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月內兩次酒駕 三亞一男子被行拘並吊銷駕照

法律 法制 社會 人民網 人民網 2017-08-02

2017-07-15 海南日報 小字

4個月內兩次被交警查出飲酒駕駛,三亞市一男子因“二次酒駕”受到了更嚴厲的處罰。記者今天獲悉,三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已依法行政拘留該交通違法駕駛人,並處罰款2000元,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據瞭解,7月10日20時35分許,在三亞荔枝溝路技師學院路段,交警支隊吉陽大隊執勤交警在查酒駕中,發現號牌為瓊BW**90的小型轎車駕駛者滿身酒氣,當即要求其下車配合檢查。經酒精測試,該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9mg/100ml,已屬飲酒駕駛。

交警的進一步調查發現,名叫楊某的這名違法行為人,曾在2017年4月7日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交警支隊特勤大隊處罰,且其駕駛證仍屬在暫扣期間,此次飲酒駕駛行為已構成“二次酒駕”。三亞交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其處以行政拘留,並處罰款2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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