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後旗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在巡邏中獲悉,有人在巴音鎮瑪瑙湖小區一住戶家玩麻將賭博。
獲得這一線索後, 刑警大隊迅速組織警力突擊檢查,將正在賭博的蘆某等4人抓獲,收繳賭具麻將2副。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刑警大隊對4名參賭人員分別作出行政拘留15天、罰款3000元的處罰。
小貼士>>>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巴彥淖爾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袁雅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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