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十一輪巡視整改情況全公佈:堵塞漏洞 紮緊制度籠子

反腐倡廉 政治 經濟 王懷臣 隴南武都區委辦 2017-05-05

【編者按】近日,中央第十一輪巡視的對象——最高法、最高檢、中央黨校等27個被巡視單位黨組織,北京、重慶、廣西、甘肅4個“回頭看”省區市,相繼晒出問題整改作業單,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翻看第十一輪巡視整改情況,一個非常鮮明特點就是提高政治站位、凸顯“四個意識”。中國法學會針對政治意識不強的問題,要求進一步增強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鑑別力,堅決肅清周永康等人的流毒和影響。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針對“有的黨組織生活娛樂化”的問題,成立專門整改小組,對使用黨費組織帶有娛樂性或遊覽性黨組織活動的4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批評教育。

正值換屆之年,被“回頭看”的四個省區市在選人用人、執行換屆紀律上也下足了功夫:北京對3名非中共黨員被列為通州區“兩委”委員推薦人選問題進行調查;廣西責成百色市委對涉及德保縣委原書記謝德強買官賣官問題的買官人員進行嚴肅處理;甘肅開展“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問題和跑官要官問題專項整治,不斷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和渠道,注重從基層一線選用優秀幹部;重慶細化從“動議”到“任職”各個環節的操作規範和辦法,嚴格按程序、按規矩辦事。

對巡視發現的普遍性問題,各部門都從體制機制上查找原因,加強監管、堵塞漏洞,紮緊制度籠子。中央電視臺堅決遏制“虛假新聞、有償新聞、有償不聞”;全面整治“公信交易”,停辦年度經濟人物評選活動;對“3·15”晚會及系列報道,堅持層層審核審定,嚴格選題把關。中國延安幹部學院對現有134個教學點進行全面自查和梳理,撤銷黃帝陵、壺口等教學點,進一步規範長線教學的管理職責和工作流程

中央第十一輪巡視整改情況一覽表

巡視組別

進駐單位

組長

副組長

反饋意見整改情況

第一組

經濟日報社

王懷臣

趙春光、趙雯、

林濤

“四個意識”不夠強,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到位,擔當精神不足,積極主動作為不夠,引導經濟改革發展輿論作用發揮不夠得力,聚焦主責主業不夠,過度追求經濟利益;重業務輕黨建,黨內政治生活不規範,組織生活平淡化、隨意化,存在“好人主義”,黨組織建設薄弱,有的長期不換屆;執行選人用人程序和規定不嚴格,違規提高相關人員職級待遇,存在違規兼職、兼職取酬問題;“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管黨治黨寬鬆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禁而不絕,採編經營“兩分開”不徹底,對下屬單位管理不力,一些單位和人員利用宣傳資源謀取不正當利益。

中國紡織報社、中國縣域經濟報社、經濟雜誌社等3家單位領導班子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就存在問題進行深刻反省,完善落實“兩分開”的具體措施。對中國紡織報社倒賣積壓服裝問題已責令整改,全部停止相關活動。對中國縣域經濟報社違規經營的問題,已成立工作專班,核查收入往來賬目、相關合同協議及報紙版面內容等問題事實,對涉嫌新聞敲詐和有償新聞的7名聘任人員收繳了記者證,予以清退。對經濟日報出版社和中國建材出版社存在買賣書號的問題進行深入調查,明確要求兩家出版社第一責任人負起責任。

中國日報社

四個意識”淡薄,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不夠到位,編委會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不夠得力,對重要崗位和關鍵部門人員把關不嚴,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國際傳播能力建設推進遲緩,執行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夠嚴;黨的建設缺失,黨內政治生活不規範,執行幹部選拔任用規定不嚴格,選人用人問題比較突出;“兩個責任”落實不力,管黨治黨寬鬆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屢禁不止等。

調整報社國際傳播能力建設領導小組,加強黨對國際傳播能力建設的領導,完善對駐海外機構的管理,建立自上而下、全方位立體化的監管體系,提高監督檢查的覆蓋面和力度,落實問責機制。成立專項課題組,就世界媒體發展大勢和融合發展及技術發展趨勢開展調研,為制定完善報社發展規劃和實施計劃提供依據。加強“中央廚房”建設,進一步完善採編協調機制,用好全媒體採編發系統,提升融合發展水平。

