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檢工作動態」達川區檢察院辦理首例附條件不起訴撤銷案件

法律 楊娟 政法 社會 達川檢察 201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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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檢工作動態」達川區檢察院辦理首例附條件不起訴撤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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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川區檢察院

辦理首例附條件不起訴撤銷案件

6月14日,我院對涉嫌盜竊的王某依法撤銷附條件不起訴決定,變更為向法院提起公訴。這是我院辦理的首例附條件不起訴撤銷案件。

王某系未成年人,案發當天在某手機店盜竊一部價值2099元的手機,被失主當場發現並退還手機,鑑於王某系臨時起意,作案時年僅17週歲, 贓物當場發還被害人,王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取得被害人諒解,本著對未成年人教育挽救的方針,我院依法對其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考察期為6個月。在考察期內,王某初期表現較好,能按照規定每個月到本院及社工組織接受幫教及矯正,並從事志願者服務活動。但後期表裡不一,追求享樂,並在達川區某酒店與他人吸食冰毒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被處以行政拘留12日的行政處罰。王某的行為已嚴重違反《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我院遂依法撤銷附條件不起訴決定,變更為向法院提起公訴。

「未檢工作動態」達川區檢察院辦理首例附條件不起訴撤銷案件

附條件不起訴是針對未成年人的特殊訴訟程序,是對犯罪情節輕微,危害不大,且犯罪嫌疑人確有悔改表現,這一程序的設立給未成年人提供了改過自新的機會。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思悔改,不吸取教訓,任意妄為,檢察機關將會依法予以堅決打擊。(楊娟)

達川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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