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向教育局舉報教師讓孩子罰站,一線教師該怎麼處理違紀學生?

法律 雞湯 Hello翻譯官 2019-04-06

從某些“教育專家”的角度講,絕不能體罰孩子,因為“只有不會教的老師,沒有教不好的學生”,教師要用“愛心”感化學生,體罰學生的是“笨老師”。一碗一碗香噴噴的毒雞湯輪番灌,反正他們自己不喝,反正他們自己不用教學生,反正站著說話不腰疼。

從學校領導和教育部門領導的角度看,體罰學生是違法的,除了和上述雞湯專家們的理由之外,還有就是如果學生或學生家長以體罰學生為由投訴,會影響自身前途的。

從學生家長的角度看,大部分家長認為如果孩子真犯了錯誤,適當懲戒是可以的,比如罰站或者往屁股上踢兩腳(男生)或打幾下手板(女生),有部分家長特意囑咐老師,說孩子一直很調皮,在學校裡請老師多管教。(當然上面我說的是適當懲罰,不包括侮辱性的責罵或打臉之類。)

從學生角度看,當然是不希望老師體罰。罰站或捱打時心裡不知罵了多少句了。但是,畢業之後,尤其走上社會之後,大多數的會理解當初老師的懲罰。同學聚會時,還翻出這事說著玩兒,反而感覺很有意思(同樣,不包括惡意或侮辱性的體罰)。

從老師角度來講,當然知道這是違法的,管理班級的過程,有一多半時間和精力花費在和調皮搗蛋的孩子鬥智鬥勇上面。一對父母守著一個孩子有時還會無可奈何或怒火中燒,何況是一個老師面對幾十個孩子呢。有時難免會發火,會罰站,但這也是有風險的,十年相安無事不代表下一分鐘沒有學生家長找上門來(雖然概率很小很小,但確實有),為孩子“受心靈傷害要說法”“我自己在家從對孩子沒動過一根手指頭,從沒說過一句批評孩子的話,你們老師怎麼這麼沒素質?你必須在班裡當著全體同學的面給我家孩子道歉,要不我們到教育局講理去。”一旦體罰學生的情況核實清楚,肯定對教師進行處理,輕則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考核成績降一檔(至少)……尤其近幾年,學生和家長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強,投訴渠道越來越多。陽光辦學、透明辦學是好事,但是過分干預教學管理束縛了教師的手腳。老師如果負責任,冒險管教一下學生,不敢冒險的多和學生談心感化。對於那些不能體罰又難以感化的,只有自生自滅吧。實際上,老師也不願放棄,但正如一位因體罰學生被舉報過的老師說的那樣,“願意學習的我會好好教你,不願意學的我勸你,不願意學也不聽勸的,我犯不上為你好你還讓我搭上我的這份工作和臉面”。

綜合來看,按現行法律,罰站是違法的。雖然不是很合理,但不能從法律層面規定可以體罰,因為很難掌握體罰這個度,怎樣算體罰,什麼情況可以,用什麼方式……沒法統一。也會導致某些師德有問題的教師惡意體罰釀成事故。這一點也反映出在很多事情上“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尷尬。

最後一句話,如果孩子真犯了錯誤被老師罰站,除了問問老師孩子出什麼問題了之外,還是多一份理解吧,畢竟,在目前的形勢下,能負責任的管孩子的老師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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