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山縣人民檢察院 對一“事實孤兒”實施立體司法救助

法律 慈善 刑法 政法 營山縣人民檢察院 2017-05-05

(潘麗瓊)5月4日,營山縣人民檢察院攜手營山縣晨光公益團隊對一“事實孤兒”實施立體司法救助。

被救助人李某某,男,現年5歲,家住營山縣某鎮某村。本該是享受父母的陪伴與呵護的年齡,但這一切已成為過去,時間定格在2017年1月某天,就在這一天李某某成了“事實孤兒”。

營山縣人民檢察院 對一“事實孤兒”實施立體司法救助

營山縣人民檢察院 對一“事實孤兒”實施立體司法救助

2017年1月,被救助人父親李某與被救助人母親王某某、任某在營山縣城街道發生爭吵,李某即用攜帶的菜刀將王某某、任某砍傷,王某某在送醫途中死亡,任某經醫院搶救後脫離生命危險,現仍在治療中。現被救助人父親被關押,母親已死亡。在審查起訴階段該案承辦人發現李某某的情況,立即將相關資料移送控告申訴科。

營山縣人民檢察院 對一“事實孤兒”實施立體司法救助

經調查發現:李某某現年5歲,母親死亡,父親在押,其爺爺已死亡多年,奶奶已改嫁,不願接受監護義務,其外公外婆也不願監護,只能由其曾祖母羅某某監護,由於羅某某年事已高(現年73歲),無經濟來源,被救助人又經常生病,生活非常困難。

營山縣人民檢察院 對一“事實孤兒”實施立體司法救助

鑑於該案情況特殊,營山縣人民檢察院遂決定給予被救助人發放國家司法救助資金10000元,建議當地政府為李某某依法解決低保或給予臨時性救助,並邀請營山縣晨光公益團隊對其持續關愛,晨光公益團隊的叔叔阿姨們為他送去書包、文具盒、故事書,並準備了大米和食用油等。

營山縣人民檢察院 對一“事實孤兒”實施立體司法救助

今年,營山縣檢察院提出建“群眾家門口的檢察院”,實現檢察工作與群眾工作的深度融合。控告申訴進一步完善與九部門的《關於建立國家司法救助與其他救助銜接機制的意見》,聯合公益團隊等單位開展立體式主動上門救助,全方位服務群眾,為刑事被害人切實解決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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