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借給親戚,竟然攤上官司,還背了60萬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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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證是記載一個公民身份信息的最重要證件之一,在日常的學習、生活、工作乃至商業交往中起到至為關鍵的作用。通常意義上,身份證僅限於本人使用,“借”給他人使用會讓自己承擔不必要的法律糾紛。近日,崑山法院審理的一起買賣合同糾紛中,張某就因身份證被“借用”惹上了麻煩。

2018年5月8日,某貿易公司與某建材銷售中心簽訂了一份《鋼材買賣合同》,約定某貿易公司向某建材銷售中心供應100噸鋼材,在一個月內結清貨款,逾期按照欠付貨款總額的日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建材銷售中心在合同上加蓋了公司公章。在貿易公司履行完鋼材交付義務後的2018年8月30日,某建材銷售中心的嚴某向某貿易公司出具了一份欠條,顯示其欠貿易公司鋼材款564630元,利息從2018年5月9日起按月息3%計算,並自願為某貿易公司的付款義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2018年9月底,嚴某給付某貿易公司兩張到期日為2018年10月1日的商業承兌匯票,共計金額為60萬元,作為貨款本金及違約金(利息)。2018年10月9日,該兩張承兌匯票因出票人賬戶餘額不足且被司法凍結,被中國民生銀行作退票處理。某貿易公司在無法按時收到貨款後,為維護自身權益,將某建材銷售中心、某建材銷售中心投資人張某以及嚴某訴至崑山法院,請求三者對上訴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那這嚴某到底是何人呢?在法庭上,某貿易公司出具的證據顯示,嚴某在全部的送貨單上都代表建材銷售中心簽收了相關鋼材,工商登記信息顯示某建材銷售中心繫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卻是張某。張某在法庭上表示,她是嚴某小姨子,雙方系親戚關係,她的身份證被嚴某“拿去”註冊了公司,對欠款毫不不清楚,她也沒有參與公司日常經營,原來這嚴某才是公司的實際經營和控制人。

案件審理中,法官多次耐心釋法,張某也逐漸明白了因為身份證“借用”所帶來的法律後果,願意調解結案。隨後,由法官主持,某貿易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及律師、某建材銷售中心投資人張某、實際經營者嚴某等人到庭參加調解,三方確認結欠貨款及利息合計60萬元,由嚴某承擔償還義務,但張某對此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官說法:本案中,企業的工商登記對外具有公示和公信的效力,張某作為某建材銷售中心工商登記上的投資人,不管是否屬於“掛名”,都無法逃避對外應當對企業債務承擔的清償責任。張某對自己身份信息“借用”的隨意,給自己帶來了不必要的法律糾紛。因此提醒公眾,身份證作為個人信息最大的載體,切勿隨意藉由他人使用,以免造成不可預測的法律後果。

(文章來源:江蘇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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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證是記載一個公民身份信息的最重要證件之一,在日常的學習、生活、工作乃至商業交往中起到至為關鍵的作用。通常意義上,身份證僅限於本人使用,“借”給他人使用會讓自己承擔不必要的法律糾紛。近日,崑山法院審理的一起買賣合同糾紛中,張某就因身份證被“借用”惹上了麻煩。

2018年5月8日,某貿易公司與某建材銷售中心簽訂了一份《鋼材買賣合同》,約定某貿易公司向某建材銷售中心供應100噸鋼材,在一個月內結清貨款,逾期按照欠付貨款總額的日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建材銷售中心在合同上加蓋了公司公章。在貿易公司履行完鋼材交付義務後的2018年8月30日,某建材銷售中心的嚴某向某貿易公司出具了一份欠條,顯示其欠貿易公司鋼材款564630元,利息從2018年5月9日起按月息3%計算,並自願為某貿易公司的付款義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2018年9月底,嚴某給付某貿易公司兩張到期日為2018年10月1日的商業承兌匯票,共計金額為60萬元,作為貨款本金及違約金(利息)。2018年10月9日,該兩張承兌匯票因出票人賬戶餘額不足且被司法凍結,被中國民生銀行作退票處理。某貿易公司在無法按時收到貨款後,為維護自身權益,將某建材銷售中心、某建材銷售中心投資人張某以及嚴某訴至崑山法院,請求三者對上訴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那這嚴某到底是何人呢?在法庭上,某貿易公司出具的證據顯示,嚴某在全部的送貨單上都代表建材銷售中心簽收了相關鋼材,工商登記信息顯示某建材銷售中心繫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卻是張某。張某在法庭上表示,她是嚴某小姨子,雙方系親戚關係,她的身份證被嚴某“拿去”註冊了公司,對欠款毫不不清楚,她也沒有參與公司日常經營,原來這嚴某才是公司的實際經營和控制人。

案件審理中,法官多次耐心釋法,張某也逐漸明白了因為身份證“借用”所帶來的法律後果,願意調解結案。隨後,由法官主持,某貿易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及律師、某建材銷售中心投資人張某、實際經營者嚴某等人到庭參加調解,三方確認結欠貨款及利息合計60萬元,由嚴某承擔償還義務,但張某對此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官說法:本案中,企業的工商登記對外具有公示和公信的效力,張某作為某建材銷售中心工商登記上的投資人,不管是否屬於“掛名”,都無法逃避對外應當對企業債務承擔的清償責任。張某對自己身份信息“借用”的隨意,給自己帶來了不必要的法律糾紛。因此提醒公眾,身份證作為個人信息最大的載體,切勿隨意藉由他人使用,以免造成不可預測的法律後果。

(文章來源:江蘇法院網)

身份證借給親戚,竟然攤上官司,還背了60萬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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