光明日報社

政治家辦報意識不夠強,黨的領導弱化,編委會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不夠得力,服務黨和國家大局不到位,報紙思想文化特色淡化,發揮黨和政府聯繫廣大知識分子的橋樑和紐帶作用不夠,個別宣傳報道存在導向偏差;黨的建設薄弱,黨內政治生活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鬥性不強,組織建設薄弱,執行幹部選拔任用規定不嚴;作風建設不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禁而不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一些突出問題仍未有效解決;“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存在利用新聞宣傳職務影響謀取利益問題,對直屬單位和派出機構管理寬鬆軟,紀檢監督不力等。

嚴格執行黨內政治生活基本規範,堅決抵制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培厚良好政治生態的土壤,維護黨內良好政治生態。編委會嚴格執行黨內政治生活基本規範,堅決抵制和反對關係學、“潛規則”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在報社內部破除“小圈子”,倡導君子文化,推動風清氣正工作氛圍的形成。出臺了《光明日報社黨員領導幹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試行)》,正在認真抓好落實。編委會定期專題研究謀劃報社黨建工作,編委會成員定期聽取分管部門黨支部專題彙報,及時進行談話提醒,解決組織生活不經常、不規範問題。

第二組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

葉青純

張廣志、李旭、

楊宏勇

“四個意識”需要進一步增強,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不夠嚴,黨組領導作用發揮不夠充分,協調推進法院系統司法體制改革存在差距,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不夠有力;黨的建設存在薄弱環節,組織建設不夠規範,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格,思想政治工作針對性不強,有的黨員領導幹部黨的觀念淡漠,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發揮不夠;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嚴格,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仍然存在;一些領域存在廉潔風險等。

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司法腐敗。堅持有案必查、有貪必肅,對中央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和不良反映,支持配合駐院紀檢組嚴肅核查,依紀依規嚴肅處理,決不姑息。對照中央巡視反饋意見,召開全國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研究部署2017年人民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嚴格落實《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以後審判執行人員以案謀私問題,特別是進行權錢交易、在辦案法官與案件當事人之間充當訴訟掮客的違紀案件。

第三組

甘肅省

傅自應

曹毅、邱水平、羅興平、王新光

貫徹“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不力,“四個意識”不夠強,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提出的“八個著力”要求有差距;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意識不強,一些領導幹部執行外出報備制度不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到位;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擔當不夠,交通、民航、土地、文化等領域廉潔風險較高;存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搞團團夥夥、超職數配備幹部等問題;省直部門黨建“燈下黑”、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上輪巡視指出的落實“兩個責任”、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扶貧資金使用管理等問題整改不到位。

結合省委班子換屆工作,提前謀劃省委“兩委”委員人選調整配備方案,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選人用人重要思想,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堅持黨管幹部原則,注重準確識人,注重因事擇人,注重人崗相適,注重從基層一線選用優秀幹部,不斷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和渠道。對市州黨政班子中有縣區委書記經歷、任職時間較長的幹部,省直部門有縣區委書記經歷的正廳級幹部進行了摸底,為有針對性地調整補充打好基礎。

廣西壯族自治區

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到位,領會貫徹新發展理念不全面,扶貧脫困存在數據失真、項目不準等問題;執行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嚴格,部分市縣政治生態堪憂,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不紮實;黨內政治生活不夠規範,雙重組織生活堅持得不經常,黨建工作虛化空轉,部分基層黨組織“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走過場。上輪巡視指出的“兩個責任”落實壓力層層遞減,國土、交通、林業、國企等領域廉潔風險突出,群眾身邊腐敗多發,選人用人不嚴格,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仍有發生。

嚴查幹部選拔“親屬圈、地域圈”問題。全面梳理2016年12月以來涉及“親屬圈、地域圈”“任人唯親”“優親厚友”等問題線索,對舉報問題線索進行核實或函詢,對經查屬實的領導幹部提出處理意見。督促被中央巡視組點名的有關係統進行對照檢查,認真整改問題。區直某系統部署開展選人用人歪風邪氣苗頭問題自查自糾,出臺人事調配工作暫行規定,規範本機關及下屬單位進人標準、用人程序,對本系統內部存在直系親屬關係的,調整本機關及下級機關領導的配偶子女崗位,對子女在下級機關工作的本機關處級領導幹部改任非領導職務。

