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輟學少年沉迷網絡被判刑

法律 朋友圈 網遊 林業 慶陽反邪 2017-04-06

3月31日,慶陽林區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一起盜竊案件中,被告人何某系未成年人,初中二年級輟學後無正當職業,迷戀網絡遊戲消磨時間,由於玩遊戲需要大量資金支付遊戲Q幣,遂產生了盜竊的邪念。2016年8月4日凌晨,被告人何某在西峰區一家網咖吧上網中,發現網咖吧檯內無人,便產生盜竊念頭,盜取現金13906元后逃離現場,所盜現金全部用於玩網絡遊戲。林區法院堅持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當庭宣判進行法庭教育,以盜竊罪判處何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玩網絡遊戲是中小學生上網的主要內容,而作為未成年人本身無消費能力,長時間玩遊戲對於無收入來源的未成年人來說是一筆不小的支出,超前消費網絡遊戲後,就自然而然去用非法手段來滿足自己慾望。對於網吧來說,應當規範經營,禁止未成年人進入網吧,政府部門應當加強監管力度。未成年人家長不能只忙於生計而忽視孩子的健康成長,切實負起監護人的責任,為青少年成長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

撰稿: 雲曉豔

編輯:張治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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