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女子對判決不滿,發百條短信威脅法官“宰掉你”,被拘了'

法律 宕昌縣 隴南 三明 平南普法 201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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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區一女子羅某因對法院判決結果不滿,多次上門圍堵、恐嚇法官併發送“我真的會宰掉你”、“冤魂鬼怪在你家裡”等恐嚇短信近160條。7月24日,三明市梅列公安分局查證後,以尋釁滋事對羅某處以行政拘留3日。

8月3日,梅列法院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公佈了一女子羅某威脅、恐嚇法官的系列圖片。圖片上,羅某不分晝夜多次向法官發送帶有“我真的會宰掉你”、“您說明年的今日會不會成為您的忌日”、“你家裡來了十幾個冤鬼”、“血淋淋的人頭”等恐嚇短信,並半夜到法官家門口要求還她房子。

此外,羅某還對法官進行人身威脅,另一圖片中手臂上有明顯的抓咬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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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區一女子羅某因對法院判決結果不滿,多次上門圍堵、恐嚇法官併發送“我真的會宰掉你”、“冤魂鬼怪在你家裡”等恐嚇短信近160條。7月24日,三明市梅列公安分局查證後,以尋釁滋事對羅某處以行政拘留3日。

8月3日,梅列法院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公佈了一女子羅某威脅、恐嚇法官的系列圖片。圖片上,羅某不分晝夜多次向法官發送帶有“我真的會宰掉你”、“您說明年的今日會不會成為您的忌日”、“你家裡來了十幾個冤鬼”、“血淋淋的人頭”等恐嚇短信,並半夜到法官家門口要求還她房子。

此外,羅某還對法官進行人身威脅,另一圖片中手臂上有明顯的抓咬痕跡。

【以案釋法】女子對判決不滿,發百條短信威脅法官“宰掉你”,被拘了

法院稱,羅某系梅列法院審理的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被告,法院一審判決解除原告某開發商與被告羅某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羅某不用支付違約金8.7萬餘元。後開發商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二審期間,羅某辯稱一審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請求二審法院維持原判。然而,二審維持判決後,羅某卻因房價上漲,不願承受解除合同帶來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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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區一女子羅某因對法院判決結果不滿,多次上門圍堵、恐嚇法官併發送“我真的會宰掉你”、“冤魂鬼怪在你家裡”等恐嚇短信近160條。7月24日,三明市梅列公安分局查證後,以尋釁滋事對羅某處以行政拘留3日。

8月3日,梅列法院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公佈了一女子羅某威脅、恐嚇法官的系列圖片。圖片上,羅某不分晝夜多次向法官發送帶有“我真的會宰掉你”、“您說明年的今日會不會成為您的忌日”、“你家裡來了十幾個冤鬼”、“血淋淋的人頭”等恐嚇短信,並半夜到法官家門口要求還她房子。

此外,羅某還對法官進行人身威脅,另一圖片中手臂上有明顯的抓咬痕跡。

【以案釋法】女子對判決不滿,發百條短信威脅法官“宰掉你”,被拘了

法院稱,羅某系梅列法院審理的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被告,法院一審判決解除原告某開發商與被告羅某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羅某不用支付違約金8.7萬餘元。後開發商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二審期間,羅某辯稱一審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請求二審法院維持原判。然而,二審維持判決後,羅某卻因房價上漲,不願承受解除合同帶來的後果。

【以案釋法】女子對判決不滿,發百條短信威脅法官“宰掉你”,被拘了

從2018年3月開始,羅某不分晝夜無間斷上門圍堵、恐嚇法官及其80餘歲母親,併發送威脅、侮辱性言語短信近160條,並捏造事實四處信訪,損害法官名譽,影響法官工作、生活。梅列法院法官遂向當地公安報警。

2019年7月24日,三明市梅列公安分局通過調取視頻、查看監控、詢問證人等方式查證後,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中的“其他尋釁滋事”對羅某予以處罰,考慮到羅某系主動投案,因此對其處以行政拘留3日。

法萌君語:從2018年就開始騷擾了,為何現在才處罰?又是人身攻擊,又是以死亡威脅的,拘留三天,是不是太輕了?