第四組

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黨組

馬瑞民

張本平、趙樹林、葛小春

領導作用發揮不夠,結合實際貫徹落實中央重大部署存在差距,解決“機關化”“行政化”問題不夠有力,基層僑聯組織建設存在薄弱環節;黨內生活政治性、戰鬥性不夠強,黨建工作抓而不實,一些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制度規定不嚴格;全面從嚴治黨不夠有力,管黨治黨存在寬鬆軟,機關紀委“三轉”不到位,監督作用發揮不夠;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存在差距,會議培訓、國內出差、公款宴請、出國(境)團組等方面存在違規問題等。

嚴把僑商交往關。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建立“親”“清”政商關係的重要論述,督促全體僑聯幹部在與僑商交往中,嚴格執行《中國僑聯與僑交往有關規定》、《中國僑聯嚴禁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和與僑胞交往中收受禮品禮金的規定》,適時通過黨風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強化全體僑聯幹部的紀律意識。

中華全國臺灣同胞聯誼會黨組

“四個意識”不夠強,傳達學習中央精神不及時不主動,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特別是中央群團工作會議精神不到位,橋樑紐帶作用發揮不充分;黨的建設抓而不緊,存在虛化弱化現象,黨組自身建設存在薄弱環節,一些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不夠,“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不深入,執行選人用人制度不嚴格;管黨治黨存在寬鬆軟,“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督執紀問責缺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會議培訓、國內出差、公車使用、講課費等方面存在違規問題;機關管理鬆散、紀律鬆弛,存在廉潔風險等。

加強機關幹部管理。制定《全國臺聯組織人事部門對幹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暫行辦法》,通過提醒、函詢和誡勉等形式,把紀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苗頭,防止小毛病演變成大問題,堅持關心關愛幹部,注重平時教育培養,促進幹部健康成長。制定《全國臺聯幹部重大事項報告暫行辦法》,將重大事項報告範圍擴展至處級以下工作人員,明確報告內容,及時掌握幹部重大事項變化情況。加強幹部管理工作,簽訂《幹部管理責任書》,強調幹部管理層層負責,各層級行政領導要有效履行管理責任,以解決一些領導幹部管理意識不強,一些黨員服從意識不強的問題。

第五組

中國外文局

劉維佳

任愛軍、肖翔、鄧玉桂

“四個意識”不夠強,傳達學習中央精神不夠及時,局長辦公會履行黨委(黨組)領導職責不夠有力,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主責主業聚焦不足,貫徹落實中央改革部署不堅決;考核導向走偏,存在重數量輕質量現象;黨的建設薄弱,基層黨組織不健全,黨員發展工作滯後,黨內政治生活不嚴不實;執行選人用人規定不嚴,群眾滿意度不高;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履行“兩個責任”不到位,對一些問題線索長期擱置,存在廉潔風險;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四風”問題仍然存在。

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選拔任用幹部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事業為上、公道正派,堅持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堅持好乾部標準,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堅決杜絕“小圈子”,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把選任關口,嚴格任免程序,嚴守工作紀律,做到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鬆。進一步完善並落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紀實制度。

中央編譯局

“四個意識”不夠強,對中央精神的學習傳達不及時,主責主業不突出,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局長辦公會定位不準,發揮黨的領導作用不充分;黨的建設薄弱,黨內政治生活不嚴不實,基層黨建工作薄弱,黨員發展工作滯後;選人用人把關責任虛化,執行有關規定不嚴格,存在“小圈子”現象;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履行“兩個責任”不到位,執紀問責寬鬆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多有發生,“四風”問題仍然存在,存在官僚主義、形式主義現象,有的部門濫發津補貼;資金、資產管理存在漏洞,存在廉潔風險。

一是認真學習有關“小金庫”治理的文件精神,切實提高思想認識,規範有關業務部門的稿酬收入及發放管理。二是分類梳理參公管理以來各家期刊收取的對外合作費用,開展清理清退工作。三是認真落實我局有關規定,清理清退借用和超過租期的週轉住房。四是進一步做好廉政風險防範工作,定期對局屬各部門及所屬單位風險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及時堵塞工作漏洞。

第六組

中國作家協會黨組

陳瑞萍

陳毓江、黃河、

文秋良

“四個意識”需要進一步增強,學習貫徹中央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有關精神存在差距,對文學界政治引領作用發揮不夠充分,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夠到位;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有的領導幹部黨的觀念淡漠,基層黨組織建設不規範,對違規選人用人問題反映較多;“兩個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對有的下屬單位監管不到位,重點領域存在廉潔風險,有的領導幹部存在謀私現象;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嚴格,存在“機關化”“行政化”問題等。

