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入選第一批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

房產 鄭州市信訪 鄭州市信訪 2017-08-30

記者8月28日獲悉,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日前聯合印發《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確定13個城市為全國第一批試點,我省鄭州市入選。

據瞭解,按照地方自願原則,在超大、特大城市和國務院有關部委批准的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試點城市中,租賃住房需求較大,村鎮集體經濟組織有建設意願、有資金來源,政府監管和服務能力較強的城市,經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確定,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

《方案》指出,試點基本原則是把握正確方向、保證有序可控、堅持自主運作、提高服務效能;內容包括完善試點項目審批程序、完善集體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機制、探索租賃住房監測監管機制、探索保障承租人獲得基本公共服務的權利。

“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可以增加租賃住房供應,構建購租並舉的住房體系,建立健全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同時,有助於拓展集體土地用途,豐富農村土地管理實踐,促進集體土地優化配置和節約集約利用,加快城鎮化進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悉,全國第一批13個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的試點城市分別是北京、上海、瀋陽、南京、杭州、合肥、廈門、鄭州、武漢、廣州、佛山、肇慶、成都。(記者 譚勇)

(來源: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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