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宣佈層層“甩手” 紀委書記被免職

法制 時政 中共安徽省紀委 2017-04-22

“身為紀委書記,沒有全身心投入到紀檢監察工作中去,像宣佈處分決定這樣最基本的任務都不落實,造成群眾久訪不息,我負有責任。”五河縣頭鋪鎮紀委書記丁宇在給縣紀委的檢討書中這樣寫道。“主要原因還是在於我主觀上有麻痺思想,認為年紀大了,有船到橋頭車到站思想,錯誤認為‘反正都是幹工作,紀檢監察工作緩緩沒什麼大問題’,沒能擔當起應盡的職責。”

2017年1月,五河縣紀委接到群眾反映,該縣頭鋪鎮馮劉村三名村幹部因虛列條田溝清淤工程款等問題早在去11月就查清了,還給予了三人黨紀處分,可是處分決定遲遲未予宣佈,群眾認為這是“官官相護”,意見很大。

在接到反映後,縣紀委立即籤批由縣紀委幹部監督室牽頭著手調查此事。

“丁書記,對馮劉村村委會主任凌應廳、黨總支委員黃雲、計生專幹孫瑞芳三人的《處分決定書》你是否收到並及時按規定在村黨員大會中宣佈?”一開始,調查組就直奔主題。

“對他們三人的《處分決定書》是我親自到縣紀委審理室領取的,之後我就安排工作人員王殿遠辦理,王殿遠又安排馮劉村黨總支書記劉慈具體落實。”

“身為紀委書記,宣佈處分決定是你應盡職責,為何卻安排他們辦理,自己卻當起甩手掌櫃?”

“主要是那段時間,鄉鎮有其他工作檢查,我就忙著迎接檢查了,而且宣佈處分決定我認為這事很簡單,就安排工作人員辦理了。”丁宇這樣解釋道。

“紀委書記主責主業是監督執紀問責,而不是迎接其他檢查,因為你們沒有及時宣佈處分決定,民怨很大,已在社會造成不良影響。”調查組嚴肅指出問題的嚴重性。

經調查,縣紀委通知丁宇宣佈處分決定後,丁宇將此事安排頭鋪鎮工作人員王殿遠辦理,之後他便當起了甩手掌櫃。王殿遠領取處分決定後,又交給了馮劉村黨總支書記劉慈,安排劉慈召開黨員大會宣佈。劉慈也未重視這事,《處分決定書》便被束之高閣。縣紀委在得知處分決定未宣讀後,多次督促丁宇宣佈送達並報送相關材料,丁宇還是未予以重視,只是口頭催促王殿遠上報材料應付了事。迫於壓力,劉慈在未召開黨員大會的情況下,編造了2016年12月5日宣佈處分決定的會議記錄,王殿遠用其保管的頭鋪鎮紀委公章蓋章後將材料報送至縣紀委。

此外,調查組還發現不按規定宣佈處分決定,丁宇不是頭一回,頭鋪鎮柿馬村黨支部書記丁明廣、官橋村原黨支部書記丁景賢、村委會主任劉紹華的處分決定,他都沒有宣佈。

2017年3月17日,經縣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請縣委常委會批准,給予丁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建議將丁宇調離紀檢系統,按程序免去其頭鋪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紀委委員職務。

“處分宣讀看似簡單,卻是嚴肅的政治任務。鄉鎮紀委作為執行黨紀黨規的神經末梢,只有真正把紀律挺起來、立起來,全面從嚴治黨才不會流於口號與形式。”五河縣紀委負責同志表示。“對於不敢為、不願為、不思為的鄉鎮紀委書記,必須把問責的板子重重打下去。”(五河縣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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