隴南一男子因辱罵法官被依法拘留15天罰款10萬元

近日, 市法院依法決定對辱罵、侮辱法官的趙某某司法拘留15日並罰款100000元。

趙某某為宕昌縣國土資源局幹部,因其為幹部,不能經商辦企業,便將自己與他人合辦水電廠的權益轉讓於其弟趙玉某,因合作產生糾紛引起訴訟,趙某某以趙玉某訴訟代理人身份參與多起訴訟。從2012年至今與趙某某或趙玉某有關的訴訟案件共22件。

2017年以來,宕昌縣人民法院先後有10多名法官作為主審法官或合議庭成員不同程度受到趙某某謾罵、侮辱並使用侮辱性的文字書寫法官姓名等方式惡意舉報。徽縣人民法院承辦趙某某案件時兩名主審法官被趙某某用打電話、發短信方式辱罵、威脅。趙某某對武都區人民法院承辦法官及家人多次寫信進行人身咒罵、用極其下流的語言侮辱、誹謗,並向院領導發手機短信辱罵承辦法官。隴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承辦案件中,趙某某通過向承辦法官打電話、發短信及向多個業務庭室寫信對承辦法官進行人格侮辱、謾罵。

市法院從5月中旬開始在全市法院開展保障法官合法權益、支持法官依法履行審判職責專項行動。趙某某對法官進行謾罵、侮辱,對法官身心健康造成傷害,對法官人身安全形成巨大隱患,其多次謾罵、侮辱法官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四款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法院依法對趙某某處以司法拘留15日並罰款100000元。

法院幹警是法律的執行者,更是人民群眾的守護者,辱罵執行職務的幹警,是對法律的公然挑釁,必受嚴懲。有訴求,請以正當方式提出,出言需謹慎,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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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區一女子羅某因對法院判決結果不滿,多次上門圍堵、恐嚇法官併發送“我真的會宰掉你”、“冤魂鬼怪在你家裡”等恐嚇短信近160條。7月24日,三明市梅列公安分局查證後,以尋釁滋事對羅某處以行政拘留3日。

8月3日,梅列法院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公佈了一女子羅某威脅、恐嚇法官的系列圖片。圖片上,羅某不分晝夜多次向法官發送帶有“我真的會宰掉你”、“您說明年的今日會不會成為您的忌日”、“你家裡來了十幾個冤鬼”、“血淋淋的人頭”等恐嚇短信,並半夜到法官家門口要求還她房子。

此外,羅某還對法官進行人身威脅,另一圖片中手臂上有明顯的抓咬痕跡。

【以案釋法】女子對判決不滿,發百條短信威脅法官“宰掉你”,被拘了

法院稱,羅某系梅列法院審理的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被告,法院一審判決解除原告某開發商與被告羅某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羅某不用支付違約金8.7萬餘元。後開發商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二審期間,羅某辯稱一審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請求二審法院維持原判。然而,二審維持判決後,羅某卻因房價上漲,不願承受解除合同帶來的後果。

【以案釋法】女子對判決不滿,發百條短信威脅法官“宰掉你”,被拘了

從2018年3月開始,羅某不分晝夜無間斷上門圍堵、恐嚇法官及其80餘歲母親,併發送威脅、侮辱性言語短信近160條,並捏造事實四處信訪,損害法官名譽,影響法官工作、生活。梅列法院法官遂向當地公安報警。

2019年7月24日,三明市梅列公安分局通過調取視頻、查看監控、詢問證人等方式查證後,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中的“其他尋釁滋事”對羅某予以處罰,考慮到羅某系主動投案,因此對其處以行政拘留3日。

法萌君語:從2018年就開始騷擾了,為何現在才處罰?又是人身攻擊,又是以死亡威脅的,拘留三天,是不是太輕了?