修訂《中國作家協會個人會員申請審批辦法》,建立主管領導責任制,建立健全專家評審組成員、書記處書記迴避制度,從嚴掌握、嚴格管理領導幹部和企業家入會,強化紀檢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認真核查處理。加強會員日常監督管理,修訂《中國作家協會個人會員服務管理辦法》,對發表不正當言論和作品、創作導向有偏差的會員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完善會員退出機制,對違法犯罪會員按照章程規定及時取消會籍。

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黨組

“四個意識”不夠強,貫徹中央新聞輿論決策部署存在差距,對新聞界政治引領作用發揮不夠,推進群團改革不夠深入,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夠到位;黨的建設存在薄弱環節,基層黨組織建設不夠規範,選人用人把關不嚴;“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有的領導幹部存在好人主義思想,內部管理不夠嚴格,新聞評獎、重大項目等方面存在廉潔風險;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嚴格,存在“機關化”“行政化”等問題。

針對“明知有的幹部年齡、學歷、工作經歷涉嫌造假,發現有的幹部檔案塗改10多處及工作經歷涉嫌造假,仍照提不誤”的問題,一是針對個別幹部人事檔案涉嫌造假問題,在前期實地調查核實、進行組織談話的基礎上,根據《幹部人事檔案造假問題處理辦法》,予以免職、降職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予以相應黨紀處分。二是針對個別幹部人事檔案塗改問題,組成調查組進行實地調查核實,對其檔案塗改情況進行甄別,並給予幹部本人責令作出檢查處理。

第七組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

劉卒

張秋生、陳方立、彭光華

“四個意識”需進一步增強,黨組領導作用發揮不夠,貫徹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一些措施不夠有力,執行不夠到位。黨的建設抓得不夠嚴不夠實,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格。“兩個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實踐運用“四種形態”不夠,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未能及時制止糾正。有的單位或部門管理混亂,存在較高廉潔風險;有的幹部或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謀利。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存在違規兼職、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不實等問題。

切實增強政治敏銳性,全面徹底肅清周永康流毒影響。2014年中央通報周永康案件後,黨組兩次召開專門會議,並召開全院黨員幹部大會傳達通報、提出要求。在2015年初召開的民主生活會上,黨組和班子每位同志都認真對照周永康案件深刻反思。巡視期間,黨組又召開專題會議,徹底揭露周永康假忠誠不講政治、假正義不講法治、假道德不講廉恥的真面目,深化對周永康問題嚴重性、危害性的認識。3月20日,再次向全國四級檢察院發出通知,推動肅清周永康流毒影響工作向深層拓展。

第八組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黨組

寧延令

薛利、

清河

“四個意識”不夠強,黨的領導有所弱化,貫徹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到位,主動對接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培育重大科研成果不夠。黨的建設有所虛化,“三會一課”制度執行不嚴格,基層黨組織出現軟弱渙散,黨支部不按時換屆、流動黨員不按規定轉黨組織關係問題突出。黨管幹部不夠嚴,違規設置非領導職務、幹部長期不交流。履行“兩個責任”不到位,全面從嚴治黨失之於寬鬆軟。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超標準公務接待、收受禮品等問題依然存在。基金資助存在“人情項目”傾向,廉潔風險較大。

針對“2013年以來科學基金資助重點項目經費僅佔總經費7.75%、資助重大項目數量僅佔總數的0.05%”的問題,黨組強調把握科學基金在國家創新體系中的戰略定位,在全面培育源頭創新能力、夯實科技基礎的同時,統籌重點領域戰略部署,增強資助計劃的系統性、協同性。在2017年資助計劃安排中,提高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的資助規模。將重點項目計劃資助數從600個提高至650個,計劃資助直接費用從17億元提高到20億元,增幅約18%。

中國工程院黨組

“四個意識”不夠強,黨的領導作用發揮不夠充分,持續推動重大諮詢項目落地不力。黨的建設虛化,機關黨建“燈下黑”,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黨管幹部不夠嚴,幹部選拔任用程序不規範,違規兼職問題較突出。履行“兩個責任”不到位,全面從嚴治黨失之於寬鬆軟。一些領導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公務接待問題突出等。

