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首部地方性法規《溼地保護條例》7月1日實施

法律 畜牧業 經濟 渭南日報 2017-06-25

(記者彭一鵬)20日上午,記者從市人大獲悉,經過兩年多的籌備,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規《溼地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從7月1日起正式實施。而從即日起,《條例》前期宣傳部署工作也全面展開。

作為我市重要的自然資源,溼地在我市總面積達到8.12萬公頃,佔全省溼地總面積的26.3%,居全省之首。可即便如此,我市也面臨著圍溼造田、灘塗開墾、過度利用等威脅,溼地面積減少、功能退化的趨勢沒有得到根本遏制。

2015年,我市人大獲得地方立法權,隨後將溼地保護作為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規立法對象。這不僅是我市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貫徹《陝西省溼地保護條例》,加強溼地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維護溼地生態功能和生物多樣性的需要,更是促進我市社會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直接體現。

據瞭解,《條例》包括總則、保護利用、監督管理、法律責任、負責共五章三十七條,重點對溼地管理體制、保護規劃編制、等級劃分、佔用審批、檢測評價、執法檢查、禁止行為等方面都做出了具體規定。其中包括對開墾、燒荒,擅自抽採排放天然溼地蓄水,破壞魚類等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或野生動物棲息地,擅自開挖水道、挖塘、取土、採砂、採石、採礦,擅自砍伐林木、割蘆葦、割草、放牧、養殖,捕獵、撿拾鳥卵,傾倒垃圾、修建建築等行為進行處罰的規定。

為了更好的促進《條例》的落實,在今後一段時間,我市將通過媒體開始廣泛宣傳,並將溼地所在區域及學校所謂宣傳重點。各縣(市、區)也將建立政府主導和社會共同參與的保護機制,建立溼地保護名錄,設立保護標誌。同時,法律監督部門也將積極履行監督職責,並歡迎廣大群眾積參與監督,提出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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