隴南一男子因辱罵法官被依法拘留15天罰款10萬元

近日, 市法院依法決定對辱罵、侮辱法官的趙某某司法拘留15日並罰款100000元。

趙某某為宕昌縣國土資源局幹部,因其為幹部,不能經商辦企業,便將自己與他人合辦水電廠的權益轉讓於其弟趙玉某,因合作產生糾紛引起訴訟,趙某某以趙玉某訴訟代理人身份參與多起訴訟。從2012年至今與趙某某或趙玉某有關的訴訟案件共22件。

2017年以來,宕昌縣人民法院先後有10多名法官作為主審法官或合議庭成員不同程度受到趙某某謾罵、侮辱並使用侮辱性的文字書寫法官姓名等方式惡意舉報。徽縣人民法院承辦趙某某案件時兩名主審法官被趙某某用打電話、發短信方式辱罵、威脅。趙某某對武都區人民法院承辦法官及家人多次寫信進行人身咒罵、用極其下流的語言侮辱、誹謗,並向院領導發手機短信辱罵承辦法官。隴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承辦案件中,趙某某通過向承辦法官打電話、發短信及向多個業務庭室寫信對承辦法官進行人格侮辱、謾罵。

市法院從5月中旬開始在全市法院開展保障法官合法權益、支持法官依法履行審判職責專項行動。趙某某對法官進行謾罵、侮辱,對法官身心健康造成傷害,對法官人身安全形成巨大隱患,其多次謾罵、侮辱法官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四款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法院依法對趙某某處以司法拘留15日並罰款100000元。

法院幹警是法律的執行者,更是人民群眾的守護者,辱罵執行職務的幹警,是對法律的公然挑釁,必受嚴懲。有訴求,請以正當方式提出,出言需謹慎,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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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梅列法院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公佈了一女子羅某威脅、恐嚇法官的系列圖片。圖片上,羅某不分晝夜多次向法官發送帶有“我真的會宰掉你”、“您說明年的今日會不會成為您的忌日”、“你家裡來了十幾個冤鬼”、“血淋淋的人頭”等恐嚇短信,並半夜到法官家門口要求還她房子。

此外,羅某還對法官進行人身威脅,另一圖片中手臂上有明顯的抓咬痕跡。

【以案釋法】女子對判決不滿,發百條短信威脅法官“宰掉你”,被拘了

法院稱,羅某系梅列法院審理的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被告,法院一審判決解除原告某開發商與被告羅某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羅某不用支付違約金8.7萬餘元。後開發商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二審期間,羅某辯稱一審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請求二審法院維持原判。然而,二審維持判決後,羅某卻因房價上漲,不願承受解除合同帶來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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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8年3月開始,羅某不分晝夜無間斷上門圍堵、恐嚇法官及其80餘歲母親,併發送威脅、侮辱性言語短信近160條,並捏造事實四處信訪,損害法官名譽,影響法官工作、生活。梅列法院法官遂向當地公安報警。

2019年7月24日,三明市梅列公安分局通過調取視頻、查看監控、詢問證人等方式查證後,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中的“其他尋釁滋事”對羅某予以處罰,考慮到羅某系主動投案,因此對其處以行政拘留3日。

法萌君語:從2018年就開始騷擾了,為何現在才處罰?又是人身攻擊,又是以死亡威脅的,拘留三天,是不是太輕了?

隴南一男子因辱罵法官被依法拘留15天罰款10萬元

近日, 市法院依法決定對辱罵、侮辱法官的趙某某司法拘留15日並罰款100000元。

趙某某為宕昌縣國土資源局幹部,因其為幹部,不能經商辦企業,便將自己與他人合辦水電廠的權益轉讓於其弟趙玉某,因合作產生糾紛引起訴訟,趙某某以趙玉某訴訟代理人身份參與多起訴訟。從2012年至今與趙某某或趙玉某有關的訴訟案件共22件。

2017年以來,宕昌縣人民法院先後有10多名法官作為主審法官或合議庭成員不同程度受到趙某某謾罵、侮辱並使用侮辱性的文字書寫法官姓名等方式惡意舉報。徽縣人民法院承辦趙某某案件時兩名主審法官被趙某某用打電話、發短信方式辱罵、威脅。趙某某對武都區人民法院承辦法官及家人多次寫信進行人身咒罵、用極其下流的語言侮辱、誹謗,並向院領導發手機短信辱罵承辦法官。隴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承辦案件中,趙某某通過向承辦法官打電話、發短信及向多個業務庭室寫信對承辦法官進行人格侮辱、謾罵。

市法院從5月中旬開始在全市法院開展保障法官合法權益、支持法官依法履行審判職責專項行動。趙某某對法官進行謾罵、侮辱,對法官身心健康造成傷害,對法官人身安全形成巨大隱患,其多次謾罵、侮辱法官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四款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法院依法對趙某某處以司法拘留15日並罰款100000元。

