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謀:制定清單保障責任落實

反腐倡廉 時政 雲南楚雄網 2017-06-05

元謀縣通過制定“縣委領導班子主體責任清單”和“縣紀委監察局監督責任清單”工作,進一步明確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解、監督檢查的職責任務要求,為落實好“兩個責任”提供了有力保障。

該縣縣委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制定“兩個清單”工作,及時召開縣委常委領導班子成員會議,專題研究和安排部署制定“兩個清單”工作,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將制定“兩個清單”工作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縣委領導班子成員,明確了工作任務和要求,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確保“兩個清單”制定工作落實到位。

認真梳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及反腐敗工作目標任務要求,理清了縣委常委班子、縣委書記、縣委常委班子其他成員和縣紀委監察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主要工作任務,列出“縣委領導班子主體責任清單”和“縣紀委監察局監督責任清單”。目前,已制定出 “縣委領導班子主體責任清單”共32項,其中:“縣委常委班子主體責任清單”15項,“縣委書記主體責任清單”8項,“縣委常委班子及其他成員主體責任清單”9項;制定出“縣紀委監察局監督責任清單”共22項。

為確保制定“兩個清單”工作不走過場、取得實效,元謀縣按照層層把關、逐級審核原則,對制定的“兩個清單”分別由縣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紀委常委會和縣委常委會逐級審核把關。

通過制定“兩個清單”,進一步明晰了元謀縣縣委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及縣紀委監察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具體職責任務,促使領導幹部在其位謀其政,更好的正確履職盡責,確保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及監督責任落實到位。(起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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