嚴格管控學術活動和諮詢會議經費使用。針對2015年國家審計署指出的“違規在五星級酒店召開會議”、“把院士活動經費用於音樂會、書畫展、租用機場貴賓室”的問題,已經進行了整改,為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進一步制定了相關制度,進一步嚴格要求。

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黨委

薛利、譚光明

“四個意識”不夠強,黨的領導弱化,落實中央有關重大決策部署不夠到位。黨的建設虛化,理想信念教育不夠,“兩彈一星”精神淡化,“三會一課”等制度執行不到位,基層黨支部工作軟弱作用發揮不力。黨管幹部不夠嚴,違規設置機構、設立非領導職務,黨管人才不夠有力,中青年科技骨幹人才不足。履行“兩個責任”不到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突出。工程建設、物資採購等重點領域監管薄弱,廉潔風險較大。

對“黨的重大教育活動存在盲點”的問題。一是成立了專門整改小組,梳理、自查、評估全院情況,並責成相關研究所黨委對所屬黨支部黨的重大教育活動存在盲點問題進行嚴肅整改,所黨委兩次專門召開黨委會研究,檢討、反思出現問題的原因,並部署專項整改工作。二是根據調查核實情況對相關人員嚴肅問責,對直接責任人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免去了其黨支部書記職務;對因指導、監督和檢查不到位的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誡勉談話;所黨委向院黨委做出深刻檢查。

第九組

中國宋慶齡基金會黨組

吳瀚飛

張林、

李博、

楊春雷

“四個意識”不夠強,黨的領導弱化,對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講話和批示精神不及時;政治定位不夠準,聚焦主責主業不突出,有些公益項目沒能形成示範效應,橋樑紐帶作用發揮不充分;維護基金會聲譽不夠,影響了公信力。黨的規矩意識不強,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黨建工作抓而不實;選人用人工作不規範,幹部群眾認可度不高。全面從嚴治黨不夠有力,“兩個責任”落而不實,監督執紀偏鬆偏軟;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四風”問題依然存在;財務管理不規範,存在廉潔風險。

集中整治“庸懶散”現象和形式主義。著力解決工作執行力差問題。工作任務實行臺賬管理,建立全會工作和部門工作兩本賬,明確工作內容安排、工作要求、完成時限、成果形式、責任部門、責任人,通過“建賬”-“晒賬”-“銷賬”,重點解決落實上級部署、領導批示、部門重點工作任務不到位、作風拖沓等問題。著力解決紀律不嚴問題。落實“從緊、從嚴、從細”要求,嚴格黨員幹部日常管理監督考核,嚴肅考勤制度,開展工作紀律檢查。

中國紅十字會黨組

“四個意識”不夠強,黨組領導弱化,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決策部署不到位;一度政治定位不準,責任擔當不夠,公信力建設需進一步下功夫。黨的意識淡漠,執行黨的規矩不嚴格,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對黨組織建設重視不夠,黨建工作抓得不實;選人用人工作不規範;全面從嚴治黨不嚴,履行“兩個責任”不到位,監督管理偏鬆偏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四風”依然存在等。

成立財務諮詢專家委員會,為財務管理提供專業支持。梳理編印總會財務工作手冊、財務審批規程、捐贈票據使用管理規程,對各部門各單位工作人員開展財務制度的學習培訓,增強領導幹部嚴格執行財經法規、遵守財務規章制度的自覺性。邀請審計機構每年對捐贈資金、專項基金的收支情況開展審計,通過建立審計監督機制,規範資金管理。制定資金監管計劃,包括績效評價、內部控制基本性評價、項目承辦單位財務工作檢查等。

第十組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黨組

胡新元

劉立憲、陳小軍、張鳳玲

“四個意識”不夠強,政治站位不夠高,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高端智庫建設重要指示不到位,主責主業不聚焦,承接外部委託課題過多過亂;黨的意識不強,黨內政治生活不規範,機關黨建工作薄弱,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執行幹部選任程序不嚴格,一些幹部長期不交流,違規用人等問題時有發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四風”問題禁而不絕,濫發津補貼等問題突出,下屬機構打著中心“金字招牌”攬課題、拉項目,經營牟利現象普遍等。

