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南康縣推行辦案協作區 協查案件58起

法制 社會 中新網移動版 2017-04-13

甘肅新聞網4月12日電 據甘肅廉政網披露,今年,康縣紀委積極推行辦案協作區機制,有效解決了鄉鎮紀委和縣直單位紀檢組力量薄弱、業務不精、能力不強等問題。至目前,已幫助鄉鎮紀委協查案件58起。

康縣紀委按照地域相近、便於協調的原則,將全縣劃分為縣城、南、中、北4個辦案協作區。每個協作辦案區的案件,由縣紀委統籌安排該協作辦案區人員組成調查組,對問題線索上報、審查程序、結論意見等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對紀律審查過程中發現的程序不規範、手續不完備、處理不到位等問題,及時下發整改通知,責成迅速糾正。同時,對各鄉鎮上報的、上級交辦的以及督查執紀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及時梳理歸納分析,對線索具體、可查性較強的,按幹部管理權限及時移交鄉鎮紀委,並採取掛牌督辦、限期辦理、公開曝光的手段,要求其及時辦理並上報辦理情況。

該縣紀委還建立辦案人才庫,根據案件需求,隨機抽取,有效減少了因辦案人員少、時間長引發的群眾重複上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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