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常寧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典型案例

法制 時政 紅網 2017-06-07

紅網衡陽5月29日訊(瀟湘晨報記者 趙晶 實習生 向紫鳴)5月28日,常寧市紀委通報了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典型案例。

常寧市水利局水政水資源河道管理股股長周滿元公車私用問題。經查,2017年3月30日上午,周滿元無證駕駛單位公車去北一環接人,並將公車借給他人練習備考。在組織調查期間,周滿元還與同事呂詩福串供,干擾組織調查。常寧市水利局決定,給予周滿元記過處分,並免去其股長職務;給予呂詩福警告處分。常寧市水利局副局長陳仲斌對股室公務用車把關不嚴、管理不到位,存在工作失職,常寧市紀委對其進行誡勉談話。

常寧市規劃局副局長廖小群、法規股長唐孟金、培元規劃站站長吳幫君借培訓學習之機公款旅遊問題。經查,2016年10月27日至31日,廖小群、唐孟金、吳幫君到海口市參加城市建成區違法建設整治與防控疑難問題解析專題培訓班。培訓結束後,三人轉道去三亞旅遊,並在局財務違規報銷在三亞旅遊產生的相關費用,屬變相公款旅遊。常寧市紀委決定,給予廖小群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吳幫君同志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唐孟金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常寧市職業中等專業學校校長郝紹華違規給教職工發放購物卡問題。經查,2017年1月,常寧市職業中等專業學校以發工會節日福利為名,違規給全校每個教職員工發放600元一張的超市購物卡,共計10.5萬元。郝紹華作為該校校長,對此事負主要領導責任。常寧市監察局決定,給予郝紹華行政警告處分。

此外,衡陽市南嶽區紀委查處1起“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典型案例。南嶽公安分局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原指導員康志雄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經商謀利提供便利條件,並在為服務對象申領國家司法救助金時,向服務對象索要並收受賄賂1.1萬餘元。2017年5月23日,康志雄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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