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紀委通報5起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9月26日,省紀委通報了5起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去年以來,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不斷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嚴肅查處扶貧領域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了堅強紀律保障。

海西州都蘭縣察汗烏蘇鎮上灘東村村委會原主任樊壽貪汙幫扶資金問題。2012年10月,樊壽利用經管項目的職務便利,將縣政府撥付的“一事一議”10萬元幫扶資金據為己有,用於支付個人承包的工程項目工人工資。都蘭縣人民法院以貪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二年並處罰金10萬元。2017年4月,察汗烏蘇鎮黨委研究並報縣紀委批准,給予樊壽開除黨籍處分。

海北州剛察縣伊克烏蘭鄉剛察貢麻村黨支部原書記才讓太、村委會原主任索南木才讓違規處置扶貧物資、截留草場生態獎補資金等問題。2012年,才讓太和索南木才讓擔任村幹部期間,違規出售村級扶貧週轉母畜544只,出售所得37.02萬元,其中18.5萬元用於購買商鋪,該商鋪產權辦理在私人名下,剩餘18.52萬元由村社幹部私人保管;從該村夏秋草場中違規截留草場生態獎補資金9.6782萬元,設立“小金庫”坐支收入;2013年,村“兩委”班子以公用草場6萬元租金頂抵的方式變相購買公務用車一輛。2016年12月,伊克烏蘭鄉黨委研究決定,分別給予才讓太、索南木才讓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海東市互助縣臺子鄉直溝村黨支部書記雷延浩違規享受低保補助、平分低保金及擅自改變扶貧救災救助資金用途等問題。2012年至2014年,雷延浩利用職務便利,以其親屬名義連續三年違規享受低保金共計1.771萬元;2012年至2013年,將發放給農戶的部分低保金8.559萬元收回,其中7.5384萬元先後三次按全村人口平分,剩餘1.0206萬元用於修建五保戶安置房;2015年將縣民政局撥付的1萬元救災款、2013年修建安置房剩餘建材物資等,價值合計1.145萬元用於修建村廟。2016年10月,臺子鄉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雷延浩留黨察看兩年處分。違規享受的低保金予以追繳。

西寧市湟源縣波航鄉納隆村黨支部原書記楊文全等人挪用扶貧項目資金問題。2013年,西寧市農牧和扶貧開發局向湟源縣扶貧開發辦公室下達在波航鄉納隆村實施連片養殖業扶貧項目資金160萬元。後經縣扶貧開發辦公室研究決定,又從其他項目中調劑51萬元給納隆村,2014年兩筆資金轉入鄉經濟發展服務中心賬戶,但該項目一直未啟動實施。2015年,為應付中央和省級審計部門檢查,經鄉政府和縣扶貧開發辦公室協調,將兩筆資金分別轉入納隆村黨支部書記楊文全和“新增養殖專業合作社”法人李增財個人賬戶。兩筆資金先後被楊文全和李增財挪用。2016年10月,湟源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楊文全開除黨籍處分,兩人涉嫌違法問題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挪用資金已全部追繳。該問題中相關責任領導受到責任追究。

玉樹州玉樹市巴塘鄉鐵力角村那義角社社長桑陽違規評定精準扶貧戶等問題。2016年至2017年,桑陽在本社1戶牧民已享受生態移民戶政策的情況下,未經審核又重複將其納為精準扶貧一般貧困戶;未經民主評議將9個草原管護員指標私自分配給9戶牧民。2017年5月,巴塘鄉紀委報玉樹市紀委研究決定,給予桑陽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記者 魏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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