法院幹警是法律的執行者,更是人民群眾的守護者,辱罵執行職務的幹警,是對法律的公然挑釁,必受嚴懲。有訴求,請以正當方式提出,出言需謹慎,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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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12340是自治區民調中心電話,負責對全區社會公眾安全感和滿意度進行隨機調查。希望接到調查電話時能耐心配合並給予公正的評價。謝謝!另:希望各位粉絲養成閱讀後點在看的習慣,在閱讀後順便點在看,以示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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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梅列法院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公佈了一女子羅某威脅、恐嚇法官的系列圖片。圖片上,羅某不分晝夜多次向法官發送帶有“我真的會宰掉你”、“您說明年的今日會不會成為您的忌日”、“你家裡來了十幾個冤鬼”、“血淋淋的人頭”等恐嚇短信,並半夜到法官家門口要求還她房子。

此外,羅某還對法官進行人身威脅,另一圖片中手臂上有明顯的抓咬痕跡。

【以案釋法】女子對判決不滿,發百條短信威脅法官“宰掉你”,被拘了

法院稱,羅某系梅列法院審理的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被告,法院一審判決解除原告某開發商與被告羅某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羅某不用支付違約金8.7萬餘元。後開發商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二審期間,羅某辯稱一審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請求二審法院維持原判。然而,二審維持判決後,羅某卻因房價上漲,不願承受解除合同帶來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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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4日,三明市梅列公安分局通過調取視頻、查看監控、詢問證人等方式查證後,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中的“其他尋釁滋事”對羅某予以處罰,考慮到羅某系主動投案,因此對其處以行政拘留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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隴南一男子因辱罵法官被依法拘留15天罰款10萬元

近日, 市法院依法決定對辱罵、侮辱法官的趙某某司法拘留15日並罰款100000元。

趙某某為宕昌縣國土資源局幹部,因其為幹部,不能經商辦企業,便將自己與他人合辦水電廠的權益轉讓於其弟趙玉某,因合作產生糾紛引起訴訟,趙某某以趙玉某訴訟代理人身份參與多起訴訟。從2012年至今與趙某某或趙玉某有關的訴訟案件共22件。

2017年以來,宕昌縣人民法院先後有10多名法官作為主審法官或合議庭成員不同程度受到趙某某謾罵、侮辱並使用侮辱性的文字書寫法官姓名等方式惡意舉報。徽縣人民法院承辦趙某某案件時兩名主審法官被趙某某用打電話、發短信方式辱罵、威脅。趙某某對武都區人民法院承辦法官及家人多次寫信進行人身咒罵、用極其下流的語言侮辱、誹謗,並向院領導發手機短信辱罵承辦法官。隴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承辦案件中,趙某某通過向承辦法官打電話、發短信及向多個業務庭室寫信對承辦法官進行人格侮辱、謾罵。

市法院從5月中旬開始在全市法院開展保障法官合法權益、支持法官依法履行審判職責專項行動。趙某某對法官進行謾罵、侮辱,對法官身心健康造成傷害,對法官人身安全形成巨大隱患,其多次謾罵、侮辱法官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四款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法院依法對趙某某處以司法拘留15日並罰款100000元。

法院幹警是法律的執行者,更是人民群眾的守護者,辱罵執行職務的幹警,是對法律的公然挑釁,必受嚴懲。有訴求,請以正當方式提出,出言需謹慎,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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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區一女子羅某因對法院判決結果不滿,多次上門圍堵、恐嚇法官併發送“我真的會宰掉你”、“冤魂鬼怪在你家裡”等恐嚇短信近160條。7月24日,三明市梅列公安分局查證後,以尋釁滋事對羅某處以行政拘留3日。

8月3日,梅列法院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公佈了一女子羅某威脅、恐嚇法官的系列圖片。圖片上,羅某不分晝夜多次向法官發送帶有“我真的會宰掉你”、“您說明年的今日會不會成為您的忌日”、“你家裡來了十幾個冤鬼”、“血淋淋的人頭”等恐嚇短信,並半夜到法官家門口要求還她房子。

