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力!已處分127人!江西紀檢監察機關嚴查涉黑涉惡腐敗

反腐倡廉 法律 孫新陽 時政 景德鎮南河公安 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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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從網絡輿情中尋找黑惡勢力“保護傘”的蹤跡;建立紀委監委主要領導聯點包案機制;加大提級辦案、交叉辦案力度……近日,江西省紀委監委召開全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工作推進會,再次對此項工作作出部署。

統計數據顯示,截至今年11月底,該省已立案查處黨員幹部和其他公職人員涉黑涉惡及充當“保護傘”問題207起,黨紀政務處分127人,移送司法機關39人。

加強協作,形成齊抓共管合力

“萬年縣以吳某為首的團伙,開設賭場、會所,禍害百姓,個別公安幹警竟是他們的座上客……”此前,網友在某論壇發出的一個帖子引起廣泛關注,江西省紀委監委第一時間介入,與相關部門召開案情分析會,看是否存在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涉黑涉惡及充當“保護傘”等問題,並聯合有關單位組成督辦組,督促當地紀檢監察機關和有關部門開展同步調查。

這是該省紀檢監察機關立足自身職能,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走向深入的一個例子。

據瞭解,江西省委、省紀委監委堅決扛起黨中央、中央紀委交付的政治責任,省委書記劉奇強調:“要排除一切干擾,一律深挖背後腐敗問題,一律嚴查‘關係網’‘保護傘’,一律嚴查說情和包庇者,堅決清除隱藏在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隊伍中的害群之馬,堅決斬斷腐敗分子與黑惡勢力的利益鏈條。”

江西省紀委監委扛起責任擔當,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孫新陽多次主持召開省紀委常委會,專題研究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先後11次聽取相關案情彙報,並深入宜春市、上饒市督導調研。

同時,該省從省級層面加強制度設計,制定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協作配合暫行辦法,建立“簽字背書”制度,要求對每一起黑惡案件是否存在“保護傘”問題作出明確結論;出臺有關規範,明確組織協調線索排查、線索移送和查辦結果反饋、線索處置、問責追責、報告通報等六項工作機制。

加強工作調度,每月彙總情況,每季度通報分析……江西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同志介紹,今年7月,該省紀委監委組織了一次專項督查,並將發現的問題在全省紀檢監察半年工作會上見人見事進行點評,推動各地找差距、擔責任、抓落實。

近日的推進會結束後,該省紀委監委還組成11個調研組分赴11個設區市,對各地掃黑除惡相關工作進行調研督導。

主動出擊,強化線索排查

“有什麼需要反映的,可以直接掃描這個二維碼……”近日,南昌市新建區紀委監委班子成員帶隊,聯合有關部門,在全區19個鄉鎮(工業園區)組織開展了一次扶貧領域、涉黑涉惡問題公開大接訪。

接訪現場,工作人員耐心地向群眾普及如何反映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涉黑涉惡及充當“保護傘”問題,併發放宣傳卡,群眾掃描宣傳卡上的微信二維碼,即可直接進行舉報。

掃黑除惡,離不開問題線索。基於這一認識,江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主動出擊。一方面,開通涉黑涉惡腐敗問題信訪舉報直通車,深入重點地區、行業和領域察訪,收集線索;另一方面,對涉黑涉惡腐敗問題線索進行“大排查、大起底”,按照“簽字背書”要求,督促公安機關對在辦的每一起案件尤其是黑社會性質組織、惡勢力團伙案件逐案過篩,及時發現和移送“保護傘”問題線索。

對群眾關注度高、社會影響大的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和背後“保護傘”層級高、範圍廣的問題線索,江西紀檢監察機關與公安機關同步立案、同步審查偵查,並採取聯合督辦、提級調查、交叉辦案等措施,排除干擾阻力,提高辦案效率。宜春市紀委監委提前介入宜豐李某峰涉黑案,與公安機關同步開展調查;駐省公安廳紀檢監察組深挖鷹潭部分公職人員涉惡腐敗問題線索,省紀委監委指定贛州市紀委監委異地管轄。

江西省紀委監委還建立了聯點包案機制,梳理7個涉黑涉惡重點地區、7個涉黑涉惡重點行業,整理45起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臺賬,從中選擇11起重大涉黑案件,由省紀委監委領導進行包案“挖傘”“打傘”。其中,宜黃陳氏兄弟涉黑案已挖出“保護傘”10名,目前已全部採取留置措施。

結合“拍蠅”,提升群眾獲得感

“阻工擾工、敲詐勒索、收取‘茶水費’……”日前,江西省奉新縣紀委監委會同公安機關對該縣宋埠鎮某村黨支部原書記鄧某涉嫌敲詐勒索團伙案和侵佔挪用問題同步立案。

此前,奉新縣紀委監委信訪室接到群眾舉報,反映鄧某敲詐勒索企業等問題。經查,鄧某對當地企業施工進行阻工擾工,敲詐企業錢財;利用職務之便,以“好處費、茶水費”名義收受多家企業禮金,並涉嫌挪用公款、侵佔集體資金。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這是該省將掃黑除惡與基層“拍蠅”相結合的一個例子。統計數據顯示,在今年前11個月查處的207起問題中,涉及群眾身邊涉黑涉惡腐敗問題94起,佔比45.4%。

記者獲悉,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該省紀檢監察機關緊盯群眾身邊的涉黑涉惡腐敗、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工作推動不力這三類問題,對基層涉黑涉惡問題,要求一律深挖細查,對問題沒查清、處理不到位的,退回重查;對推動不力、有黑不打、有惡不除、群眾反映強烈、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以及對“保護傘”懲治不力的,嚴肅問責。

該省明確提出,對黨員幹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涉黑涉惡問題,無論涉及到誰,無論職務高低,都堅決處理。對主觀上沒保護,客觀上不作為的,也以提醒、約談、問責等方式處理。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李偉 熊飛雲 曾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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