沒有再想順從她了。

“兒子,你跟你老婆說下,我們和好,不要吵架了”“你自己說”

06

“作”得有個限度才行,太出格的話,傷害別人是無疑的,最終也會反過來傷害到自己。凡是需要忍的,都不是正常合理能被對方所接受的事情與情緒。別人之所以願意這樣做,多半是由於對方心中有更加重要的事、或更為重視的人。因為投鼠忌器,不得不忍耐而已,而不是真的出於畏懼,更不可能是尊敬。身為婆婆也得明白,你自己無法接受的東西,也就不要試圖讓別人認同。婆媳矛盾超過一定極限之後,不是她拉著你兒子走人,便是與你兒子離婚走人,不管是哪一種,對於你來說,都難以稱得上是稱心如意的吧,損人不利己,又何苦呢?

—END—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