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洩露公司內幕親友獲利上千萬 泉州一基金經理被起訴

法律 青山紙業 基金 刑法 人民網 2017-05-16

今年57歲的龍巖人王某,作為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涉嫌私自將上市公司的信息透露給妹妹王某玉等人,幫助親友通過內幕交易獲利1243萬元。目前,王某和王某玉分別因涉嫌洩露內幕信息罪與內幕交易罪被泉州市檢察院起訴。

參與上市公司收購與股票發行事項

2014年間,王某擔任華夏盛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夏盛世基金”)總經理。時年7月7日,王某向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山紙業”),推薦安陽華森紙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森紙業”)的超聲波製漿技術,並具體參與了青山紙業收購該超聲波製漿技術及青山紙業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全過程。

時年8月6日和7日兩天,王某參與考察洽談。時年8月28日與青山紙業、華森紙業在北京簽署《三方合作框架協議書》,約定由華夏盛世基金髮行基金產品認購青山紙業定向增發的股份,華森紙業的超聲波技術作價評估注入青山紙業,三方進行全面合作。時年10月14日,青山紙業公告停牌籌劃重大事項。2015年1月29日,青山紙業發佈《關於簽訂收購超聲波製漿專利技術之框架協議的公告》,2月12日,青山紙業復牌並公告《2015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

經認定,青山紙業發佈了《公告》和《預案》,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內幕信息,內幕信息敏感期分別為2014年8月7日至2015年1月29日和2014年8月28日至2015年2月12日,王某具體參與收購事項和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談判的全過程,屬於內幕信息的知情人。

涉嫌洩露內幕信息罪被起訴

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王某涉嫌與朋友尚某、妹夫陳某、戰友王某和妹妹王某玉聯繫,非法將內幕信息洩露給他們。這些親友在股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大量買入該股票共計10193280股,成交金額超過2936萬元,在青山紙業因重大事項停牌前、發佈收購超聲波製漿技術及非公開發行股票信息公告復牌後,將所持有股票全部賣出,非法獲利共計1243萬元左右。其中,尚某非法獲利1000多萬元,陳某非法獲利140多萬元等。以上交易行為明顯異常,且均無正當理由或者正當信息來源。

2016年6月,王某玉在龍巖市某銀行辦理業務時被警方抓獲,同年9月份,王某在北京家中被警方抓獲。

泉州市人民檢察院認為,王某作為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知情人員,洩露了青山紙業收購超聲波製漿技術及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內幕信息,導致他人利用內幕信息大量買入股票,屬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洩露內幕信息罪追究刑事責任。王某玉的行為應當以內幕交易罪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許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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