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評論 | “拷走醫生”合法不合情,對能講道理的人當慎重“上手段”

法律 上海 封面新聞 2019-04-30
封面評論 | “拷走醫生”合法不合情,對能講道理的人當慎重“上手段”

□蔣璟璟

近日,在上海仁濟醫院,胸外科專家趙曉菁醫生和患者發生糾紛後患者報警,民警到達醫院,要求趙曉菁醫生去派出所配合調查,趙曉菁醫生與民警發生肢體衝突,為此民警使用了手銬將趙曉菁醫生強制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此事一經曝出,迅速引發巨大爭議。(中新社)

封面評論 | “拷走醫生”合法不合情,對能講道理的人當慎重“上手段”

在當初劍拔弩張的火爆衝突之後,涉事各方如今已然平靜下來,紛紛發聲意圖淡化事態。趙醫生表示,“始終相信上海警方的執法合法性,這本身只是一件小事情,不應該如此誇大。”而警方則坦言,“民警的做法合法不夠合情”……事已至此,也算完滿收場了。只不過,由其所衍生的輿論震盪,註定還會在很長時間內延續。

無論從哪個角度覆盤,這都是一起“非典型的醫患衝突”。首先,患者按照約定時間準時就診,醫生則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延後安排”,雙方都不存在違法過錯;再者,在醫生、患者肢體衝突之後,接警出勤的警察在極短時間內就走完了從“口頭傳喚”到“拷手銬帶離”的執法流程,這其實也是不常見的。誠如警方負責人所言,“民警比較機械地按照法律條款採取了比較強硬的方式,沒有有效避免矛盾的升級”。

此事中,民警做法“合法不合情”,這一評價無疑是公允的。所謂“不合情”,顯然指的是,只注重捍衛警權威嚴以及自己作為執法者的權威,而沒有考慮到醫生這一群體的職業敏感和自尊,沒有主動尋求更多技巧化的處置方案來緩和事態。說到底,這是一個執法藝術的問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是不同的執法對象,也應該有不同的執法方案才是。醫生群體並非無理取鬧的市井氓流,其對於法律秩序和公共執法的認同遠高於社會平均水平。對於他們,更多還是應在堅守法律底線的前提下,多講道理多說服,而不是動輒“上手段”“來硬的”。

無論如何,“拷走醫生”的一幕,給大眾所留下的觀感還是太過惡劣。在醫患矛盾的背景映襯下,在此事後,醫生作為弱勢者的形象再次得到強化。執法若是架空具體的語境和場景,而只是僵化走程序,那麼便很可能小事鬧大、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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