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發文規定新出讓住宅用地不再建封閉小區

房產 第一財經 2017-08-03

對於廣東未來的新建小區來說,將逐步實現開放式的居住環境。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日前出臺《關於進一步規範土地出讓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新提出了土地出讓面積和規劃條件。其中,住宅用地宗地出讓面積不得超過下列標準:小城市和建制鎮7公頃,中等城市14公頃,大城市及大城市以上20公頃;住宅用地容積率必須大於1.0,規劃條件其他內容應當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並明確不得建設封閉小區;其他用地應當按具體用地標準和節約集約、符合規劃的原則合理確定出讓面積和規劃條件。

中原地產首席市場分析師張大偉對第一財經分析,這裡面諸如容積率、住宅宗地出讓面積等條件都是執行國土部多年來的規定,但不得建設封閉小區是一大亮點。

開放式小區是城市建設佈局的一種形式,它的特點是住宅與商業、服務業緊密結合,增加了公共道路和路網密度,緩解城市交通壓力。

張大偉說,更開放的小區必然要求更多的公共資源投入。過去的小區圍起來是為了提高安全,提高綠化率。如果今後新建小區不得建設封閉小區,那麼街區的警力、公共資源的投入要更高。另一方面,過去的小區都是通過硬裝的圍牆圍起來形成的,而今後開發商可能通過一些“軟裝”,比如通過綠化,達到開放和安全性的平衡。

他認為,建設開放式小區可以先從城市核心區新出讓土地上入手推開,因為核心區各種配套比較齊全,安全性也比較高,從核心區開始,把城市的“毛細血管”打通,實現資源的共享,避免浪費。

日前,南寧市印發了新規,從今年開始,南寧市將在嘉園小區、東盟商務區十二國園區等7片區打開封閉的小區和單位大院,打通“丁字路”“斷頭路”,給市民打造一個開放、共享的城市空間環境。

另一方面,前述廣東省出臺《通知》還要求,各地要嚴格執行“淨地”出讓規定,住宅用地必須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內開工建設,自開工之日起三年內竣工。其他用地參照該期限執行。

這也意味著住宅用地自交付之後四年內必須竣工。張大偉分析,“淨地”出讓和限定竣工週期,有利於加快形成房地產投資,增加住宅供應。同時,開工之後是三年內竣工,縮短了開發週期,這對很多企業來說資金壓力會非常大,這同時也更有利於資金雄厚的大企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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