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國第五個國家憲法日

法律 民主 時政 玉林電視臺 2018-12-06

今天(12月4日)是我國第五個國家憲法日,以立法形式予以確定國家憲法日,目的在於更好地弘揚憲法精神,推進中國法治發展,實現中國夢。

憲法日的由來:

2001年12月4日是我國曆史上第一個法制宣傳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設立國家憲法日為12月4日。將憲法實施日定為法制宣傳日,無疑具有重要的意義。

什麼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頒佈的國家根本大法。規定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的組織原則和職權。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規都必須依據憲法,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大法,規定擁有最高法律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曾於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過四個憲法。現行憲法為1982年憲法,並歷經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作用:

1.憲法保障了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2.憲法促進了我國的社會主義民主建設。

3.憲法推動了我國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

4.憲法促進了我國人權事業和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

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第一屆、第四屆和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分別於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後制定、頒佈了四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憲法的根基在於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憲法的偉力在於人民出自真誠的信仰。如果憲法受到漠視、削弱甚至破壞,人民權利和自由就無法保證。尊崇憲法、學習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是我們每個公民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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