此外,羅某還對法官進行人身威脅,另一圖片中手臂上有明顯的抓咬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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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稱,羅某系梅列法院審理的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被告,法院一審判決解除原告某開發商與被告羅某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羅某不用支付違約金8.7萬餘元。後開發商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二審期間,羅某辯稱一審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請求二審法院維持原判。然而,二審維持判決後,羅某卻因房價上漲,不願承受解除合同帶來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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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8年3月開始,羅某不分晝夜無間斷上門圍堵、恐嚇法官及其80餘歲母親,併發送威脅、侮辱性言語短信近160條,並捏造事實四處信訪,損害法官名譽,影響法官工作、生活。梅列法院法官遂向當地公安報警。

2019年7月24日,三明市梅列公安分局通過調取視頻、查看監控、詢問證人等方式查證後,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中的“其他尋釁滋事”對羅某予以處罰,考慮到羅某系主動投案,因此對其處以行政拘留3日。

法萌君語:從2018年就開始騷擾了,為何現在才處罰?又是人身攻擊,又是以死亡威脅的,拘留三天,是不是太輕了?

隴南一男子因辱罵法官被依法拘留15天罰款10萬元

近日, 市法院依法決定對辱罵、侮辱法官的趙某某司法拘留15日並罰款100000元。

趙某某為宕昌縣國土資源局幹部,因其為幹部,不能經商辦企業,便將自己與他人合辦水電廠的權益轉讓於其弟趙玉某,因合作產生糾紛引起訴訟,趙某某以趙玉某訴訟代理人身份參與多起訴訟。從2012年至今與趙某某或趙玉某有關的訴訟案件共22件。

2017年以來,宕昌縣人民法院先後有10多名法官作為主審法官或合議庭成員不同程度受到趙某某謾罵、侮辱並使用侮辱性的文字書寫法官姓名等方式惡意舉報。徽縣人民法院承辦趙某某案件時兩名主審法官被趙某某用打電話、發短信方式辱罵、威脅。趙某某對武都區人民法院承辦法官及家人多次寫信進行人身咒罵、用極其下流的語言侮辱、誹謗,並向院領導發手機短信辱罵承辦法官。隴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承辦案件中,趙某某通過向承辦法官打電話、發短信及向多個業務庭室寫信對承辦法官進行人格侮辱、謾罵。

市法院從5月中旬開始在全市法院開展保障法官合法權益、支持法官依法履行審判職責專項行動。趙某某對法官進行謾罵、侮辱,對法官身心健康造成傷害,對法官人身安全形成巨大隱患,其多次謾罵、侮辱法官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四款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法院依法對趙某某處以司法拘留15日並罰款100000元。

法院幹警是法律的執行者,更是人民群眾的守護者,辱罵執行職務的幹警,是對法律的公然挑釁,必受嚴懲。有訴求,請以正當方式提出,出言需謹慎,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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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期間,羅某辯稱一審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請求二審法院維持原判。然而,二審維持判決後,羅某卻因房價上漲,不願承受解除合同帶來的後果。

【以案釋法】女子對判決不滿,發百條短信威脅法官“宰掉你”,被拘了

從2018年3月開始,羅某不分晝夜無間斷上門圍堵、恐嚇法官及其80餘歲母親,併發送威脅、侮辱性言語短信近160條,並捏造事實四處信訪,損害法官名譽,影響法官工作、生活。梅列法院法官遂向當地公安報警。

2019年7月24日,三明市梅列公安分局通過調取視頻、查看監控、詢問證人等方式查證後,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中的“其他尋釁滋事”對羅某予以處罰,考慮到羅某系主動投案,因此對其處以行政拘留3日。

法萌君語:從2018年就開始騷擾了,為何現在才處罰?又是人身攻擊,又是以死亡威脅的,拘留三天,是不是太輕了?

隴南一男子因辱罵法官被依法拘留15天罰款10萬元

近日, 市法院依法決定對辱罵、侮辱法官的趙某某司法拘留15日並罰款100000元。

趙某某為宕昌縣國土資源局幹部,因其為幹部,不能經商辦企業,便將自己與他人合辦水電廠的權益轉讓於其弟趙玉某,因合作產生糾紛引起訴訟,趙某某以趙玉某訴訟代理人身份參與多起訴訟。從2012年至今與趙某某或趙玉某有關的訴訟案件共22件。

