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被賭光報假警被拘 警方提醒不可謊報警情

法律 政法 社會 珠海網警巡查執法 2017-05-13

2017年5月1日凌晨0時許,珠海一位女士急匆匆地跑進拱北口岸分局南屏所報案,聲稱自己在南屏鎮昌盛路附近遭人搶劫,共被搶走港幣680000元。

經詢問,報案女士名叫朱某玉,據她介紹,4月30日下午18時,她本來準備與其老鄉一同前往澳門遊玩。為賺取一些佣金,朱女士事先從其姑媽那裡為老鄉兌換了港幣共計68萬元,並與一個銀行POS機一同裝入隨身攜帶的棕色揹包。在等待其老鄉到來的過程中,朱女士的男友發微信讓她回家取外賣,她便在路邊打了一輛出租車回家。出租車行駛至昌盛大橋附近時,見路況比較擁堵,朱女士便在華髮世紀城下車。隨後,附近一陌生黑衣男子走上前來對其搭訕並開始拽她的揹包,一番拉扯之後,朱女士的包被搶走。朱女士說,由於自己當時被搶後腦子一片空白,所以並沒有選擇立即報警,而是先行回了家。

接報民警耐心聽完其介紹後,認為搶劫過程疑點重重,再次詢問其被搶細節時,朱女士的回答支支吾吾;對嫌疑人的描述也是模稜兩可;在這期間,朱女士似乎還有意躲避民警的目光。

通過民警一個多小時的連番追問,朱某玉這才交代:朱某玉所聲稱被搶劫的68萬元港幣實際上是她陸陸續續借給了男友解某祥前往澳門各大賭場進行賭博。但正所謂“十賭九輸”,68萬元很快便被其男友輸得一乾二淨,無法歸還朱某玉;直到最近,朱某玉遭其姑媽追問港幣去向時,她便向公安機關謊報被搶劫,企圖以此瞞騙、應付其姑媽的追問。警方對朱某玉報假案及其它違法行為將依法調查並作出處罰。

警方提示:如果惡意騷擾,謊報警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23條規定,可以處警告,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到10天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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