針對中心同一職位任職超過10年的幹部實際情況,區別黨政管理幹部與專業研究領域幹部,逐人研究提出整改意見。研究制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黨組管理幹部(人員)交流(輪崗)辦法》,使交流或輪崗有規可依。加強對幹部兼職的管理,完善兼職管理制度。清理未履行報批程序的兼職。中心人事局梳理分析了未經報批的在企業及社團兼職幹部(人員)名單,逐人通知,要求其對未經報批、符合兼職政策法規的,嚴格履行報告、審批程序,對不符合兼職政策規定的,儘快辭去兼職,將辭職報告抄送給人事局備查。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黨組

“四個意識”不夠牢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殘疾人工作重要指示開拓性不強、措施抓得不實,統籌推動中央助殘政策落地不到位;機關黨建工作薄弱,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黨內政治生活不規範,執行幹部選任程序不規範,出國(境)管理不嚴格;層層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四風”問題禁而不絕,機關化、官僚化問題依然存在;一些下屬單位依仗機關資源搞副業,服務職能弱化,廉潔風險較大。

在克服不同程度存在的機關化、行政化、貴族化、娛樂化傾向上下大氣力, 進一步樹立用殘疾人滿意不滿意、高興不高興、擁護不擁護、答應不答應來檢驗工作成效的觀念。實施新修訂的《殘疾人體育國際賽事獎金申報核發工作管理辦法》,確保獎金按時發放。北京按摩醫院本著重實用、可操作、院科兩級分層管理原則,對已制定制度辦法進行全面梳理,針對不同崗位確定應知應會的制度,方便職工學習掌握。

第十一組

北京市

徐令義

劉安成、盧保民、於柯超、李述永

黨的領導弱化,貫徹“看北京首先從政治上看”的要求不到位,落實習近平總書記2014年2月26日視察北京發表的重要講話精神不紮實。政治站位不高,擔當意識不夠強。呂錫文案件後續處理工作不及時,開展警示教育不夠。黨管幹部不嚴實,一些幹部“帶病提拔”。黨建工作薄弱,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兩新”組織、農村、國企等基層黨建工作抓而不實。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研究具有北京特點的反腐倡廉工作不深,存在領導幹部以權謀房等問題。上輪巡視提出的“小官巨腐”、幹部選拔任用不規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仍有發生。

對巡視組指出的某已被立案副區長作為換屆繼續提名人選問題,嚴格依紀依規作出處理,給予該副區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正按程序進行組織調整工作。嚴格落實《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強化“凡提四必”意識,堅持紀檢部門不反饋意見不上會討論。對巡視組指出的某已被立案副區長作為換屆繼續提名人選問題,嚴格依紀依規作出處理,給予該副區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正按程序進行組織調整工作。嚴格落實《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強化“凡提四必”意識,堅持紀檢部門不反饋意見不上會討論。成立專項調查組,對3名非中共黨員被列為通州區“兩委”委員推薦人選問題進行調查。

重慶市

黨的領導弱化,擔當意識不強,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有差距,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有偏差,選人用人把關不嚴,一些幹部“帶病提拔”。黨的建設缺失,市委以上率下抓得不夠“嚴”,黨口部門和區縣黨委抓得不夠“專”,基層黨組織抓得不夠“實”。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一些重點領域腐敗問題突出,一些領導幹部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上輪巡視發現的一些重點問題整改不到位,清除“薄、王”思想遺毒不徹底,國企腐敗形勢依然嚴峻,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沒有得到有效遏制。

規範選拔任用程序。一是細化從“動議”到“任職”各個環節的操作規範和辦法,嚴格按程序、按規矩辦事。二是研究制定《平級重用市管幹部界定範圍》,進一步細化民主推薦的範圍及程序,對區縣長轉任黨委書記、副區縣長轉任黨委常委等平級轉任重要崗位情形,一律進行民主推薦,並固化為工作流程。三是制定《重慶市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實辦法》,對提請常委會審議的幹部選任事項進行規範紀實,對各地各部門幹部選任全程紀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全程紀實、全程留痕。四是堅持幹部選任方案預審和超配事項報告制度,嚴格按職數管理相關規定配備幹部。

第十二組

中國延安幹部學院

武在平

李學東、孫光奇、胡冬梅

機關黨委作用弱化,“三會一課”等制度執行不到位;選人用人工作不規範,存在違規兼職、幹部檔案材料缺失等問題。“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對違規違紀問題處理不嚴;公款旅遊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依然存在;後勤管理和物資採購監管不力,廉潔風險較大;科研項目管理不完善,經費使用違規問題較多;委託培訓違規問題時有發生。