2017年以來,宕昌縣人民法院先後有10多名法官作為主審法官或合議庭成員不同程度受到趙某某謾罵、侮辱並使用侮辱性的文字書寫法官姓名等方式惡意舉報。徽縣人民法院承辦趙某某案件時兩名主審法官被趙某某用打電話、發短信方式辱罵、威脅。趙某某對武都區人民法院承辦法官及家人多次寫信進行人身咒罵、用極其下流的語言侮辱、誹謗,並向院領導發手機短信辱罵承辦法官。隴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承辦案件中,趙某某通過向承辦法官打電話、發短信及向多個業務庭室寫信對承辦法官進行人格侮辱、謾罵。

市法院從5月中旬開始在全市法院開展保障法官合法權益、支持法官依法履行審判職責專項行動。趙某某對法官進行謾罵、侮辱,對法官身心健康造成傷害,對法官人身安全形成巨大隱患,其多次謾罵、侮辱法官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四款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法院依法對趙某某處以司法拘留15日並罰款100000元。

法院幹警是法律的執行者,更是人民群眾的守護者,辱罵執行職務的幹警,是對法律的公然挑釁,必受嚴懲。有訴求,請以正當方式提出,出言需謹慎,三思而後行。

【以案釋法】女子對判決不滿,發百條短信威脅法官“宰掉你”,被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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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說明:感謝原作者的辛苦創作,如轉載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與我們聯繫,我們將在第一時間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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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12340是自治區民調中心電話,負責對全區社會公眾安全感和滿意度進行隨機調查。希望接到調查電話時能耐心配合並給予公正的評價。謝謝!另:希望各位粉絲養成閱讀後點在看的習慣,在閱讀後順便點在看,以示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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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區一女子羅某因對法院判決結果不滿,多次上門圍堵、恐嚇法官併發送“我真的會宰掉你”、“冤魂鬼怪在你家裡”等恐嚇短信近160條。7月24日,三明市梅列公安分局查證後,以尋釁滋事對羅某處以行政拘留3日。

8月3日,梅列法院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公佈了一女子羅某威脅、恐嚇法官的系列圖片。圖片上,羅某不分晝夜多次向法官發送帶有“我真的會宰掉你”、“您說明年的今日會不會成為您的忌日”、“你家裡來了十幾個冤鬼”、“血淋淋的人頭”等恐嚇短信,並半夜到法官家門口要求還她房子。

此外,羅某還對法官進行人身威脅,另一圖片中手臂上有明顯的抓咬痕跡。

【以案釋法】女子對判決不滿,發百條短信威脅法官“宰掉你”,被拘了

法院稱,羅某系梅列法院審理的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被告,法院一審判決解除原告某開發商與被告羅某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羅某不用支付違約金8.7萬餘元。後開發商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二審期間,羅某辯稱一審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請求二審法院維持原判。然而,二審維持判決後,羅某卻因房價上漲,不願承受解除合同帶來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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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8年3月開始,羅某不分晝夜無間斷上門圍堵、恐嚇法官及其80餘歲母親,併發送威脅、侮辱性言語短信近160條,並捏造事實四處信訪,損害法官名譽,影響法官工作、生活。梅列法院法官遂向當地公安報警。

2019年7月24日,三明市梅列公安分局通過調取視頻、查看監控、詢問證人等方式查證後,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中的“其他尋釁滋事”對羅某予以處罰,考慮到羅某系主動投案,因此對其處以行政拘留3日。

法萌君語:從2018年就開始騷擾了,為何現在才處罰?又是人身攻擊,又是以死亡威脅的,拘留三天,是不是太輕了?

隴南一男子因辱罵法官被依法拘留15天罰款10萬元

近日, 市法院依法決定對辱罵、侮辱法官的趙某某司法拘留15日並罰款100000元。

趙某某為宕昌縣國土資源局幹部,因其為幹部,不能經商辦企業,便將自己與他人合辦水電廠的權益轉讓於其弟趙玉某,因合作產生糾紛引起訴訟,趙某某以趙玉某訴訟代理人身份參與多起訴訟。從2012年至今與趙某某或趙玉某有關的訴訟案件共22件。