糾正違規兼職、違規設立機構問題。清理違規兼職。制定《領導幹部社會團體兼職管理辦法》,對兼職條件、審核程序、備案手續等作出明確規定。對領導幹部兼職情況進行全面清查,5名現職領導幹部中,已有4人辭去相關職務。因工作需要,對1名領導幹部兼任職務按規定向中央組織部報批。

中國井岡山幹部學院

黨的領導弱化,落實“黨校姓黨”要求有待加強,教學與科研存在脫節現象;領導班子發揮核心作用不夠,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到位,對授課內容把關不嚴。領導班子對黨建工作重視不夠,機關黨委作用虛化,基層黨組織工作薄弱,“三會一課”制度執行不到位;選人用人不規範,有的檔案材料缺失。“兩個責任”落實不力,對違規違紀問題處理不嚴;存在公款送禮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存在利用培訓資源謀取私利問題;科研管理不規範,經費使用違規問題較多;項目建設存在廉潔風險。

針對“學院對外承辦委託班次佔所有班次70%,佔用大量辦學資源,影響調訓班教學質量”問題。通過反思,我們認識到高質量完成中央組織部下達的培訓計劃,是學院首要的政治任務。為使教職工有更多的精力投於教學科研,嚴格按照學院委託班次的相關規定,優化委託辦班單位和學員結構,提高委託辦班單位和參訓學員層級,嚴格控制和壓縮委託培訓規模。針對“學院黨員幹部、教師對黨的基本知識掌握不夠全面”問題。一是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制度化常態化,定期組織黨的基本知識測試,以考促學,確保學習效果。

中國浦東干部學院

黨的領導弱化,落實“黨校姓黨”要求有待加強,黨性教育不夠突出;領導班子發揮核心作用不夠,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到位,政治敏感性需要加強。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黨建工作薄弱,基層黨組織存在違規違紀問題;選人用人工作不規範,存在違規兼職取酬、幹部檔案材料缺失等問題。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督責任缺失;存在公款旅遊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科研經費使用問題較多,存在利用教學資源牟利問題,後勤監管漏洞較大,鋪張浪費問題較突出。

一是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制度規定,進一步規範科研經費管理。對2013年以來多個課題經費存在明顯違規報銷問題進行核查,責成有關人員退回違規款項。修訂《關於執行〈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實施辦法》《橫向科研項目管理辦法》,設立科研經費報銷管理崗,從嚴管理課題經費使用,堅決消除科研經費使用上的不規範問題。二是健全教學資源管理機制,堵塞制度漏洞。落實《教室資源使用管理辦法》《承接院外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管理辦法(試行)》,從審批流程上加強對後勤出租場地的把關和審核。

第十三組

國家行政學院黨委

朱保成

王海沙、李曉超、歐陽衛民

“四個意識”不夠強,結合學院實際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有差距;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夠嚴,對陣地管控不力,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一些教師對主業不夠專注。黨的建設比較薄弱,“燈下黑”問題較突出;執行黨的組織生活制度不嚴格;執行幹部選任程序不嚴格。管院治院失之於寬鬆軟,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沒有壓實,監督責任落實不夠到位等。

針對存在的“工作標準不高、滿足於不出事”的問題,黨委結合推進“兩學一做”常態化制度化,在教職工中開展了崗位履職“三查”:一查崗位職責是什麼,二查履職盡責怎麼樣,三查如何更好履職盡責,在推動學做結合上下真功夫、實功夫。以實施“教學和智庫創新工程”為抓手,推動教職工改革創新、敢於擔當,紮實落實質量立院戰略,鼓勵出精品、創品牌。進一步加強督查督辦,建立了督查臺賬和月通報制度,確保重要事項件件有落實。

中央黨校

陣地、熔爐作用發揮不夠充分;未能全面將黨校姓黨貫穿於一切辦學活動中,結合實際貫徹中央有關黨校工作部署有差距。對課堂、論壇、網站等陣地管控不夠有力。校風學風不夠紮實,部分教師對主業主責不夠上心,“名師、大家”少,學員培訓效果有待提高。黨內政治生活嚴肅性不夠強,基層黨建和學員黨建工作比較薄弱。執行選人用人制度不夠嚴格。“兩個責任”落實未到位,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