2017年以來,宕昌縣人民法院先後有10多名法官作為主審法官或合議庭成員不同程度受到趙某某謾罵、侮辱並使用侮辱性的文字書寫法官姓名等方式惡意舉報。徽縣人民法院承辦趙某某案件時兩名主審法官被趙某某用打電話、發短信方式辱罵、威脅。趙某某對武都區人民法院承辦法官及家人多次寫信進行人身咒罵、用極其下流的語言侮辱、誹謗,並向院領導發手機短信辱罵承辦法官。隴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承辦案件中,趙某某通過向承辦法官打電話、發短信及向多個業務庭室寫信對承辦法官進行人格侮辱、謾罵。

市法院從5月中旬開始在全市法院開展保障法官合法權益、支持法官依法履行審判職責專項行動。趙某某對法官進行謾罵、侮辱,對法官身心健康造成傷害,對法官人身安全形成巨大隱患,其多次謾罵、侮辱法官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四款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法院依法對趙某某處以司法拘留15日並罰款100000元。

法院幹警是法律的執行者,更是人民群眾的守護者,辱罵執行職務的幹警,是對法律的公然挑釁,必受嚴懲。有訴求,請以正當方式提出,出言需謹慎,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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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梅列法院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公佈了一女子羅某威脅、恐嚇法官的系列圖片。圖片上,羅某不分晝夜多次向法官發送帶有“我真的會宰掉你”、“您說明年的今日會不會成為您的忌日”、“你家裡來了十幾個冤鬼”、“血淋淋的人頭”等恐嚇短信,並半夜到法官家門口要求還她房子。

此外,羅某還對法官進行人身威脅,另一圖片中手臂上有明顯的抓咬痕跡。

【以案釋法】女子對判決不滿,發百條短信威脅法官“宰掉你”,被拘了

法院稱,羅某系梅列法院審理的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被告,法院一審判決解除原告某開發商與被告羅某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羅某不用支付違約金8.7萬餘元。後開發商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二審期間,羅某辯稱一審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請求二審法院維持原判。然而,二審維持判決後,羅某卻因房價上漲,不願承受解除合同帶來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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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8年3月開始,羅某不分晝夜無間斷上門圍堵、恐嚇法官及其80餘歲母親,併發送威脅、侮辱性言語短信近160條,並捏造事實四處信訪,損害法官名譽,影響法官工作、生活。梅列法院法官遂向當地公安報警。

2019年7月24日,三明市梅列公安分局通過調取視頻、查看監控、詢問證人等方式查證後,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中的“其他尋釁滋事”對羅某予以處罰,考慮到羅某系主動投案,因此對其處以行政拘留3日。

法萌君語:從2018年就開始騷擾了,為何現在才處罰?又是人身攻擊,又是以死亡威脅的,拘留三天,是不是太輕了?

隴南一男子因辱罵法官被依法拘留15天罰款10萬元

近日, 市法院依法決定對辱罵、侮辱法官的趙某某司法拘留15日並罰款100000元。

趙某某為宕昌縣國土資源局幹部,因其為幹部,不能經商辦企業,便將自己與他人合辦水電廠的權益轉讓於其弟趙玉某,因合作產生糾紛引起訴訟,趙某某以趙玉某訴訟代理人身份參與多起訴訟。從2012年至今與趙某某或趙玉某有關的訴訟案件共22件。

2017年以來,宕昌縣人民法院先後有10多名法官作為主審法官或合議庭成員不同程度受到趙某某謾罵、侮辱並使用侮辱性的文字書寫法官姓名等方式惡意舉報。徽縣人民法院承辦趙某某案件時兩名主審法官被趙某某用打電話、發短信方式辱罵、威脅。趙某某對武都區人民法院承辦法官及家人多次寫信進行人身咒罵、用極其下流的語言侮辱、誹謗,並向院領導發手機短信辱罵承辦法官。隴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承辦案件中,趙某某通過向承辦法官打電話、發短信及向多個業務庭室寫信對承辦法官進行人格侮辱、謾罵。

市法院從5月中旬開始在全市法院開展保障法官合法權益、支持法官依法履行審判職責專項行動。趙某某對法官進行謾罵、侮辱,對法官身心健康造成傷害,對法官人身安全形成巨大隱患,其多次謾罵、侮辱法官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四款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法院依法對趙某某處以司法拘留15日並罰款100000元。

法院幹警是法律的執行者,更是人民群眾的守護者,辱罵執行職務的幹警,是對法律的公然挑釁,必受嚴懲。有訴求,請以正當方式提出,出言需謹慎,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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