整頓學校業務主管的社會團體。督促中國馬克思主義研究基金會和中國科學社會主義學會等5個社會團體進行自查,要求對存在的有些活動沒有報批、換屆不及時、違規辦班、拉橫向課題、開展商業化合作、聘用人員管理失控、違反財務制度、黨組織建設不規範等問題立即進行糾正,防範各類風險。重點整頓中國領導科學研究會,收回撤銷的直屬部門公章。

第十四組

中央電視臺分黨組

陶治國

丁伯東、丁國光、盛勇強

黨的領導作用發揮不夠好,有的領導幹部政治擔當不足,推進媒體融合不夠有力;有的黨員幹部不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落實存在薄弱環節。基層黨建工作不嚴不實,隊伍管理不夠嚴格,選人用人尚存在一些不規範問題。主體責任履行不夠到位,監督執紀存在寬鬆軟現象,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有的領域存在廉潔風險。

開展“靠臺吃臺”問題專項整治。堅決遏制廣告經營領域利益輸送。優化廣告經營業務流程,明確廣告審查標準,嚴格遵守“三重一大”制度,突出全流程閉環管理。加強廣告經營內控建設,建立“制度、流程、系統”三位一體管控模式的廣告收入內控方案,制訂實施廣告經營、植入式廣告等管理規定。以品牌宣傳、廣告代理等領域為重點,組織全面排查廉政風險點,建立風險防控機制,紮緊制度的籠子。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分黨組

黨的領導不夠有力,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落實存在薄弱環節,對有的節目政治把關不嚴。黨的喉舌作用發揮不夠充分,改革創新缺乏擔當意識,推進媒體融合滯後。黨建工作比較薄弱,幹部選拔任用不夠規範,隊伍管理不夠嚴格。全面從嚴治黨意識不夠強,監督執紀失之於寬鬆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廉潔風險防控不到位。

從嚴規範財經管理制度,強化財經紀律執行監督。梳理和清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點,加強部門制約,築牢制度防線。修訂了《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財務報銷規定》《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其他收入管理辦法》等規定,防止套取資金。針對風險點,已制定部分專項經費使用管理辦法,加強資金監管。對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負責人將進行財務規章制度及紀律培訓,提升業務能力,強化責任意識。從嚴規範權力運行,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

第十五組

中央文獻研究室

楊文明

董涵英、劉長春、程繼斌

黨的領導作用發揮不夠充分,落實中央有關決策部署不夠到位,履行職能不夠全面,與中央要求存在差距。黨的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大力度,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格,黨性教育不深入;基層黨組織換屆不及時。幹部選拔管理不夠規範。全面從嚴治黨不夠有力,監督執紀偏鬆偏軟,抓早抓小不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有發生,出國(境)經費管控不嚴,稿酬和外審稿費管理存在廉潔風險等。

按照整改清單從嚴從實推進巡視整改工作。室委會認真研究中央巡視組的反饋意見,逐項逐段逐句進行分析,把需要整改的3個方面、9大項、28條問題進行細化,提出具體整改措施,一一建立工作臺賬,制定了《中央文獻研究室巡視發現問題整改任務和責任清單》,並在此基礎上形成《中央文獻研究室巡視整改新制定的制度性文件清單》《中央文獻研究室巡視整改修訂的制度性文件清單》《中央文獻研究室巡視整改撰寫的報告、方案等說明性文件清單》。

中國法學會黨組

黨的領導弱化,結合自身職能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比較欠缺;政治意識不夠強,履職盡責擔當不足,意識形態工作機制不健全;一些部門和單位存在趨利化傾向,對所屬研究會監管不嚴。對基層黨建和系統黨建工作重視不夠、工作抓的不實,開展黨的組織生活不嚴格,落實雙重組織生活和“三會一課”制度不到位。幹部選拔管理不夠規範,存在違規兼職取酬等問題。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有發生,出國(境)團組和經費管理不嚴格,專項經費使用和課題立項存在廉潔風險。

黨組起草了《中國法學會黨組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切實加強對法學會系統黨建工作的領導,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的主體責任。提出要牢固樹立抓黨建就是最大政績的理念,堅決糾正重業務輕黨建傾向。嚴格督促各部門、各單位一把手將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做到“兩手抓,兩手硬”,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帶好隊伍。調整黨組成員分工,充實機關黨委力量,擬成立中國法學會研究會聯合黨委,切實加強對研究會黨組織建設和黨建工作的領導和工作指導。

中央第十一輪巡視整改情況全公佈:堵塞漏洞 紮緊制度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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